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简牍新证西汉瑕丘侯国
2023年08月31日 16:4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8月31日第2725期 作者:赵海龙

  出土简牍中载录大量地名信息,中外学者皆进行过地名的整理与校释工作。不过多数学者在讨论出土简牍所载之瑕丘地名时,并未特别注意其地名的性质,使目前学界对出土简牍所载之“瑕丘”与“瑕丘邑”的认识仍存分歧。

  在考察出土简牍有关“瑕丘”与“瑕丘邑”的记载前,首先需要对传世文献记载的抵牾之处略作考察。《汉书·王子侯表》(以下简称《汉表》):“瑕丘节侯政,鲁共王子,(武帝元朔三年)三月乙卯封……六世侯禹嗣。”按《汉表》记载,瑕丘侯国的世系延续至西汉灭亡,不过《汉书·地理志》(以下简称《汉志》)山阳郡瑕丘并未注“侯国”二字,《汉表》与《汉志》存在矛盾。

  《水经·睢水注》的记载与《汉表》《汉志》又不同:“睢水又东,迳太丘县故城北。《地理志》曰:故敬丘也。汉武帝元朔三年,封鲁恭王子节侯刘政为侯国。”郦道元认为刘政所封侯国为敬丘,查《汉志》沛郡确辖有敬丘侯国,而《汉表》却未载敬丘侯。明清以降,学者已注意到有关瑕丘侯国的记载存在矛盾,但是质疑郦道元之说较少,如朱谋笺《水经注笺》:“《汉书·王子侯表》鲁共王子政封瑕丘,谥曰节侯。《地理志》瑕丘属山阳郡,而敬丘即太丘,属沛郡,《注》似误引。”赵一清《水经注释》、钱大昕《廿二史考异》、王先谦《汉书补注》、王恢《汉王国与侯国之演变》等对《水经注》的记载持肯定态度。主要原因在于按郦道元的解释,只需将《汉表》“瑕丘”改易为“敬丘”,就可以疏通《汉表》《汉志》之间的矛盾。

  事实上鲁王子刘政初封之侯国并无“敬丘”可能。武帝元朔二年(前127)开始实行推恩令,以王国之地分封王子侯国,因此鲁王子侯国所封应当裂鲁国之地。《汉志》鲁国下班固注:“故秦薛郡。”据谭其骧《秦郡界址考》对秦代薛郡界址的考察,薛郡辖域西至巨野泽,北抵济水,东至蒙山一带,西南以微山湖与砀、四川郡为界。瑕丘位于今山东济宁兖州区西南,处在薛郡辖域范围之内。敬丘县秦代未见,应始置于西汉,其地望在今河南永城市西北,位于秦代砀郡砀县、芒县附近,与薛郡中隔泗水郡诸县,二者有一定距离。西汉在薛郡的基础上封置鲁国,因而武帝时期鲁国可以据推恩令,以本国辖域范围之瑕丘分封王子侯国。明清以来的学者利用传世文献进行探究,未能解决瑕丘侯国的相关疑义。

  出土简牍中有关瑕丘地名的资料有助于解决传世文献记载的矛盾。居延汉简、肩水金关汉简记载:

  田卒大河郡瑕丘襄成里王胜年卅八498·11

  大河郡瑕丘多禾里阳振499·3

  田卒大河瑕丘邑广昌里张515·42

  大河郡瑕丘直阳里延年廿四T24:766

  劳幹《居延汉简考释·考证之部》首先利用居延汉简中“大河郡瑕丘”的材料,指出“瑕丘,《地理志》属山阳,盖封国时改属矣”,意识到瑕丘在西汉改隶的复杂性,不过并未对瑕丘的性质进行辨析。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在此基础上指出,《汉表》所载瑕丘侯为确,而《汉志》瑕丘则失注侯国,敬丘“侯国”二字为衍抄。此后,吴昌廉《居延汉简所见郡国县邑乡里统属关系表》、何兹全《〈汉简·乡里志〉及其研究》、大庭脩《居延汉简索引》等中外学者在整理汉简地名时,亦未讨论瑕丘的地名性质。

