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晚清时期“华北”一词出现后,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史学界对华北概念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对其空间范围的界定。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社会史、城市史、乡村史和区域史研究不断深化,学者从概念缘起、演变及其空间范围的界定等多方面,将华北概念研究引向深入,展开了热烈讨论。
华北概念的缘起
概念的缘起在概念史研究中处于首要位置,关于华北概念的讨论也不例外。由于研究视角、研究手段和史料运用的不同,研究者的结论也存在分歧。
罗澍伟较早关注华北概念的缘起,他在廓清“华北区域”的空间范围后指出:“一般认为,‘华北’二字出现于19世纪末,源于英语的‘North China’,虽可直译为‘北华’,但‘North China’有其固定的含义,即华北区域,绝不意味着可以代表‘北部中国’。”(罗澍伟:《谈谈近代的“华北区域”》,载江沛、王先明主编《近代华北区域社会史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随后,张利民也肯定了华北一词与“North China”的关联,他在检索电子版的文渊阁四库全书和解读首次发现的中文期刊《华北月报》后认为,“华北”一词在清代中叶以前并未成为人们认同且具有地域概念的名词,现代意义的“华北”一词最早出现于1891年,“经考证,现存资料中最早使用‘华北’一词的,是1891年北京的中文期刊——《华北月报》”(张利民:《“华北”考》,《史学月刊》2006年第4期)。
张利民的观点发表后获得颇多认同,但也有学者提出不同意见。姚焱超在检索晚清期刊全文数据库的基础上,一方面认定“‘华北’一词的出现至迟不晚于1880年代”,其最初含义极有可能就是中华帝国北部的意思;另一方面又指出其具体的空间范围“尚难断定”,即并未确认当时出现的“华北”一词与具有现代意义的“华北”概念之间的关联性(姚焱超:《近代“华北”概念的传承演变与时代认知——以报刊资料为中心的考察》,《福建论坛》2020年第4期)。
以上几位学者在讨论时段上多集中于近代,李大海、仲伟民、王正华等学者则将时段上延至清代和明清时期。李大海在考察清代“北五省”地理概念时认为,“华北”地理概念虽然有其出现、形成、传播和认同的演变过程,但“不仅在客观上推动了‘北五省’概念的消亡,而且最终成为全社会接受认同并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广为使用的地理概念,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历史发展的必然”(李大海:《清代“北五省”地理概念考》,《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1期)。仲伟民和王正华通过梳理华北概念的衍化过程,明确指出:清代以前的古文献中并无现代意义的“华北”一词;总体而言,“华北”一词从19世纪末开始使用;明清时期“北五省(北方五省)”等概念对理解华北概念的产生极其重要(仲伟民、王正华:《作为区域的“华北”:概念渊源及流变——兼析明清社会经济史视野下的“华北”》,《天津社会科学》2021年第1期)。
总之,历史学者通过各自的梳理和研究,一方面肯定古代并无“华北”概念,现代意义的“华北”最早出现于19世纪末;另一方面对“华北”一词出现的时间节点仍有不同认识。
华北概念的演变
这里所谓华北概念的演变,系指现代意义的“华北”一词出现后所经历的“从模糊到清晰、从多义到一义”的过程。作为华北概念研究的题中之义,历史学者对此也展开了讨论。
就管见所及,21世纪以来较早述及华北概念演变的学者有余子侠、宋恩荣、张利民等。其中,余子侠和宋恩荣在考察日本侵华时期的教育时,对当时的“华北”进行了一番历史诠释,强调“华北”作为一种特称,是七七事变前中日关系的一个聚集点,是由于日本实施所谓“华北政策”和解决所谓“华北问题”而形成的一个地域概念(余子侠、宋恩荣:《日本侵华教育全史》第2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47页)。张利民在考证出“华北”一词出现的时间之后,着重从国内外政治环境、报刊的传播作用、一些与民众关系密切领域的使用、行政管理机构和知识界的认定等四个层面,考察了华北概念的演变。他认为,在外国势力逐渐深入我国和国人注意维护主权的背景下,具有地域概念的“华北”一词通过媒体、社团、知识界和民众等多个路径的传播,被赋予了政治、经济、文化、水利、地理等多重内涵,并借助地方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成为人所皆知并广泛使用的具有空间概念的词汇;政府建立以“华北”冠名的行政管理机制,对华北成为地域名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姚焱超在重新审视“华北”一词出现的时间问题之后也指出,1931年以前,对“华北”一词的使用影响最大的是各种形式的运动会,尤其是华北运动会、全国运动会和远东运动会,其中华北运动会举行期间,是报馆使用“华北”一词最为集中的时段。1931年以后,“华北”概念迅速在体育界降温,取而代之的是“华北”字眼与日本侵略相连,频繁、集中地出现于各大报纸的新闻头条。在此过程中,“华北”的时代意义得到凸显,“华北”得到广泛传播。1937年七七事变后,抗敌救亡成为举国上下一致的意志,“华北”的意义有所下降,“取而代之的是中华民族的全体危机”。
