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59年,芬利就断言,奴隶制是古希腊文明中的基本因素,并且注意到,在古代希腊,公民自由发展程度最高的城邦,恰恰也是物化奴隶制(chattel slavery)最发达的城邦,如开俄斯、雅典等。他在后来出版的专著《古代奴隶制与近现代意识形态》中进一步指出,古代希腊罗马世界作为奴隶社会最主要的标志,是奴隶成为大生产的主要劳动者。这一点与马克思主义古史学家德圣克鲁瓦的看法如出一辙,后者认为,在古代希腊,土地是最重要的社会财富,富人主要依靠奴隶劳动获取剩余价值。由于大地产主一般也是最富有的人,等于说奴隶是大生产的主要劳动力。
在他们之前,琼斯曾争辩说,在雅典民主政治下,真正的富人只是少数,有些所谓的富人,家庭财产或许不超过一塔兰特,有些可能只有20—30明纳,只能维持比较体面的生活。家产超过15塔兰特的所谓巨富,在雅典只有300人左右,大约只占公民总数的1.5%。如果承担公益捐献,那些家产仅有1塔兰特以下的家庭,压力相当大。而且据他估计,公元前4世纪雅典奴隶大约在2万人左右,大部分集中在富人家中。雅典人大多是家资中等的小所有者,不拥有奴隶,也与奴隶制没有直接关系。尽管琼斯的估计并不完全合理,一般认为那时雅典奴隶远超2万人,但大多数学者认同雅典公民中的多数可能并不拥有奴隶。斯塔尔也试图论证,从幼发拉底河到英格兰北部,各地古代社会中最主要的劳动力,都是自由小生产者。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占公民多数的穷人真的与奴隶制没有关系,雅典民主只是小生产者的民主?
事实恐怕没那么简单。在阿里斯托芬的喜剧《妇女公民大会》中,当剧中角色布勒芬洛斯担心,一旦妇女掌权,将来谁替她们耕种土地时,主人公帕拉帕萨戈拉脱口而出:“让奴隶去,你日常只需关心一件事:太阳一落山,你就盛装打扮,去找朋友畅饮。”在此之前,帕拉帕萨戈拉还提到,妇女掌权后,社会将进入男女平等、人人平等的理想时代,那时不仅所有人都将丰衣足食,而且不会出现“一些人奴仆成群,另一些人却没有奴隶”的状况。看来在这位喜剧作家心目中,如果理想社会中的统治者不用劳动,那是因为劳动全部由奴隶承担了。当然,阿里斯托芬是个喜剧作家,他的材料有多大可信度,值得怀疑,而且他对雅典人公共舆论的影响也不太明显,因为正是在他猛烈抨击克莱翁的年代里,雅典人经常选举后者为将军。
比较而言,亚里士多德的证词更有分量。他相当重视经验事实,更能够反映希腊人的一般看法。在《政治学》中讨论城邦制度的起源时,他首先谈到了政治家、君主、家长和主人的区别。任何国家都必然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结合。统治者是那些能够运筹帷幄的人,被统治者则是用身体去劳作的人,后者天生就是奴隶。这句话不由得让人想起罗马法对人的区分:凡人不是自由人,就是奴隶。城邦的特殊之处,正在于它是一个人数足以实现自给自足的公民团体。由于公民不可能同时为统治者,一般采用轮番为治的办法,让公民轮流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而在家庭中,女人不同于奴隶,因为女人是丈夫的伙伴,两人共同经营家庭,需要给予妻子必要的尊重。奴隶则不同,他们本性上是野蛮人,丈夫或家长在他们面前是主人,可以行使专制权力。穷人家里如果没有奴隶,牛就代替奴隶的角色。
历史学家的记录或许更实际,特别是当这些记载出自以客观、可靠著称的修昔底德之手时。这位历史学家提到,公元前415年雅典发动西西里远征后,斯巴达人出兵常驻阿提卡北部要塞戴凯莱亚。在此期间,雅典损失了牲口等诸多财产,其中包括两万名奴隶逃亡。他特别谈到,这些人大多是有技术的工匠。对于“两万”这个数字我们有理由表示怀疑,因为当时斯巴达人及其盟友不太可能,修昔底德本人更不可能在边境设置检查站对所有逃跑的奴隶进行登记,进而准确地知道当时雅典共有多少奴隶逃亡。但修昔底德将奴隶逃亡与雅典人当时承受的其他苦难:无法耕种土地、损失大量牲口、所有给养只能从优卑亚岛运来等相提并论,足见这件事情对雅典影响之大,也说明当时雅典奴隶远超2万人,还有奴隶劳动对雅典经济的重大价值。
