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是以编年体形式记录帝王一生的大事记。在各朝实录中,清代实录保存最为完整。《清实录》不但材料广泛、内容丰富,而且取材于宫藏秘籍和官方档案。这些档案都是清朝统治者活动的原始记录,是比较可靠的一手材料,历来为研究者所重视。然而,美中不足的是,除了为尊者讳而故意窜改之外,《清实录》尚有因编纂者疏忽造成的错误。
光绪三十一年(1905)四月初四日,署户部尚书赵尔巽被任命为盛京将军。嗣后,他陆续调用得力人员赴奉天(今沈阳)任事。其中,六月初七日(己酉)的一件奏折系奏调翰林院编修魏景熊等六人:“兹复查有翰林院编修魏景熊、颐和园苑副候选知县霈厚、候选道王丰镐、尽先选用知府唐宝锷、湖南补用同知陈琪、山东试用通判马葆光,均属朴实廉干,学有专长,堪备任使之选。合无仰恳天恩,饬下吏部及该省抚臣,即将各该员发往奉天差遣委用,以资臂助。”(赵尔巽:《奏为翰林院编修魏景熊等员学有专长请饬发往奉天差遣委用等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03-5443-046)但是,此事见诸《清实录》的记载却是:“己酉……命翰林院编修魏景桐等六员赴奉,交盛京将军赵尔巽差委。”(《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46,《清实录》第59册,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版,第249页)魏景熊与魏景桐,均有其人,且同朝为官。魏景熊,原名魏时钜,字子题,号石轩,湖北武昌人;魏景桐,字荫伯,湖南新化人。那么,究竟谁才是赵尔巽此折拟调之人呢?在同时期的宫中朱批奏折中,未见与该录副奏折对应的原折。上谕档只言“交吏部。本日奉天将军赵尔巽奏续调得力人员以备委用折,奉旨著照所请,该部知道。钦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1册(光绪三十一年),第85页)。如此,军机处录副奏折与《清实录》孰是孰非?
赵尔巽此折所列六人并不包括魏景桐,而魏景熊则曾应调赴奉任职。其一,《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载:“魏景熊……光绪十五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十六年四月,散馆授职编修……三十二年,京察一等。二月,赴奉天差委。三十三年四月,回京供职。”(秦国经主编:《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册,第46页)其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赵尔巽全宗档案收录有奉天农工商局向赵尔巽禀呈创办农业试验场的呈文:“查农业试验场……由军帅札委翰林院编修魏景熊为总办。”(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赵尔巽全宗档案,第176号)其三,军机处录副奏折中有盛京将军赵尔巽的一件奏片,事由为同意魏景熊所请,准其回京任职。(《奏为调奉委用翰林院编修魏景熊呈请回京供职事》,光绪三十三年四月十七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03-5480-006)上述三则材料出处不同,而有关魏景熊任职奉天的记述相同,且与录副奏折指向一致。显然,赵尔巽确曾请调魏景熊赴奉,录副奏折准确无误。
那么,同一时期的魏景桐是否曾被赵尔巽调往奉天呢?根据相关档案和方志,魏景桐的履历如下:同治十三年(1874),补县学生员,应邀入广西,随巡抚刘长佑镇压柳州十八峒瑶民起义。刘长佑晋升云贵总督后,魏景桐入为幕宾。不久,改为新疆巡抚魏光焘掌管文案。光绪十七年,出任叶城县知县,任满回籍。甲午战争时,随魏光焘出关作战。光绪二十三年,分发知府,特赏道员,署云南粮储道。引见后,于光绪二十五年奉旨免补知府,以道员补用,后以分省补用道发往陕西,交魏光焘差遣委用。光绪二十七年,入广西镇压农民起义,补授临安开广道,监督蒙自关税务。光绪三十四年正月,擢云南按察使。二月,改广东按察使。宣统元年(1909)四月,广西布政使余诚格因病开缺,魏景桐继任。宣统二年九月,护理广西巡抚。宣统三年二月,卸护抚篆。闰六月,再乞病休,获允。1913年病故,年六十三。显然,魏景桐并非翰林出身,亦从未赴奉天任职。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判定《清实录》光绪三十一年六月己酉(初七日)关于此事的记载是错误的。那么,这一错误是如何产生的呢?
笔者所见《清实录》,为中华书局影印版。该影印本的所用底本来源不一:既有实录馆定稿本,也有以此为底本的缮写本。其中,影印光绪朝实录的底本为大红绫本,其残缺之处则以北京大学藏实录馆《光绪实录》定稿本补配。这样一来,弄清楚影印上述《清实录》的底本是大红绫本抑或实录馆定稿本,就能够进一步查明:究竟是缮写本抄写错误,还是实录馆定稿本编纂错误?从页面布局和叙述风格来看,这一部分与此前影印本均存在着明显不同,且多逐条标注了记录来源。虽为影印本,但该卷卷首“北京大学藏书”钤章清晰可鉴。结合影印《光绪实录》的底本选择情况,可以基本确定,中华书局影印《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46所用的底本乃是收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由实录馆编纂的《光绪实录》定稿本。
根据记载,光绪朝实录汉文本缮写两部,大红绫本藏皇史宬,小红绫本藏沈阳故宫。1937年,伪满洲国将小红绫本挖补后加以影印出版。对比两种影印本,尽管页面布局各异,但关于此事的记述却完全相同:“己酉……命翰林院编修魏景桐等六员赴奉,交盛京将军赵尔巽差委。”(伪满洲国务院辑:《大清历朝实录》第18帙·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46,1937年影印本,第5页)小红绫本也出现了同样错误。因此,可以断定,中华书局影印《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46所用底本乃实录馆定稿本。可见,《清实录》的这一记载错误源于定稿本自身,而非后来缮写过程中发生鲁鱼之误。
定稿本的错误存在两种可能原因:其一,该记录的来源“随手档”登记错误;其二,定稿本的编纂错误。查阅“军机处随手登记档”,光绪三十一年六月初七日相关记录如下:“盛京将军赵尔巽折调编修魏景熊等由交片一件,交吏部:本日赵尔巽奏调得力人员折,旨著照所请,该部知道。”(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随手档,第320号)可见,问题出在《清实录》本身,而与随手档记录无关。
至此可以断定,由于《清实录》编纂者的失误,将“魏景熊”误为“魏景桐”,造成《德宗景皇帝实录》记录错误。因此,应改正为:“己酉……命翰林院编修魏景熊等六员赴奉,交盛京将军赵尔巽差委。”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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