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蒙古各部间分裂不和,互有攻伐。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后,建立后金政权,转向对蒙古的统一。后金和清朝在统一蒙古的过程中,参照满洲八旗制度,结合蒙古族原有的鄂托克、爱马克,设立扎萨克旗。同时,采取“因俗而治”的政策,通过会盟这一方式管理蒙古政务,逐步建立并完善了盟旗制度。崇德元年(1636),清朝在漠南蒙古设置27个扎萨克旗,称为内扎萨克旗或内扎萨克蒙古。康熙七年(1668),增至49旗。若干扎萨克旗组成一盟,最终形成了有清一代内扎萨克蒙古6盟49旗的治理格局。
郭尔罗斯是嫩科尔沁诸部一支,天聪年间已与后金频繁往来,多次参与后金对蒙古其他各部和明朝的战争。清朝建立后,郭尔罗斯隶属于哲里木盟,设有两个扎萨克旗。其中,以固穆部设置郭尔罗斯前旗,驻地固尔班察汗(今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境内);以布木巴部设置郭尔罗斯后旗,驻榛子岭(今黑龙江省肇东市境内)。关于郭尔罗斯前旗和后旗的始置时间,清代文献存在记载混乱乃至自相矛盾,史学界至今众说纷纭,有必要予以考证。
史书记载众说纷纭
关于郭尔罗斯前旗和后旗的始置时间,清代官方政书主要有三种记载。一、前旗置于崇德元年,后旗置于顺治五年(1648)。例如,《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以下简称《王公表传》)。二、二旗皆置于顺治五年。例如,乾隆《钦定大清会典》《皇朝文献通考》。三、前旗置于顺治五年,后旗置于崇德元年。例如,嘉庆《大清会典事例》、张穆《蒙古游牧记》。
今人对郭尔罗斯二旗的始置时间也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牛平汉著《清代政区沿革综表》(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年版,第69页)、赵云田著《清代蒙古政教制度》(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93页)认为,二旗置于顺治五年。二、达力扎布著《蒙古史纲要》(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95页)、兰恩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内蒙古自治区卷》(中国社会出版社2018年版,第728页)认为,二旗置于崇德元年。三、胡日查和长命著《嫩科尔沁史》(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207—210页)、傅林祥和林涓等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620—621页)认为,郭尔罗斯前旗置于崇德元年,后旗置于顺治五年。由此产生一个令人疑惑的现象:关于二旗的始置时间,有“崇德元年”“顺治五年”两种说法。遗憾的是,今人研究中并没有说明郭尔罗斯前、后二旗始置时间的缘由。
笔者经过考证认为,郭尔罗斯前旗应置于崇德元年;后旗在崇德元年虽已粗具规模,但在顺治五年才正式形成。由于蒙古人名在清代文献中译法不同,本文皆采用《王公表传》中的表述。
郭尔罗斯部置旗经过
天命年间,嫩科尔沁诸部陆续归附后金。天聪十年(1636)四月,漠南蒙古十六部四十九台吉与满洲八旗王公等,一同为皇太极上“博格达彻辰汗”尊号,改国号为“清”。为加强对漠南蒙古诸部的管理,清廷开始推行扎萨克旗制度。崇德初年,清廷为表彰部分蒙古贵族的推戴之功,赐予其世爵,并授予扎萨克之职。同时,派遣阿什达尔汉和部分蒙古衙门官员到蒙古地区,与诸部台吉会盟,查户口、编牛录,逐步设置扎萨克旗。由于与清朝关系密切,嫩科尔沁部是最早开始编牛录设旗的蒙古部落,隶属嫩科尔沁的郭尔罗斯部也在其中。