  冯小琴《居延敦煌汉简所见汉代的“邑”》首先意识到汉简所载与《汉志》有所出入,认为汉简中的“瑕丘”“瑕丘邑”是由于县、邑性质不稳定所致,郑威《简牍文献所见汉代的县级政区“邑”》则认为这一时期同时存在瑕丘侯国与作为“邑”的瑕丘县。西汉时期县级政区分别为县、侯国、邑、道四种类型,汉简中亦将县、侯国、邑区分开来,如肩水金关汉简所载“移过所县邑侯国如律令”,瑕丘县、瑕丘邑与瑕丘侯国属于不同性质的县级行政区划,汉简中的“大河郡瑕丘”指的是普通县,而“大河郡瑕丘邑”则为汉邑类型。

  由于《汉表》记载瑕丘侯国延续至汉末,《汉志》所载则为瑕丘县,而出土简牍所载之“瑕丘”与“瑕丘邑”为县及邑的性质,因而需要对汉简所载之“瑕丘”与“瑕丘邑”的记载作进一步分析。据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所考,西汉大河郡存在时间在武帝元鼎六年(前111)至宣帝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之间。武帝天汉四年(公元前97年)山阳郡更置为昌邑国,由于王国不能辖有侯国,因此瑕丘侯国由昌邑国别属大河郡,别属之时的“瑕丘”应当仍属于侯国性质,否则汉简中不可能出现大河郡辖有瑕丘的记载。然而,目前所见大河郡所辖之瑕丘皆非侯国形式,而是瑕丘县与瑕丘邑,二者之间存在明显性质差异,这意味着瑕丘侯国别属大河郡之后,应存在国除或者徙封的情况。《汉表》所载瑕丘侯传续至西汉末年,世系并未中断,也即排除了瑕丘侯国除的可能性。因此,瑕丘侯国在别属大河郡之后应发生了徙封,刘政及其后人的侯国封地只能迁徙至他处。

  按照廖伯源《简牍与制度:尹湾汉墓简牍官文书考证》、马孟龙《西汉侯国地理》等研究,瑕丘侯国或在《汉志》断限之前废除,或延续至汉末,其间仍存在一定矛盾。元帝建昭五年(公元前34年)山阳郡再次改置为山阳国,若瑕丘侯国一直存续,则建昭五年瑕丘侯国应当改属他郡,此时大河郡已经改置为东平国,亦无接纳瑕丘侯国的可能。近年出版的《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认为元帝建昭五年置山阳国之后,瑕丘侯国别属泰山郡,至成帝河平四年(公元前25年)再次回属山阳郡。实际上这属于一种折中的办法,概成帝元延三年(公元前10年)之前瑕丘必须改属山阳郡,否则《汉志》山阳郡不可能辖有瑕丘。然而,这种处理方式并未解释汉简多次出现的瑕丘与瑕丘邑的问题,因而也难以成立。瑕丘侯国实际上在别属大河郡之后发生过徙封,因此成帝元延三年之《汉志》所载山阳郡瑕丘未标注“侯国”二字是符合实际情况的,瑕丘回属山阳郡的时间在宣帝甘露二年大河郡改置为东平国之时可能性较大。

  如果西汉时期瑕丘侯国发生徙封,那么徙封之地在何处呢?《尹湾汉墓简牍》载:“盐官别治郁州丞沛郡敬丘淳于赏故侯门大夫以功迁。”据此可知《汉志》记载的“敬丘侯国”无误。笔者认为瑕丘侯国存在迁徙至沛郡敬丘侯国的可能。其一,沛郡在西汉中后期一直未置王国,徙封之后可以较好地解决侯国因郡国更置带来的改隶别属问题。其二,《水经·睢水注》所载刘政所封为敬丘侯国,不能排除郦道元使用早期《汉书》版本的可能性,即郦氏所利用之《汉表》不仅记载了鲁王子刘政初封瑕丘侯国的情况,同时保留了瑕丘侯国迁徙之后定封敬丘侯国的内容,这在西汉侯国中亦不乏先例。

  出土简牍地名资料十分丰富,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特别关注地名的整理校释工作,但是对地名的性质较少留意,尤其是普通县邑的属性。实际上,充分挖掘出土简牍中记载的地名属性信息,可以为研究汉代政区地理问题提供新思路。

  (作者系苏州科技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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