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大学是新时代我国职业教育政策改革与实践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个新生事物,目前教育部已批准设立了32所职业技术大学开展试点。作为一种新生组织,虽然职业技术大学在我国已通过行政手段获得了“身份”,但将其放在整个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结构中来看,其体量小、规模小、影响力小、吸引力小和认可度低也是不争的“社会事实”。根据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的合法性理论,其办学行为还面临被质疑、不被认可和不被信任的难题,即“合法性”困境。因此,职业技术大学存在建构“合法性”的任务和需求。
根据组织合法性理论,任何一个组织的产生,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推行,都必须接受“合法性”的检视。所谓 “合法性”不仅仅是指合法律性,还指“人们在社会结构体系内的规范、价值观、信仰和定义框架下,对实体活动的适当性、恰当性和合意性的一般感知或设想”。它强调的是包含法律制度、文化制度、观念制度、社会期待等在内的制度环境对组织行为的影响。其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承认逻辑,即组织只有获取“合法性”才能获得社会的认可、接受和信任,进而获得生存与可持续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的支持。因此,谋求获取“合法性”成为一个组织尤其是新创组织的主要活动之一。通常,“合法性”来源越多,“合法性”就越强。“合法性”一般可分为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文化—认知合法性三类。其中,规制合法性强调法律规章层面对组织行为的认可,规范合法性侧重于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规范层面对组织行为的接受,文化—认知合法性则较为关注隐性的文化、知识、惯例及信仰层面对组织行为达成的共识。依此分析框架,可探索我国职业技术大学面临的“合法性”挑战并尝试提出获取这种合法性的策略选择。
职业技术大学面临“合法性”挑战
职业技术大学面临规制合法性的挑战。规制合法性突出了国家相关制度在制约、规制和调节职业本科学校办学行为方面的特征。它通过政府、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的规章制度来制约和激励职业本科教育活动,主要体现为一种国家意志。规制合法性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政府为约束职业技术大学办学行为而制定的明确规制;二是政府为促进职业技术大学发展而采取的具体激励措施。目前我国关于职业本科教育层面的法律规制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职业技术大学的法律地位缺失、缺少支持职业技术大学发展的具体激励措施等。
职业技术大学面临规范合法性的挑战。规范合法性主要源于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规范,它强调对职业技术大学身份和行为的期待与定位,既包括利益相关者对职业技术大学办学行为的期待,也包括在这种期待下职业技术大学对自我身份角色的定位。具体来看,职业技术大学面临的规范合法性问题主要表现为:职业技术大学的性质、功能定位尚不清晰;对行业企业如何参与职业技术大学办学缺乏认识和引导;社会公众对职业本科教育缺乏足够的信心;职业技术大学因办学经验不足导致对自身角色定位认识不够准确。
职业技术大学面临文化—认知合法性的挑战。文化—认知合法性源于人们既有的知识、共同信仰系统和公共行为逻辑。当一个组织逐渐为社会大众所熟悉和接受时,它就开始具备了文化—认知合法性,但它是一种隐形的存在且形成过程比较漫长,一旦认知得到固化,影响便会持久发挥,且不易改变。这也是从现实影响力来看,文化—认知合法性比规制合法性和规范合法性影响更大的原因。目前来看,文化—认知合法性的获取是职业技术大学面临的最大挑战。这主要是因为:社会公众对职业本科教育的认知有限,不了解其要义和价值;职业本科教育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远远不够,与其舆论热度形成鲜明反差;关于什么是职业本科教育以及职业技术大学与普通本科学校、应用型本科学校、高职院校的区别尚未厘清。
职业技术大学“合法性”获取策略
“合法性”获取策略是指“组织为了突破创业过程中的制度约束、获取组织成长所必需的合法性,根据制度环境特点而实施的一系列合法化行为策略的集合”。
首先,作为新创组织,要特别关注并首先提升职业技术大学的规范合法性。这是因为如果职业技术大学在初步发展时期的办学水平无法符合利益相关者的共同价值观和期待,将导致学校无法被社会认可和接受。因此,职业技术大学想要获得持续发展,就必须先奠定好规范合法性的基础,提升学校办学能力,树立品牌,同时将前期的办学成果和经验快速扩散,嵌入社会大众的认知。具体而言,一是职业技术大学需要努力获得利益相关者特别是行业企业和社会公众对其身份的肯定;二是政府要为职业技术大学的发展提供宽紧适度的政策环境;三是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本科教育的机制;四是大力宣传职业技术大学的专业优势和特色,提升社会公众对职业本科教育的信任度。
其次,要注重可操作性,着力提升职业技术大学的规制合法性。这需要政府细化现行关于职业本科教育政策中的原则性要求,形成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政策体系,以便政策的落实和监测。具体而言,一是国家应加快《职业教育法》修订案的落地实施,对职业技术大学的性质、地位、职能进行明确界定,赋予其相应的权利与资源,使其获得法律身份和地位;二是制定职业本科教育的独立政策体系,完善学校设置、专业教学、教师队伍、学生实习、经费投入、信息化建设、考试等系列制度与标准;三是建立健全职业本科教育的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四是建立促进职业本科教育发展的激励机制,如经费投入倾斜、设置专项项目等。
最后,要注重宣传,营造环境氛围,努力提升职业技术大学的社会认知度。提升职业技术大学文化—认知合法性的关键在于培育职业本科教育的社会文化,让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具体而言,一是政府要在全社会大力开展职业本科教育的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职业技术大学的性质、定位、社会价值及招生就业政策等,让社会公众形成社会发展离不开职业本科教育的潜意识;二是优质毕业生是职业技术大学的最好代言人,要不断向社会输送高质量的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以扩大职业本科教育的社会影响力;三是将目前已批准设立的职业技术大学打造成标杆水平学校,进而摸索出一些适合我国实际且较为成熟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办学模式;四是要强调那些获得办学声誉与发展成效的、得到大家共同认可的象征符号,如高质量校企合作、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高水平应用技术研发、高水平“双师型”队伍等。
总之,解决好职业技术大学的“合法性”问题,对于满足社会对职业本科教育的需求、端正职业技术大学的办学方向、完善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项目“基于技术哲学的职业本科高校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及测评研究”(BJA21010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