天聪三年,郭尔罗斯部的固穆、布木巴二人已是嫩科尔沁部的议政台吉(特木尔巴根:《嫩科尔沁部与清初五朝四帝关系史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16—217页),跟随后金军队征战义州、瓦尔喀等地,立有战功。崇德元年,嫩科尔沁编牛录设旗,其中郭尔罗斯部共编牛录74个:固穆旗所辖甲兵505人,2050家,编为41个牛录;布木巴旗辖甲兵518人,1700家,编为33个牛录(《满文老档》,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681—1682页)。据《王公表传》中二旗的记载,崇德元年固穆被封为辅国公,任扎萨克,世袭罔替,而与固穆旗相差无几的布木巴旗,却尚未被授予国公爵位及扎萨克衔。
清初建立扎萨克旗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有学者认为“扎萨克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似在崇德元年”(达力扎布:《明清蒙古史论稿》,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第265页)。按照编制牛录、划分游牧地、任命扎萨克等置扎萨克旗标准,郭尔罗斯部在崇德元年仅有一个扎萨克旗,即固穆旗。因此,郭尔罗斯前旗应始置于崇德元年,而非顺治五年。郭尔罗斯后旗虽在崇德元年已成一旗规模,但布木巴尚未被清廷任命为扎萨克。因此,那种认为郭尔罗斯后旗置于崇德元年的看法,有失妥当。顺治五年十月十八日,布木巴被封为镇国公(希都日古编译:《清内秘书院蒙古文档案汇编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39页),授扎萨克,并世袭罔替(《王公表传》卷22)。至此,布木巴旗才正式成为扎萨克旗。
清代史籍记载存在混乱
清代官方文献关于郭尔罗斯前旗首封旗主的记载,时常有混乱不明之处。固穆应为该旗的首封扎萨克,然而乾隆朝所修《钦定大清会典则例》《皇朝文献通考》《钦定大清一统志》等皆记载该旗设于顺治五年,其首封扎萨克为固穆的弟弟桑噶尔斋。
天聪七年,桑噶尔斋跟随台吉固穆、布木巴同降后金。崇德元年,固穆被封为扎萨克辅国公,世袭罔替。顺治五年,固穆去世后,按照规定本应由其子昂哈承袭爵位,继续执掌扎萨克。然而,顺治五年四月十五日,朝廷下达了“以科尔沁郭尔罗斯部古木(固穆的异译——引者注)病故,赐封其弟桑噶礼(桑噶尔斋的异译——引者注)为辅国公之敕命”(希都日古编译:《清内秘书院蒙古文档案汇编汉译》,第135页)。由此,固穆之子昂哈未能承袭辅国公,固穆之弟桑噶尔斋成为郭尔罗斯前旗辅国公。顺治七年十月十八日,桑噶尔斋病故,顺治帝“恩准其兄子昂哈承袭辅国公,依旧世袭罔替”(希都日古编译:《清内秘书院蒙古文档案汇编汉译》,第160页)。虽然桑噶尔斋被封辅国公的具体原因不得而知,但这一反常变动使得后人误以为桑噶尔斋为该旗首封扎萨克辅国公。可见,郭尔罗斯前旗始设于顺治五年之说,显然难以成立。
此外,清代史籍也曾经将郭尔罗斯前旗的首封扎萨克误载为布木巴的从孙毕哩衮鄂齐尔(又译毕里衮鄂齐尔)。嘉庆《钦定大清会典》载:“郭尔罗斯前旗扎萨克始封曰布木巴,为哈巴图哈萨尔(成吉思汗的弟弟,又译哈布图哈萨尔——引者注)十八世孙。后旗扎萨克始封曰毕里衮鄂齐尔,为布木巴从孙。”据嘉庆《大清会典事例》《王公表传》记载,康熙二十六年,固穆之孙莽塞以罪削职,以毕哩衮之弟代领。康熙四十七年,其弟因病被罢,毕哩衮遂接任前旗扎萨克。然而,乾隆六十年(1795),固穆直系后裔又重新掌旗。嘉庆《钦定大清会典》纂修时,郭尔罗斯前旗扎萨克实际上已重回辅国公一系。因此,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中明显记载有误,郭尔罗斯前旗也不可能始置于康熙四十七年。
