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40年代,沙俄势力侵入黑龙江流域。随着冲突加剧,中俄双方先后签订《尼布楚条约》和《恰克图条约》,划分了在东段和中段地区的边界,同时不断构建各自的边防体系。由于指导思想不同,中俄边防体系分别呈现出求稳内敛和不断扩张的特征。两国于清前期构建的边防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晚清两国边界走向的剧烈变动。
第一,清朝边防求稳内敛。清前期,清廷对俄的布防范围框定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奠定的疆域内:东北和北部在条约规定的边界线以南,西北在原准噶尔部辖地境内,即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地区。
清朝对俄边防体系主要包括建城驻兵,设置军府,建卡伦、驿站,屯田及巡边等内容。清廷在东北地区设置盛京将军、吉林将军和黑龙江将军,在漠北地区设置定边左副将军,下辖库伦办事大臣、科布多参赞大臣等地方长官,在新疆设置伊犁将军,下辖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等。在黑龙江、吉林对各民族编旗设佐,在漠北地区令喀尔喀蒙古“防备朔方”,在新疆地区由八旗、绿营分驻各地。边境地区设置卡伦,守卫边防。但边境卡伦通常离边界较远,卡伦线并非边界线。官兵定期巡察边界线及其附近地带,查看作为界标的石碑、鄂博有无毁损,俄罗斯人有无越界行为。但在西北地区的巡边最初是为了防止阿睦尔撒纳残余势力逃入哈萨克和俄罗斯,后来是将守护边境与监督境外哈萨克、厄鲁特等民族的游牧结合起来。此外,驿传系统保证信息传递通畅,屯田保证军粮供给。
清朝的边防与边疆治理结合在一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俄国向中国领土的扩张,捍卫了边疆。但总体来讲,清廷对俄边防是以守成和维稳为主要目标,在具体处理边界问题时,统治者往往满足于息事宁人。即使是平准后对俄态度转为强硬、曾多次关闭互市的乾隆皇帝也不免于此,最终对汗哈屯地区俄属乌梁海人的越界行为予以默认。进入19世纪后,清朝国力颓势日显,嘉道二帝对边防事务的处理愈发内敛。嘉庆皇帝以卡伦为西北地区边界事务的临界点,道光皇帝也承袭其父的做法。统治者的观念直接影响到边疆地区的臣属,导致西北边境地区的巡边最终变成了巡察距离边境很远的卡伦线,而对于界内卡外的大片领土则疏于防卫,为日后失地埋下了隐患。同样,东北和北部边境的巡边最终也流于形式。
第二,沙俄不断对外扩张。俄国针对清朝边防体系的构建,是其在西伯利亚扩张进程的一部分。乾隆二十四年后,清朝疆域基本稳定。俄国则不同,一直没有停止在南西伯利亚和中亚地区的拓殖,其边防前哨总体上保持了向中国方向推进的态势。俄国先是在鄂毕河、叶尼塞河、勒拿河、黑龙江等水系的干流或支流的交通要道,建立起一条从托博尔斯克到托木斯克、克拉斯诺亚尔斯克、伊尔库茨克、色楞格斯克、雅库茨克至涅尔琴斯克(尼布楚)的城堡线。然后,沿各大河干流和支流向四面扩展,在南面又建立了一系列城堡和要塞,形成双重防线。18世纪60年代,俄国将额尔齐斯堡垒线推进到布赫塔尔玛河,其势力进入清属乌梁海。19世纪20年代,俄国加紧吞并哈萨克草原,30年代,将前哨推进到中国西部边境附近。
俄国政府在中央设西伯利亚衙门(1637),作为在西伯利亚拓殖的决策机关(此前由喀山事务府管辖);在地方实行以督军为首的军事专制,由督军掌管所在区域的行政、军事、经济、司法等大权。涅尔琴斯克督军区和色楞格斯克督军区分别成为俄国在黑龙江流域和外贝加尔对清布防的中心。1708年设西伯利亚省,将管理西伯利亚的大权移交省长。1822年《西伯利亚管辖条例》将西伯利亚分为西西伯利亚和东西伯利亚两个总督辖区,俄国在中俄边境的布防分别由其管辖。
