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丹南迁是辽初历史上的大事,但东丹国存在时间短暂且史料极少,学界对其南迁的规划问题众说纷纭。本文结合史籍及石刻资料,希望对东丹国南迁的规划作一梳理。
东丹国的南迁,与辽初皇位继承斗争及地方行政区划的形成有关。根据《辽史》记载,916年,耶律阿保机建立契丹国,是为辽太祖,并立耶律倍为“皇太子”。但次子耶律德光和三子李胡各自都有“太子”之称,这种混乱的出现,说明象征皇权集中的嫡长子继承制尚未正式确立。因而,耶律倍的皇太子地位并非是固定不变的。神册六年(921)十二月,耶律倍南下遭遇“河北之败”,而次年耶律德光成功“略地蓟北”,显示出卓越的军事才能,这直接影响了耶律阿保机对储君的选择。辽太祖在公元926年攻灭渤海后,“改渤海国为东丹”。他的安排是“命其长子突欲镇东丹,号人皇王,以次子德光守西楼,号元帅太子”,使契丹天下尽在其家族之手。此后,辽太祖在回军途中死于扶余府,述律后则发动争夺帝位的“扶余之变”,耶律德光以“天下兵马大元帅”的身份得以继位,是为辽太宗。虽然成功继位,但碍于辽太祖遗命,耶律倍的东丹国仍是耶律德光皇权的一个阻碍。此时,契丹“分州建官”已经初步形成,辽东地区具备了安置渤海遗民的条件。
为巩固自身地位,解除耶律倍的威胁,辽太宗对东丹国实施南迁。为不违反太祖生前遗愿,耶律德光精心设计了东丹国南迁的步骤。首先,东丹南迁的提出,共涉及三个历史人物。根据《辽史》记载,“时人皇王在皇都”,耶律倍下诏命时任东丹国左大相的耶律羽之迁东丹民以实东平,这和《耶律羽之墓志》记载的“人皇王乃下诏曰:‘朕以孝理天下,虑远晨昏,欲效盘庚,卿宜进表’”相符合。耶律羽之得到授意即向太宗进表,表示为巩固统治,应乘渤海虚弱之时“徙还其民”于辽东,太宗对此“嘉纳之”。可见,耶律倍是东丹南迁名义上的发起人,耶律羽之为执行者,耶律德光则是幕后主使。
东丹国南迁规模庞大,绝非一蹴而就之事。根据史籍与金石文字材料,可见其中存在几个重要时间节点,并有不同的迁徙阶段。关于东丹国南迁的开始时间,根据《辽史》和《耶律羽之墓志》的相关记载,主要有天显三年(928)十二月、天显四年两个。考证本纪与传记内容,可以发现传记中“太宗即位”后,耶律羽之“上表曰”南迁东丹为一事,而其中“是岁,诏徙东丹国民于梁水”与本纪中“诏遣耶律羽之迁东丹民以实东平……升东平郡为南京”应为另一事。元朝史官将后者内容综合,即为《辽史·地理志》中东京道辽阳府条“天显三年,迁东丹国民居之,升为南京”。所以,天显三年十二月,应为迁徙东丹国都城的时间,这也是东丹南迁开始的时间无疑。而《耶律羽之墓志》所记载的天显四年应为耶律倍公开下诏南迁之时,也是在迁都南京之后,东丹国全体州县大规模迁徙的时间。至天显五年四月,“人皇王归国”,东丹国州城南迁全部结束,共耗时一年零五个月。最后,人皇王归国是为迁徙的结束阶段,也是最重要的阶段。这一时期,《辽史》记载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天显五年二月,太宗“诏修南京”,三月“宴人皇王僚属便殿。庚寅,驾发南京”,四月“诏人皇王先赴祖陵谒太祖庙。丙辰,会祖陵。人皇王归国”。耶律倍在太宗修葺南京并祭祀太祖之后,才正式归国。耶律德光这么做的目的,是让耶律倍以人皇王的身份,用一个仪式为南迁东丹画上句号。耶律倍归国后,既“命王继远撰建南京碑”,记录着耶律德光的功绩和自己“让国”的整个过程。
为安置数十万渤海遗民,契丹在辽东新建了二府、二十七州、二十六县及三个府州并称之州,辽东成为契丹的统治核心区域之一。鉴于此,契丹重置了中台省并设立南京留守,二者共同主政东丹,形成东丹国新的核心管理模式。天显六年四月,重置后的中台省成为统治辽东地区的最高权力机关。但是,这个统治渤海人、汉人的职官机构,理应隶属于南面官系统,却被元朝史官安置在“北面皇族帐官”之下。究其原因,东丹国在建立之初,是为辽太祖分封耶律倍的私产,具有与契丹等同的地位,故中台省作为其辅佐机构地位很高。东丹南迁完成后,东丹国统治者为太宗耶律德光,中台省左大相耶律羽之成为东丹国的实际掌权者,负责“镇抚国人”。同时,为处理东丹南迁的军政事务,在设立南京之时,耶律羽之兄长耶律觌烈被任命“南京留守”,地位与中台省等同。可见,东丹南迁完成后,东丹国核心权力机构得到重置。此时,以耶律德光为核心,羽之、觌烈兄弟为主要执行人的东丹国新的统治集团最终形成。
综上,东丹国南迁的规划,是在辽初特定政治背景下产生的,其影响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促进了皇权的加强。辽太宗在东丹南迁后,消除了威胁,成为契丹的最高统治者。第二,促进辽朝道一级行政区划的形成。至会同元年(938),辽东地区已经形成“南京留守、中台省左大相—府(州)—州县”新的层级管理模式。第三,东丹南迁的顺利实施,促进了辽朝东部边疆格局的形成。此时契丹的东部边疆,女真、渤海遗民、高丽竞相争夺角逐,为日后边疆危机形成埋下隐患。
(作者系长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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