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羽”指箭身尾部辅助飞行的羽毛。自从箭有了箭羽后,从古至今箭就分为四个部分:箭头称“镞”,或叫“刃”;箭的主体即箭身称“笴”,或叫“幹”“簳”“榦”“竿”,后世写作“杆”;箭身尾部辅助飞行的羽毛称“羽”,又称“卫”,后世多叫“翎”;箭尾底部用于搭箭的部分古称“括”或“筈”,后世又叫“比”或“叉”。《释名·释兵》在解释“箭羽”在箭中的作用时说:“其旁曰羽,如鸟羽也。鸟须羽而飞,矢须羽而前也。”银雀山汉简《孙膑兵法·兵情》在解释“箭”和“箭羽”之间的位置关系时说:“矢,金在前,羽在后,故犀而善走。前重而后轻,故正而听人。”
弓箭是中外古代最常见的兵器,分布地域广,流传时间久,文献记载多,关涉历史、礼制、军制、军赋、文化等诸多方面,是重要的研究对象。但以往谈弓箭的论著很多,专谈“箭羽”的却绝少。本文想就“箭羽”做一个专论。因篇幅和格式限制,不能充分展开,也只能用通俗形式写出。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考古发现的箭羽资料
弓箭的起源很早,目前已知山西朔县峙峪村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中出土的石镞,是中国境内发现的最早的镞。该遗址的年代碳-14测定为28130±1330年,距今有近3万年的历史。新石器遗址中出土的石镞和骨镞样式繁多,制作精致。进入青铜时代后,青铜镞更是异军突起,占据了统治地位。至迟商代就出现了铜镞,汉代就出现了铁镞和钢镞。
最早的箭应该是没有箭羽的,后来,人类受禽鸟飞行的启发,开始在箭上捆束或粘附箭羽,这相当于弓箭史上的一场革命,从此开启了弓箭的新时代。因早期箭笴和箭羽早已腐朽,没有留下痕迹,故考古未曾发现。据笔者识见所及,最早的箭羽材料来自商代的铜鼋。在中国国家博物馆2003年征集入藏的商代晚期的作册般铜鼋上,有四支射入鼋身体的箭,四支箭在器表只剩箭羽和箭括部分,表现的是入箭之深。四支箭的形制相同,都是十字交叉的四羽式。《殷周金文集成》09258号相当于商代晚期的“宁矢觥”上的“矢”字,是在箭的尾部两边各画三条斜线表示箭羽。由此可知,最迟商代的箭就已具备箭羽,且为四羽式。除此之外,据笔者所知,考古发现的箭羽资料主要还有如下一些。
1.时代相当于战国早期的曾侯乙墓曾出土用箭竹为箭杆的箭590支。箭杆长8—15厘米,外缠以丝线并髹黑漆,有的箭杆下部缠丝线处残留羽毛,说明箭附有箭羽。
2.时代相当于战国晚期的江陵楚墓曾出土双矢并射连发弩。弩箭为铜镞铁尾,尾上套有竹笴。箭尾距末端0.7—3.8厘米处修整为四棱形,四条棱脊应为装羽之处,可惜羽已腐朽不可见。
3.秦始皇陵兵马俑坑曾出土装在箙内的箭。箭笴分竹质和木质两种,经髹漆涂色,箭羽大都已腐朽,仅个别留有残迹。
4.秦始皇陵一号铜车上的匣形铜笼箙和桶形箭箙内曾出土66支箭。箭全身铜制,分为两式。两式铜箭的箭羽皆为十字交叉的四羽式,长6.1厘米,厚0.1厘米,上有阴线羽纹。
5.汉代烽燧遗址中曾出土一些带羽的箭。箭为铜镞,箭头与箭羽都有缠丝并涂漆,箭羽长9厘米,为三羽式。箭羽经化验,为雁鹅类的羽毛。
6.新疆洛浦县山普拉墓地曾出土大量木箭头的箭。箭尾粘贴有三束羽毛。
7.马王堆三号墓曾出土带羽的明器箭。箭笴用芦苇制成,髹有黑红两色漆,箭尾残留有长15.5厘米的箭羽。