对首封旗主记载相互颠倒
清代文献有关郭尔罗斯二旗旗主的记载十分混乱,这也是导致其始置时间错乱的重要原因。关于二旗旗主颠倒的记载,最早出现于嘉庆《钦定大清会典》,“郭尔罗斯后旗扎萨克辅国公……皆于崇德元年封今爵……郭尔罗斯前旗扎萨克镇国公……皆于顺治五年封今爵”。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亦载:“郭尔罗斯前旗。扎萨克镇国公。顺治五年,哈巴图哈萨尔十八世孙布木巴始封今爵,诏世袭罔替。”“郭尔罗斯后旗。扎萨克辅国公。崇德元年,毕哩衮鄂齐尔从祖固穆始封今爵,诏世袭罔替。”据上述史料,郭尔罗斯前旗旗主应为布木巴,始置于顺治五年;而后旗旗主为固穆,始置于崇德元年。上述文献将二旗旗主以及封爵时间完全颠倒,也导致了始置时间的颠倒。
嘉庆朝以后的官方政书直接抄录前朝文献,不察其中问题,致使二旗记载长期错乱。光绪朝《钦定大清会典》《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等文献仍误将郭尔罗斯前旗作为扎萨克镇国公布木巴的辖地,误将郭尔罗斯后旗作为扎萨克辅国公固穆的辖地。可见,郭尔罗斯前旗始置于顺治五年、后旗始置于崇德元年的观点不能成立。这一错误记载在今天的研究中仍然存在,且影响深远。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
首先,清代文献中常用爵号称呼旗名,而非以前、后方位命名。清代官方文献中多言“郭尔罗斯镇国公旗”或“辅国公旗”或“台吉旗”等,较少出现“前旗”或“后旗”。笔者查阅清代历朝实录和五朝会典发现,郭尔罗斯前、后旗的称呼方式最早出现在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则例》中,而且几乎全部集中于光绪三十年(1904)至三十四年之间。由于惯用爵号作为旗名,《会典》修撰者难以准确识别前、后二旗的具体情况,导致记载混乱。
其次,可能受到《王公表传》的影响。《王公表传》对蒙古各部王公的叙述顺序是按照各旗扎萨克爵位的高低排列的。其中郭尔罗斯部二旗,布木巴一系为扎萨克镇国公,而固穆一系为辅国公,但此时固穆一系未担任扎萨克,为闲散王公。故郭尔罗斯部表传的排列顺序是扎萨克镇国公、扎萨克一等台吉、另附辅国公。以镇国公在前,易使《会典》修撰者以为排在前面的为前旗,后面的为后旗。因而,嘉庆《钦定大清会典》的修撰者不仅在前后旗问题上出现了颠倒,而且还将后旗始封者写作毕哩衮鄂齐尔。毕哩衮鄂齐尔以一等台吉继任扎萨克,在《王公表传》中排在郭尔罗斯镇国公之后,撰修者误以之为后旗始封。嘉庆《钦定大清会典》只是抄袭《王公表传》,而后世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也完全因袭嘉庆朝会典中关于郭尔罗斯部的表述,只在个别字的写法上作了改动,如“扎”改为“札”,对其内容并未加详考,致使错误一直存在。
综上所述,顺治五年之前,郭尔罗斯部仅有一个扎萨克旗,首封扎萨克辅国公为固穆,崇德元年受封。布木巴旗虽在崇德元年已置,但顺治五年才被敕封为扎萨克。顺治五年,郭尔罗斯部正式分为前、后两扎萨克旗。郭尔罗斯前、后二旗在乾隆年间已出现置旗时间混乱,嘉庆官方政书更是出现颠倒了二旗旗主的情况。后世文献只录不查,导致了该问题长久以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总而言之,郭尔罗斯前旗和后旗同时设于顺治五年或者崇德元年的说法,皆难以成立。事实上,郭尔罗斯前旗始置于崇德元年,后旗始置于顺治五年。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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