仲伟民和王正华在上述学者成果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申论,其认识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民国时期“华北”概念运用的背后不仅体现了各方势力的博弈,而且也使得“华北”概念逐渐清晰化,现在官方意义上的华北概念(包括河北、山西、北京、天津、内蒙古一带地区)是很晚(20世纪40年代山东从政治上和地理上被划入华东以后)才形成的,且其政治意义远远超过其他意义。二是在民国时期“华北”概念形成和演变的过程中,山东的情况最为独特,最初归属华北区域,但经过几番调整规划,最终成为华东的一部分。三是以华北为名的史学研究与“华北”概念的形成和演变过程紧密相连。
总之,进入21世纪以来,关于概念演变的讨论已经成为华北概念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历史学者通过各有侧重的讨论,使其演变过程得到了更加清晰的呈现。
华北的空间范围
空间范围的界定是华北概念又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备受学者关注的议题。进入21世纪以来,历史学者主要从学理探索和研究实践两个层面展开讨论。
在学理探索层面,多数学者在讨论华北概念的缘起和演变等问题之后,将落脚点放在了华北空间范围的界定上。其中,罗澍伟认为,华北区域系指黄河以北、东北地区以南,关中地区以东,黄海、渤海以西的区域,差不多囊括了河北(直隶)、河南、山东、山西四省和内蒙古南部的一些地区。张利民将华北区域界定为京津和冀鲁晋两市三省、河南省一部分和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张利民:《论华北区域的空间界定与演变》,《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仲伟民和王正华则认为,将明清时期的“华北”范围界定为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四省(包括北京),比较符合历史实际和学术认同。
在研究实践层面,学者多遵循“史无定法”的理念,根据不同的研究对象划分区域的空间范围。20世纪80年代以后,历史学者基本接受了施坚雅对华北空间范围的界定(从行政区划看,华北包括河北、山东两省,河南省大部分地区和江苏、安徽两省北部,山西省东部和陕西省的一部分)。世纪之交,苑书义、乔志强等学者也对华北的空间范围作了界定。前者在研究近代华北经济与社会发展时,指出华北在地域范围上主要包括冀(包括京津)晋鲁豫和内蒙古地区,认为虽然“冀、鲁、豫在整个华北地区固然占有重要地位,并且有着较多的地理、人文因素上的共性”,但并不能涵盖整个华北的“小区”类型,因为它们基本上只是代表华北平原区,山西和内蒙古地区则“分别为另两个小区类型所属”(苑书义、任恒俊、董丛林:《艰难的转轨历程——近代华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卷首语”第3页)。后者在考察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时,认为华北区域包括晋冀(包括京津)豫鲁四省及内蒙古、陕西部分相邻地区,“从地理范围讲,大致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黄河中下游地区”(乔志强主编:《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页)。2002年由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20世纪华北城市近代化》,颇能代表当时部分学者对华北区域空间范围的界定。其中,有学者将晋冀鲁豫四省和内蒙古地区作为近代华北的空间范围,有学者沿用施坚雅对华北空间范围的界定,还有学者将山东青岛或山西临汾作为研究对象。2010年以后,樊如森在研究近代华北经济地理时,将华北的空间范围大体限定在民国政区下的山西、河北、河南、山东、江苏等省的全部或部分地区(樊如森:《中国近代经济地理》第7卷(华北与蒙古高原近代经济地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4—5页)。安宝在探讨华北“不在地主”与乡村社会变迁时,将近代华北界定为晋冀鲁豫陕和京津五省二市,“地域范围大致为北纬30°—40°之间,北与东北、内蒙古地区相接,南以秦岭、淮河一线为界,东临黄海和渤海”(安宝:《离乡不离土:二十世纪前期华北不在地主与乡村变迁》,山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2页)。近年来,李里峰在考察土地革命与华北乡村权力变迁时,将山东、河北等省份作为空间范围(李里峰:《土地改革与华北乡村权力变迁:一项政治史的考察》,江苏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1页)。王星慧在探讨华北根据地少年儿童生活变迁时,将山西、河北作为主要空间范围(王星慧:《华北根据地少年儿童生活变迁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6—7页)。
由此可见,因研究取向和研究对象不同,历史学者对华北空间范围的认识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总之,21世纪以来,史学界对华北概念的研究取得了诸多新进展,但在华北概念的缘起、演变和空间范围界定等议题上远未达成一致意见,这为相关研究提供了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作者系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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