8.新疆民丰尼雅遗址曾出土带羽的箭。箭笴用长木枝刮削而成,中间粗,两头细。圆形箭头涂黑,箭笴涂黑红两色漆,尾部有绑缚的箭羽痕迹。
由以上考古发现可知,汉代可能是箭羽由四羽式变为三羽式的转折期。三羽式虽然不如四羽式飞行稳定,但重量减轻,既省时、省料、省射力,又可增加射程,经济适用,所以最终取代四羽式成为主流羽式并沿用至今。
箭羽与礼制和军制
弓箭与古代礼仪制度有关。“射”是古代“六艺”之一,从小就要研习。《周礼·地官·司徒》:“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礼记·月令》载孟春时节有“天子乃厉饰,执弓挟矢以猎”的规定。所谓“挟矢”是指两指挟住箭矢使箭横置的姿势。这从五代李赞华的《蕃人射猎图》上的形象可以得其仿佛。清郎世宁的《弘历挟矢图》上的乾隆帝腰挎装有弓的櫜鞬,肩背插有箭矢的胡禄,骑着白马,两手挟持着横置的箭,也跟《礼记》所言“执弓挟矢以猎”的礼仪相合。“箭羽”既然是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跟礼仪制度也有关。《仪礼》的“乡射礼”和“大射仪”部分都有“顺羽”的礼仪,“顺羽”就是“梳理箭羽”。南宋赵伯骕的《番骑猎归图》画了一个狩猎归来的番人在马旁左眼闭,右眼瞄,歪头梳理箭羽的形象,十分生动传神。《周礼》中与“箭羽”有关的职官有两个,一个是《周礼·秋官·司寇》中的“翨氏”,其职掌是“掌攻猛鸟,各以其物为媒而掎之,以时献其羽翮”。另一个是《周礼·地官·司徒》中的“羽人”,其职掌是“掌以时征羽翮之政于山泽之农,以当邦赋之政令”。
弓箭是中国古代阅兵和仪仗必用的兵器,而阅兵和仪仗本就是礼仪制度的一部分。明徐显卿《大阅赋》中有一段描写良弓利矢的文字,谓:“其弓矢,则六射孔良,七合和调;屈以海犀之角,交以山麋之胶。青檀黑榦,越棘楚桃,玉珪金铣,象弭蜃珧;加以晳弣,饰以云箫,榦以汾湖之笴,括以鸨驾之翲,砥以肃慎之镞,砺以关西之铰;横洞挺鹿,仰贯飞雕。”可谓极尽夸饰之能事。清自认为马上得天下,下马则亡,故格外重视武功。这从清紫光阁悬挂的功臣图像里有不少是表现功臣手执弓(或手执矢或手拉弓)、背负插满矢的櫜鞬、腰挎刀的样子即可证明。清有关弓箭制度的规定异常繁复严密,如《皇朝礼器图式》中仅皇帝专用的櫜鞬、弓和箭就有33种之多,其中对“皇帝大阅鈚箭”的定制是:“杨木为笴,长三尺一寸,铁镞长三寸,薄而阔,錽金藻文。笴首饰黑桃皮,皂雕羽,括髤朱。”可见装饰奢华,用的都是最好的材料。清代留下很多弓箭实物和相关图像,其中又以表现乾隆射猎的图像最多,从中可见乾隆生前之喜好。清查慎行《初六日随东宫射猎蒙赐全鹿野雉恭纪十首》诗有“欲知官笴长多少,五寸雕翎带血红”句,清蒋廷锡《上幸额勒苏台大猎恩赐观围恭纪》诗有“天威手挽八石弓,十四把长余箭铤。前鹿已中金仆姑,雕翎洒血红糢糊”句,都提到用雕翎做的箭羽。这些诗句皆为赞美太子和皇帝箭法精准的谀词,正可以跟前文引到的商代作册般铜鼋铭文中的“王一射,赞射三,率无废矢”的描写对观。
