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技术革命的标志性成果,人工智能已成为引领未来的重要战略技术,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新动能,但其发展的不可控性和不可预测性亦愈加引起人们的关注,而且其蕴含着一种控制人的技术异化的力量。对此,马克思主义技术观不仅为我们审视人工智能的技术异化提供了理论反思,而且使我们意识到人工智能蕴含着实现“人的解放”的可能性条件,即“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技术体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念、“共产主义”的应用特性等。
新技术革命下的人工智能
马克思认为,在人类历史上,科学是具有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人工智能通过构造智能机器或智能系统,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类智能,虽然目前仍处于弱人工智能的研究阶段,但其在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引起的变革已不容小觑。人工智能与云计算、大数据的融合,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而且影响和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创造了诸多新兴职业,甚或在国家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人工智能作为塑造未来的关键技术,影响广度和力度如此之大,主要因为其具有思维模拟、功能延伸、深度学习等特征。
首先,人工智能是人类思维的外在模拟。2014年,智能聊天软件尤金·古斯特曼(Eugene Goostman)成为史上首个通过图灵测试的程序,其可以模拟人类的思维模式和语言方式同人类进行交流。虽然人工智能可以模拟人类大脑的功能,但却无法有意识地认识和改造世界,其思维是脱离了社会性与创造性的“机器思维”。其次,人工智能是主体功能的发展延伸。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即为人类主体功能的发展,以提升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人类的身体功能存在限制性,智能机器人则可以代替人类完成一些危险性较高或复杂性较强的工作,从而延伸主体的相关功能,这已不是简单的劳动代替。最后,人工智能对样本数据的深度学习,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图像、声音、文本等,而且其与大数据结合,使海量数据储存与识别成为可能,甚至某些领域已超过人类思维,成为人类智慧的“容器”。
作为人的创造物的人工智能,人们对其的焦虑,既源于对人工智能超越人类智能的恐惧,亦源于对人类未来发展的未知,以及人在智能时代的存在方式的焦虑。犹如资本不是物,是属于一定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人工智能也具有社会性质,以物的形式表征着人与人的关系。人工智能的资本主义式应用,或导致其成为超出人类控制的恶魔,一种异化的力量或将主宰人类。
人工智能的技术异化
马克思不仅高度评价了技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而且反思了技术的局限性,批判了技术(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即其延长了工作日、提高了劳动强度,甚至超越了生理和道德的界限,使工人成为“活机构的肢体”等。换言之,“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卑劣行为的奴隶”。究其原因,这是资本逻辑所致,其掌控着技术的发展方向,加快发展机器体系以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大量融资数据表明,人工智能成为资本的“风口”,资本驱使技术加速转变为生产力,实现资本增殖。即使人工智能技术的不确定性会带来安全风险,尤其在金融、医疗、军事等高风险领域,数字鸿沟会引发资源分配不均、信息垄断等不平等的社会效益风险,治理主体和法律制度的缺位会导致秩序混乱、权责不清、隐私泄露等问题,但只要其存在创造剩余价值的生产空间,就有可能陷入资本主义式应用,成为一种控制人的技术异化的力量。
首先,人工智能的技术异化可能使人的主体性、创造性逐渐丧失,即人的“机器化”与机器的“人化”。人工智能或强化技术分工,人被分割了,人的肉体和精神的能力成为牺牲品,形成一种单向度的思想和行为模式。智能产品或可操控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不断被消磨、压抑。其次,人工智能的技术异化加剧了失业危机、阶级分化。资本决定劳动的变换和工人的全面流动,作为资本的人工智能会使工人被高效率的智能机器取代,或使其成为机器体系的一个“生产零件”,使大量“无用阶层”和“过剩人口”出现。同时,人工智能有关的资本增殖扩大了对工人的支配范围和强度,加剧了贫富差距和阶级对抗。最后,人工智能构建的虚拟世界成为人们与现实世界的屏障,导致人与人的疏离,使人们的交往范围狭隘化、交往方式虚拟化、交往目的功利化。人工智能不仅使人们的交往限定在特定范围内,呈现功利化、浅层化的趋势,而且使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人与物的关系,甚或物与物的关系。
人工智能与人的解放
马克思对技术采取了一种辩证态度,虽然技术存在局限性和异化的风险,但其也是一种解放性的力量,“为人的解放做准备”,是超越现代性的手段。如果盲目地否定技术,则会使超越现代性的机制失效。人工智能为人的解放提供了诸多条件。比如,创造了大量社会财富,为人类解放做了必要准备;增加了自由时间,为人的个性发展提供了自由空间;改善了社会环境,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等。为了使人工智能真正成为一种解放性的力量,要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的优势,克服技术的资本主义应用,使其合乎人性,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
第一,构建“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技术体系。人工智能的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主体的发展需求创新技术,不能本末倒置。不仅要加强对人工智能的引导和管理,而且要提升主体的能力和素养,不能让技术成为束缚主体的异化力量。要坚持“以人为本”,扬弃“科技万能论”,实现对技术的祛魅,尊重自然规律,规范技术运用,使社会各方面良性互动。既要考虑人工智能满足现代人的需求,亦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实现“自然的解放”和“人的解放”的统一。
第二,倡导“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念。“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重要方法。要以立德树人引领劳动教育,加强综合技术教育,全面提升人的劳动能力;整合多领域(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等)知识与技能,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要提倡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通过劳动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摆脱技术的束缚和控制。
第三,推动人工智能的普惠性发展。人工智能不是个人的产品,是许多参与者共同开发的成果,具有社会属性。要消除人工智能的私人垄断,实现人工智能的人民共建、共治、共享;弥补数字鸿沟,使人工智能成为全社会可以受益的公共知识和技能。人工智能事关人类的未来发展,是全球性议题,要坚持唯物史观的全球视野,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世界各国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共享成果,携手应对人工智能的风险挑战,实现人工智能的可持续发展,共同推动人工智能造福人类。
当前,人工智能在中国发展迅速,各项重大科技成果相继问世。《中国制造2025》把人工智能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实现从“制造大国”向“智造大国”“创造大国”转型。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既充分利用资本,又引导和调节资本,规避人工智能资本化的风险,使其造福人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走向更加美好的世界。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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