色诺芬的意见在某种程度上证明我们对修昔底德的解读有一定合理性。在谈及如何增加雅典收入时,他想到的第一个办法,是由国家出资购买奴隶,分别分给10个部落,让奴隶去探挖银矿。只要有一个部落的奴隶能有所发现,则整个国家都会受益。如果有多余的奴隶,还可以由国家出租以赚取租金。为反驳那些雅典国家资金不足,不可能拿出那么多钱大量购买奴隶的意见,色诺芬建议,资金不足时,可以先购买1200名奴隶,再用从他们身上赚取的租金购买更多奴隶,这样5—6年后,奴隶数量就会达到6000人左右,那时每年租金收入会达到60塔兰特。即使其中40塔兰特被正常花掉,剩下的20塔兰特仍可以用来购买更多奴隶。如此循环下去,几年中奴隶就可达到1万人。那时出租这1万名奴隶,国家每年可获得100塔兰特的收入。
上述材料表明,在古典时代的雅典,几乎所有人都把奴隶制当作理所当然的存在。这种心态本身,足以说明奴隶制在当时相当普遍。在历史实际中,奴隶分布在社会生产的所有领域,从家庭到农庄,从矿山到舰队,从城市市场到战场,几乎到处都有奴隶的身影。甚至雅典国家的所谓警察,也是由300名西徐亚人奴隶充任的。而古典作家给我们的印象,确与西方学者主流的意见一致:奴隶主要集中在富人家中。色诺芬举出的3个例子:尼奇亚斯、希波尼科斯和菲列摩尼分别出租1000名、600名和300名奴隶,可以肯定他们都是雅典的富人,而穷人家中可能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只有耕牛作为奴隶。
然而,普通人和穷人不直接拥有奴隶,绝不意味着他们与奴隶制真的无关,更不表示他们没有从奴隶劳动中受益。一方面,柏拉图曾经说过,所有公民联合起来,共同监督着奴隶,因而无论这些人是否意识到,他们都和富有公民一道,构成了亚里士多德心目中的城邦公民共同体。与外侨和奴隶等被排除在公民队伍之外的群体比较,公民无疑处于特权地位。至于奴隶数量,在不同时期肯定存在较大差异。公元前5世纪中后期的伯里克利时代是奴隶数量最多的时期。只是学者们的估计有所差别,其中最高的认为在20万人,与自由人总数大体持平,最低的在5万—6万人,约占雅典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到六分之一。即使是最低的估计,平均每个公民也不止一个奴隶。到公元前4世纪,雅典奴隶人数可能有所下降。但正如芬利在批评琼斯时所指出的,即使那时雅典只有2万名奴隶,因当时雅典公民仅有2万人,平均每个公民仍有一个奴隶。
另一方面,雅典的公益捐献制度,让富人承担了相对较多的义务。表面上看,富人承担了出资等义务。例如,戏剧比赛时,富人出资请作家和演员;战争期间国家财政危机时,富人要承担临时征收的战争税;富人担任三列桨战舰舰长,还要出资维护战船。在某些城邦,例如公元前483年之前的雅典,国家有时会将收入直接分配给公民。这些收入,或来自国家的矿山,或来自国家出租的土地,其中在矿山劳动的人,相当部分是奴隶。有些城邦直接举办某些工程,有些则由富人承担工程开支。所需要的费用,至少部分来自由奴隶创造的收入。所以,即使是最贫穷的公民,也从奴隶劳动中得到了这样或那样的好处。
总体上看,雅典公民不同程度地受益于奴隶制,并据此享有他们的“自由”。在古希腊语中,自由最初的含义就是指与奴隶相对的一种地位。“自由人表示一个人独立于他人,奴隶则表示他属于他人。自由与奴隶制是一组相对的概念,如果未意识到这种对立,则无法理解它。”古代希腊人发明了自由,同时也创造了奴隶制。从这个意义上说,雅典民主是以奴隶制为基础的。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古代世界诸文明的起源及特征研究”(21STA023)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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