弓箭是古代重要的军事物资,其制造、检验、收藏和颁发等都是军制的重要内容。历代兵书中有不少涉及“射经”的记载和各种弓矢的名称和图像,如北宋《武经总要》和明《武备志》中各种弓箭和弩的图像就很完备详尽。《武经总要》曾提到一种“风羽箭”,谓:“风羽者,谓当安羽处剔空两边以客风气,则射时不掉。此不常用,备翎羽之乏耳。”就是箭羽呈特别形式的一种箭。唐李林甫等《唐六典》对弓箭制度有详细的解释,南宋李攸《宋朝事实》卷13“仪注”也提到勘验箭须由左右金吾仗司主之等相关要求。清《皇朝礼器图式》《清实录》《皇朝通典》中都有对弓箭的详细规定,如《皇朝通典》卷78“弓箭”提到按箭羽来区分箭的等次:“首一二三等青鹤翎箭,次一二三等蝉鹅翎箭,次一二三等鸬鹚翎箭,次一二三等鹳翎箭,次一二三等鸨翎箭,次一二三等芝麻雕战箭,次一二三等雁翎箭。”《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122兵部·武库清吏司·军器·军器通例中,还载有雍正五年为按箭羽区分的各等次箭所定的价格。
《武经总要》“风羽箭” 作者/供图
典籍记载的箭羽种类
典籍中记载的“箭羽”有如下一些种类。
1.雕羽。又称“雕翎”“鹫翎”。《汉书·李广列传》“是必射雕者也”。颜师古注:“雕,大鸷鸟也,一名鹫,黑色,翮可以为箭羽。”《汉书·匈奴列传下》“箭竿就羽”颜师古注:“就,大雕也,黄头赤目,其羽可为箭。”唐卢纶《塞下曲》:“鹫翎金仆姑,燕尾绣蝥弧。独立扬新令,千营共一呼。”《诗经·小雅·四月》有“匪鹑匪鸢,翰飞戾天”句,毛传:“鹑,雕也。”清多隆阿《毛诗多识》说:“盖雕似鹰而大,健翮长尾,圆目钩喙,强悍多力。关左雕有数种,其羽纯黑色者名皂雕,其羽黄白文者名花雕,其大者能捉狐貉,名坐山雕。翮翎作箭羽,皆良。”《辽海丛书·全辽志》卷4方物志“禽类”下“皂雕”注:“翎为箭羽,边人贵之。”可见雕还可进一步细分为“皂雕”“花雕”和“坐山雕”等种类。雕羽是制作箭羽的首选,古人观念中雕之猛鸷胜过其他禽鸟,因此雕羽也胜过其他禽鸟的羽。宋陆佃《埤雅》说:“诸鸟羽如群错草中,有雕毛,必众鸟毛羽自落地。……盖雕隼六翮,皆乘风轻劲,故堪以为箭羽。”现代的雕羽又可分为十个等级,即一级飞羽、二级飞羽、三级飞羽、外覆羽、肩羽、尾上覆羽、尾下覆羽、内覆羽和胸羽。
2.鹏羽。鹏是传说中的大鸟,具体所指不详。《明文海》卷394“传八”“文苑一”《诗人邵谒传》说:“今有防稽之竹箭,揉而笴之。镞以刚金,附以南鹏之劲翮,引满而发,贯犀兕七属之甲不难也。”文中“南鹏之劲翮”即“鹏羽”,这是对箭羽一种虚拟夸张的比喻。
3.鸨羽。鸨是一种类似雁但比雁大的飞禽。明徐显卿《大阅赋》中提到“鸨驾之翲”,“鸨驾之翲”即“鸨羽”。清《皇朝通典》提到“鸨翎箭”。“鸨”又称“”(俗写作),钦定四库全书《陕西通志·延绥镇志》说:“生水草中,大如凫鹥。羽色微灰黑,嘴尖如锥,颈足俱长,其翎堪中箭羽,谓之翎。当作。”
4.鸡羽。又称“鸡翎”。鸡指野鸡,即雉。白雉的羽又称“翰羽”“白羽”“白翰羽”等。《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诘咎》:“人毋(无)故鬼攻之不已,是是刺鬼。以桃为弓,牡棘为矢,羽之鸡羽,见而射之,则已矣。”《续资治通鉴》卷55载宋仁宗的话说:“箭之傅黑白羽,但取其文采耳,然不若鸡翎之劲也。”里耶秦简中有很多“捕白翰羽”“求白翰羽”“求翰羽”的记载,就是寻捕野鸡获取箭羽的记录。汉司马相如《上林赋》有“弯蕃弱,满白羽”句,文颖注:“以白羽羽箭,故言白羽也。”这里的“白羽”就是指用白雉的羽做箭羽的箭。
5.雁羽。唐白居易《放旅雁(元和十年冬作)》有“健儿饥饿射汝吃,拔汝翅翎为箭羽”句,句中“汝”即指“雁”。
6.鹤羽。《宋史·王济列传》载有“时调福建输鹤翎为箭羽”一事。
7.鹍鸡羽。鹍鸡是跟鹤很像的一种鸟。宋贺铸《玉钩环歌》有“吾乡美笴鹍鸡翰,闽瓷兔碗霜毛寒”句,“鹍鸡翰”即鹍鸡羽。
