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党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制度框架持续健全,规划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机制持续完善,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面推进。特别是农村发展短板的加快补齐,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融合发展的有序推动,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明确要求“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这既为以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指明了方向,也表明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对城乡融合、区域协调等国家空间结构的调整优化力度,积极破解县域经济发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乡发展理念转变等现实难题。
城乡融合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不能以农业萎缩、乡村凋敝为代价。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不应孤立地就乡村发展乡村,而是要对城镇和乡村发展进行统筹规划,注重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协同推进。没有乡村的发展,城镇化就会缺乏根基。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最核心内容,高水平的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内涵与本质要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一方面,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深入实施为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现实基础,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城镇化不能单兵突进,而是要协同作战、融合发展。只有通过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才能更好地推动城市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出城入乡,更好地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发展。
另一方面,城乡融合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系统思维谋划顶层设计。一是要通盘考虑城乡发展规划编制,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弊端,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包括健全城乡一体的管理制度、财政支出体制等。积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的系统观念,纵向上省市县乡都要通盘谋划、设计和开展前瞻性思考,横向上市与市之间甚至乡村之间要加强协同协调。二是通过优化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促进现代农业和现代农村建设,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并逐步实现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把县域发展作为重要切入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水平和基础公共服务、产业配套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发挥县城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他强调,要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同时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县域富民产业。这些重要论述,为以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
县城作为城乡融合发展关键纽带,具有满足人民群众就业安家需求的巨大潜力。从农民的角度看,县域对农民的吸引力和亲近度较高。县域内县城是联系广大农村最紧密、最直接的城市空间结构单元,县城公共设施的共建、共享有助于农村常住人口公共服务的完善。2022年,我国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已超1.6亿人,增加这些群体的工资性收入、帮助他们实现就地城镇化的需求非常强烈。
县域经济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对乡村产业振兴具有不可替代的辐射带动作用。因此,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一是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二是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三是要加快小城镇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桥梁作用,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四是要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加快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加快城乡融合与协调发展进行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持续优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新型城乡融合机制初步形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围绕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提出了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多项举措,为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流向乡村提供了制度保障。
与此同时,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快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二是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行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三是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建设,推动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同时,加快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始终把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摆在重要位置,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更好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在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等方面的关键作用。
(作者系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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