“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是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反复强调的一个观点,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最新成果,需要我们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全面把握。而要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一观点,关键就是要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中,结合语境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生命共同体”这一核心概念的意蕴和内涵。
“生命共同体”概念的缘起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生命共同体”概念的提出与我们所处的时代和所面临的问题息息相关。从世界历史发展的时代背景看,人类在经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进入工业文明之后,传统工业化迅猛发展,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加速了对自然资源的攫取,打破了地球生态系统原有的循环和平衡,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紧张,引发了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全球性生态危机、环境危机和资源危机,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因此,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救治与克服工业文明的弊病,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新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历程看,经过几十年快速发展积累下来的环境问题进入高强度频发阶段,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十分严峻,“只要金山银山,不管绿水青山”的发展方式已经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因此,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美丽中国,“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成为我们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时代和实践提出重大问题,站在人类文明发展的高度,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总结生态科学、系统科学等现代科学发展成果,传承创新中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思想资源,借鉴吸收西方现代生态文明理论合理成分,在深刻反思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生命共同体”概念。
40多年前在陕北劳动生活的时候,习近平同志就已经意识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己。2013年11月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针对生态环境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观点,强调对山水林田湖要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不能顾此失彼。2017年7月在讲到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代表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将草这一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包括到了生命共同体中,扩大了生命共同体的边界。在此基础上,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思想,强调人类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一观点,并进一步提出要深化对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规律性认识。
“生命共同体”概念的深刻理论内涵
通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共同体”的论述,可以看出“生命共同体”概念具有层次性:一是“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涉及对自然本身的理解和认识;二是“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涉及对人与自然构成的世界,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认识。
将自然看作生命共同体,就是将自然看作一个有机生命躯体。在2014年3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各种自然要素相互依存而实现循环的自然链条。”“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形象地讲,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金木水火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循环不已。”“要用系统论的思想方法看问题,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生命躯体。”2018年4月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讲过‘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治好‘长江病’,要科学运用中医整体观,追根溯源、诊断病因、找准病根、分类施策、系统治疗”。他强调:“要针对查找到的各类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研究提出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的整体预案和行动方案,然后分类施策、重点突破。”他在其他场合还提到“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关爱海洋”,等等。
这些观点都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接续和发展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然观。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哲学对世界和自然的理解,特别强调其“生生”的特质。《易传》称:“天地之大德曰生”“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周敦颐说:“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程颢指出:“生生之谓易,是天之所以为道也,天只是以生为道。”王夫之强调“天地之化日新”,戴震也认为“一阴一阳,其生生乎?”在中国古代哲学家眼里,自然不仅是一个客观的物质世界,也是一个“万物生生”的生命世界,是一个气化流行、生生不息的过程。这个过程的运行虽然也受到规律或法则的约束,“生生而有条理”,但呈现出来的并不是冷冰冰的机器运转,而是一幅充满生命气息、生机盎然的图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引入生态科学和系统科学的观点,将自然看作一个各要素相互依存、互惠共生、协同进化的生态系统,看作一个有机生命躯体,为我们跳出西方近代的机械自然观,在中国文化的土壤上重新理解自然、认识自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遵循。
将人与自然看作生命共同体,是从更高的层次将人与自然所构成的世界看作一个有机生命躯体,并重在强调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已经提到,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都离不开自然,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也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必须“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体性”。习近平总书记也认为人类“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并特别强调自然之于人类的“生命意义”。他指出:“大自然是包括人在内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大自然孕育抚养了人类。”“自然是生命之母”,“人因自然而生。”人类作为自然长期发展进化的产物,与自然是一种“母子”关系,人类来自自然,根植于自然。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在人类出现之后,虽然通过劳动实践带来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巨大变化,但人类始终需要依赖自然、顺应自然。自然物构成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人类在同自然的互动中生产、生活、发展,形成一种共生共存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如果人类善待自然,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自然的回报常常是慷慨的;如果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自然的回报必然是无情的。他曾举例说:“三江源地区有的县,三十多年前水草丰美,但由于人口超载、过度放牧、开山挖矿等原因,虽然获得过经济超速增长,但随之而来的是湖泊锐减、草场退化、沙化加剧、鼠害泛滥,最终牛羊无草可吃。”因此,“人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视域中,人和自然不是对抗关系,而是共生关系。自然不是外在于人的异己的压制性力量,不是纯客观的物质世界,不是供人类予取予夺的对象和资源,而是孕育抚养人类的“母体”,是生物的“摇篮”,是温馨的“家园”。人类与自然相通相连,“天人合一”,伤害自然就是伤害自己。因此,在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当下,人类应当反思和重省对待自然的态度。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不能自以为是,凌驾于自然之上,而是应该“道法自然”,“以自然为根,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生命共同体”概念的生态文明意义
“生命共同体”思想形象表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世界观,是我们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前提,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话语权的思想内核,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和共创地球美好家园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生命共同体”思想是我们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前提和基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系完备、内容丰富,包括“人类文明发展新形态”的历史定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目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绿色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生态民生观,坚持系统治理、多边主义以及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生态治理观,等等。而理解和把握上述思想的前提和关键在于从“天人合一”的角度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世界观和自然观。
“生命共同体”思想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话语权的思想内核。长期以来,西方国家主导着世界生态环境保护的话语权,我国对生态文明的研究大多数也是在西方生态文明话语体系下进行,没有真正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话语权。然而无论是西方生态中心论还是现代人类中心论的生态文明理论,都没有真正解决全球生态环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生命共同体”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植根深厚的中国传统生态文化土壤,立足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广纳世界现代生态文化之长,为打造中国生态文明话语体系和国际生态文明话语表达,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话语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生命共同体”思想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和共创地球美好家园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生命共同体”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对中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思想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体现的是中华文明独特的世界观和自然观。这一思想与中国正在开展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密切结合,为世界各国真正解决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单位: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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