8.鹅羽。元杨瑀《山居新话》有“至正十五年,浙西科鹅翎为箭羽,督责甚急”的记载。
9.海鹅羽。海鹅俗名“南风憨”,又称“布袋鹅”。清刘良壁《重修福建台湾府志》卷6谓海鹅“常于海滨猎鱼,避风则入。翎可为箭羽”。以海鹅羽为箭羽,很显然是一种就地取材。
除以上所列外,白鹇、鸿鹄(天鹅)、鹳、鹜(野鸭)、鸰(鹡鸰)、鸬鹚、孔雀、鸱鸮等禽鸟的羽毛也都可用作箭羽。
前秦僧伽提婆与僧伽罗叉译的《中阿含经》提到四种箭羽:“我应先知箭羽为飘鸰毛、为雕鹫毛、为鹍鸡毛、为鹤毛耶?”“飘鸰毛”就是“鹡鸰羽”。明郭奎《望云集》卷4《秋夜偶赋》有“鹡鸰毛羽嗟零落,骐骥精神困轗轲”句。宋华岳《翠微北征录》卷8“弓箭制”提到六种箭羽:“皂雕、白鹇、野雉、鸿鹄、鹅鹳、雁鹜。已上惟雉、鹇、雕翎三色最妙,然雕、鹇艰得,不若皆用雉翎。”可知因雕、鹇不易得,雉羽就用得比较普遍。明宋应星《天工开物·佳兵》说:“羽以雕膀为上,角鹰次之,鸱鹞又次之。南方造箭者,雕无望焉,即鹰、鹞亦难得之货,急用塞数,即以雁翎,甚至鹅翎亦为之矣。凡雕翎箭行疾过鹰、鹞翎,十余步而端正,能抗风吹。北虏羽箭多出此料。鹰、鹞翎作法精工,亦恍惚焉。若鹅、雁之质,则释放之时,手不应心,而遇风斜窜者多矣。南箭不及北,由此分也。”点明了南北方因地域差异造成的箭羽的优劣。
弩所用之箭因射力强,速度快,禽鸟的羽毛已不堪用作箭羽,有时需要用竹子或皮革做箭羽。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军器”有“毛翎弓箭六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只,竹翎弩箭八万六千六百四十三只”的记录,唐李林甫等《唐六典》有关两京武库的内容中有“弩箭皮羽而短,用之陷坚也”的话。至今佤族弩箭的箭羽还是用竹篾叠制而成。而车弩或床弩所用的弩箭射力更强,速度更快,需要用铁叶做羽。唐李荃《太白阴经》卷4“战具·攻城具篇”有“箭笴长三尺,围五寸,以铁叶为羽”的记载,《武经总要》前集“器图”部分有用于双弓床弩和大合蝉弩的“铁羽大凿头箭”的图像,一旁的说明有“右以七人张发大凿头箭,射及一百五十步”的文字。
古代禽鸟的羽毛常被用为做扇子的材料,所以扇子又称“白羽扇”或“白鹤翎”。在战事紧张箭羽短缺时,有时会收集扇子上的翎毛临时充用。《宋史》卷450《李芾传》中的“城中矢尽,有故矢皆羽败,芾命括民间羽扇,羽立具”就是典型的例子。有时实在无箭羽可用,也有一些临时的应急法。如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广知》载有“风羽法”:“去括三寸,钻小孔令透笴,及锼风渠深一粒,自括达于孔,则不必羽也。”又宋赵万年《襄阳守城录》载:“每遇接战,一日之间,用弩箭不下十万。城中虽有弩箭,尚恐缺少,遂将夺到番箭截作弩箭。唯缺翎毛,遂于筋头下二寸下钻一窍,穿麻以代翎,既远而尤能入物。”
箭羽的储备与军赋
禽鸟的羽毛除了主要用于制作箭羽外,还用于车、旗、鼓等军事物资和仪仗用具的装饰,有时还用为舞蹈的道具材料。包山二号楚墓曾出土缠满羽毛的铜戟,羽毛经鉴定属于白鹇和原鸡的尾羽。这个缠满羽毛的铜戟,很可能就是用于仪仗的兵器。