因在欧洲战事不断,俄国政府并无向西伯利亚派遣大量兵力的可能。因此,不断将流亡到西伯利亚的流浪汉和农民、被流放的犯人和战俘以及被征服的布里亚特蒙古人和通古斯人编入哥萨克军。一部分哥萨克在军中长期服役,另一部分普通哥萨克不被列入军事编制,平时务农,必要时应征入伍。由于兵力有限,俄国政府有组织地移民实边,鼓励耕种,增加粮食自给。随着移民的增加,以堡塞为中心,在周围形成一些村落,拱卫着城堡。从欧俄地区来的俄罗斯人,带来了俄国传统的村社制度,村社承担起协助政府收税、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能,并对农民实行严格监督。传教士也相伴而至。他们在政府支持下,不断诱导异族人接受东正教,加入俄籍,服兵役,效忠沙皇。
这样,从建设堡塞到驻兵移民、行政管理、土地开发、宗教渗透,俄国建立起一整套针对清朝的边防体系。
第三,指导思想迥异。总体来讲,中俄两国在清前期各自构建的边防体系存在着一些共同内容,如建城、驻军、利用当地民族戍边等,但二者却各自呈现出求稳内敛与不断扩张的特征。究其原因,是两国对外政策的指导思想迥异。
中国人自古生活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地理空间,古代王朝在这一空间内构建起以中国为中心的天下体系,强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和“华夷之辨”,提出“天子有道,守在四夷”。统治者满足于周边民族名义上的臣服,并不注重与属国间明确边界,对边境地区管理松散,从而导致边疆区长期处于有疆无界的状态。这一政治文化传统被清统治者所继承。尽管清前期传统的“华夷之防”逐渐被“中外之防”取代,清统治者处理界务时也展现出一些近代边界意识,如以条约形式与俄国划界分疆,宣称“我大国既不无理强取他国之寸土,亦决不无故轻让我寸土于人”。但事实上,直至鸦片战争前,清统治者的边界观念仍然更多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寸土必争的近代边界意识并不明确。如雍正皇帝告诫界务谈判官员“切勿逞强争执无用之地”,又如前文提及的乾隆及嘉庆、道光诸帝处理界务问题的态度。这导致清廷在对外边防上并无长远的经营意识,对俄国的扩张力度也缺乏足够认识。在东北地区,早在康熙朝黑龙江将军治所就不断南移,从旧瑷珲城到黑龙江城,再到墨尔根城、齐齐哈尔,从而实际削弱了清廷对黑龙江流域的控制。此外,在清廷建立的边防体系中,严重忽视了人的因素。如清廷在东北地区实行封禁政策,仅依靠少量官兵和数量有限的边民戍边;在蒙古地区,虽以喀尔喀蒙古为屏藩,却对牧民实施繁重差役,令其疲敝不堪,渐生离心。这使得清朝对俄边防逐步废弛,以至于清后期在俄国攻势下不堪一击。
反观俄国。一方面,俄罗斯人的祖先东斯拉夫人繁衍生息在四面开放的东欧平原,周围缺乏天然屏障,他们惯于追求土地的无限延伸。另一方面,俄国原本是内陆国家,争夺出海口是伊凡四世之后历代沙俄政府对外政策的基石。因此,俄国的边防政策同清朝截然不同,不在守成,而在进取。尽管与清廷签订了边界条约,但沙俄从未真正将自己束缚在条约框架内。《恰克图条约》签订不久,俄罗斯人就开始到中国一侧越界设栅。18世纪中叶,俄外务衙门曾讨论过如果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同意率众投俄,俄国方面将予以接收,因为这意味着将喀尔喀蒙古收入囊中。此外,沙俄政府还不断利用两国间的跨境民族向中国领地渗透。因此,尽管西伯利亚地广人稀,沙俄的边防建设实际上是白手起家,但由于沙俄目标明确,保持扩张态势,不断推进前哨,移民实边,从而实际巩固了所占土地。
综上,正是由于清俄边防的指导思想迥异,二者对边防的经营效果也大相径庭。两国在清前期构建的边防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19世纪下半叶两国边界的剧烈变动。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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