箭羽是军赋的重要品类,历代都格外重视。《管子·轻重乙》载齐桓公向管子请教“皮、幹、筋、角、竹、箭、羽、毛、齿、革不足,为此有道乎?”《国语·楚语下》谓:“龟、珠、角、齿、皮、革、羽、毛,所以备赋以戒不虞者也。”“备赋”一词亦见于里耶秦简,《里耶秦简》(贰)简992有“钱少不□以买羽备赋……”的记载。以宋代为例,宋制岁赋中的物产之品有六类,“翎毛”是其中之一。《宋史·王济列传》载:“时调福建输鹤翎为箭羽。鹤非常有物,有司督责急,一羽至直数百钱,民甚苦之。济谕民取鹅翎代输,仍驿奏其事,因诏旁郡悉如济所陈。”南宋时边患频仍,兵革蜂起,朝廷对箭羽的征索格外繁重,各种记录频见于典籍。《全宋文》卷3786载枢密院剳子,提到发付岳飞军中自造军器中的翎毛为“五十一万二千九百八十二堵,各长四寸八分”,可见数量之巨。因对箭羽的穷索严求,地方和百姓苦不堪言,以致知抚州的汪藻在《抚州奏乞罢打造战船等事》中说:“臣请试指目前一两事最急而病民者言之,打战船、买箭簳、翎毛是也。”当时一方面按律令规定用于制作箭羽的翎毛作为军事物资不能擅自买卖,一方面又常常向不产翎毛之地征索翎毛,以致政令抵牾,造成“箭翎一尺至千钱”(《宋史纪事本末》卷74“金亮南侵”)的境地,并引发有些官吏及其仆从利用职权擅自过界收售,从中渔利的事情。因此不断有臣属上书皇帝呼吁蠲除,以宽民力。《高丽史》卷9载“元遣使来作军器,以起居郎金磾偕往庆尚全罗道敛民箭羽镞铁”一事,可见对箭羽的搜罗甚至可达边裔。《清实录·光绪朝实录》载光绪敕谕军机大臣等谓:“依克唐阿等奏雕鹳等翎拟请暂缓补打一折。据称金州雕厂现有俄兵往来施放洋枪,雕惊远避,以致该兵无从诱捕等语。雕翎系上用要需,除金州外,是否尚有捕雕之处,著依克唐阿等查明具奏。”可知当时为采集制作箭的箭羽,在金州(今大连)还设有雕厂。
箭羽既然是重要的军事物资,就需按时收藏储备。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谓:“库藏羽、革。”《礼记·月令》载孟春之月令工师和百工“审五库之量:金、铁、皮、革、筋、角、齿、羽、幹、脂、胶、丹、漆,毋或不良”。其中提到的“羽”就是指主要用于制作箭羽的翎毛。发射过的箭,箭羽常常会残破,《战国策·赵策四》“燕封宋人荣蚠为高阳君章”有“车、甲、羽毛裂敝”之语,“羽毛裂敝”就是指箭羽残破。西北汉简有不少“羽幣(敝)”的记录,如“矢十,羽幣(敝)。补不事用”。(居延汉简58·3)意为十支短箭的箭羽都已残破,即使修补也不能用了。南宋陆游《夏夜不寐有赋》有“丈夫无成忽老大,箭羽凋零剑锋涩”句,“箭羽凋零”也是指箭羽残破。清李汝珍《镜花缘》第79回:“家父往往遇着天阴下雨,衙门无事,就在这里射鹄消遣。恐湿了翎花,所以搭这敞篷。”箭羽易受潮,在敞篷中射箭,是怕弄湿了箭羽,所以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卷3提到五月芒种后要“以灰藏旃、裘、毛毳之物及箭羽”。可知为了防潮要把箭羽放到灰中。《全宋文》卷324范雍《乞令河陕等五路所需翎毛就地收买应副奏》提到“作坊物料库所受纳翎毛,经年蛀蚛”。当今收藏羽毛为防虫蛀,有时需要放一些杀虫剂,推测古代一定也有类似的措施。
箭羽的制作及其他
《周礼·考工记·矢人》在谈到箭的各部分比例时说:“参分其长而杀其一,五分其长而羽其一,以其笴厚为之羽深,水之以辨其阴阳,夹其阴阳以设其比,夹其比以设其羽,参分其羽以设其刃,则虽有疾风,亦弗之能惮矣。”又谓:“羽丰则迟,羽杀则趮。是故夹而摇之,以视其丰杀之节也;桡之,以视其鸿杀之称也。”这两段记述过于简略专门,尤其第一段,后人虽有过不少注释,但有的地方还是不能充分理解。箭在飞行时会受到不同方向的风的干扰,箭的长度、粗细以及箭每部分的长度、大小和重量,包括箭羽的长宽和重量,都是影响箭飞行状态的重要因素。从上引《考工记》第一段可知箭羽一般占箭总长度的五分之一,从第二段可知如果箭羽过大,阻力就会增加,速度降低;如果箭羽过小,又会影响箭飞行的稳定性,容易产生偏斜。所以必须用手夹住箭杆摇动来检验箭羽的大小是否合适;弯曲箭杆来检查箭羽的强弱是否恰当。可见制作长短宽窄轻重强弱合适的箭羽,对于箭来说十分重要。
古人在长期使用弓箭的过程中,掌握了箭的长短粗细和箭的各部分,包括箭羽的长短、宽窄和强弱大小的最佳比例,并运用这一技艺创造出各种不同用途的弓箭,使其发挥了最大的功效。用现代科学衡量,这一技艺充分体现了空气动力学、流体力学和弹道学的技术。1992年为纪念国际空间年,由中国邮政发行的1992-14号邮票,票面就是一支飞行中的带有箭羽的古代火箭的形象,揭示了从箭到古代火箭,再到现代火箭的一脉相承的形态演化过程。
安置箭羽的具体方法,从古至今最常用的都是鳔胶粘贴加丝线缠束,有人推测中国古代是采用先剖开箭杆,再把箭羽夹在箭杆之间的办法,这很显然是误解。从世界范围看,箭羽在箭杆上粘贴的方式可分为直线贴羽法、斜线贴羽法和螺旋贴羽法三种,这三种方法各有优劣。从考古发现和典籍记载看,中国古代的箭羽一直采用的都是直线贴羽法。
中国古代的弓箭在东亚的影响很大,从古朝鲜的一些图像看,其弓箭,包括箭羽的样式都跟中国明清时期的弓箭,包括箭羽的样式非常接近。松鹤堂藏有三种日本弓道类文献的手抄本,包括《弓名所卷》(1924年木村义写抄)、《矢记卷:角木、指矢》(1924年木村义写抄)和《弓矢调方口传书》(1838年藤原吉体写抄),这些手抄本中有很多描摹细致并附有说明的弓箭尺寸和名称,从中依稀可见中国宋明兵书中所附弓矢图像和清代遗留下来的弓矢形象的影子。
随着火器的兴起和弓箭在战争中的退隐,时移事变,古代的弓箭制作技艺也逐渐式微。1942年曾有学者对成都长兴弓铺制作弓箭的工艺进行过调查,其中提到安装箭羽的具体方法(称“巴毛”)和步骤,所用箭羽为雕羽,产于云南,八九十片为一捆,一捆70元。有趣的是调查还提到名为“口吐翎花”的射诀,即射箭时把用雕羽制作的箭羽挨近嘴边的射姿。曾有学者总结近代以来的弓箭源流,将箭羽的样式分为三式:平直的中国式、尖锐的老欧洲式(又称猎兽式)和长圆的模范式(又称气球式或飞船式)。现代比赛用箭的箭羽主要有两种样式,即水滴式和盾式。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北京“聚元号弓箭制作技艺”,传承至今已有三百年的历史,传承人杨福喜曾对聚元号弓箭制作技艺中箭羽的选取作过介绍,指出箭羽最好的材料是雕翎,其次是天鹅,再次是猫头鹰,最次的是大青雁的羽毛。由于这些飞禽现在都是国家保护动物,所以只能选用鹅翎做箭羽,鹅翎中最好的是法国鹅的翎,而中国鹅的翎则因长度不够未曾入选。
现代民间用于实用和用于游戏的弓箭,还部分沿用以禽鸟的羽毛做箭羽的习惯,但在正式的体育比赛中,弓箭大都改用现代复合材质或部分用复合材质制成,以禽鸟羽毛做的箭羽也早已被各种彩色且可带图案的塑料羽取代。
(本文系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项目“出土文献学科建设与中国古典学的当代转型”(G2607)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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