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区际产业转移是实现此目标的重要路径。区际产业转移是指一国范围内,由于经济政策调控转向及科技进步、资源供给等条件发生变化,产业在区域间迁移的过程,实质为微观层面企业的迁移和扩张。新时代我国区际产业转移的推动方向更加明晰,产业自东向西区际转移下的中国经济在发展中走向均衡,西部地区承接东部经济活动扩散后的经济份额持续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2022年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份额上升了1.75个百分点,而东部地区则下降了0.51个百分点,区域经济格局的均衡程度有所提高。
数字经济正在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促进生产效率提升、社会关系再造以及经济社会结构的全方位变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正逐渐改变传统经济的运行模式。数据要素复制成本低,使其流动性增强、信息网络平台的用户承载力大幅提升,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规模经济,对区际产业转移趋势产生了深刻影响。具体来看,由于数字时代交易成本显著降低,产业转移将更加频繁,可达范围逐渐扩大,其中服务业转移日趋活跃。集聚形态由地理集聚向虚拟集聚转变,“总部—分机构”的跨区域布局模式更加明显。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探究数字经济背景下如何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合理布局成为不可回避的重要现实问题。
技术支撑:
产业渐进式扩散和虚拟集聚并存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数字技术逐渐融入企业生产、交互及迁移过程中。工信部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增长至58.6%和77%,支撑产业由中心向外围渐进式扩散和由线下至线上虚拟集聚。渐进式扩散在企业层面表现为“总部—分机构”的跨区域布局,实现价值链的空间分离;在产业层面,部分服务业逐渐向外扩散,一般制造业迁移空间跨度整体扩大。虚拟集聚则表现为企业部分环节、企业间互动社区由线下向线上转移和集中。
为强化产业转移的技术支撑,首先,应引导企业打造一体化数字平台,全面整合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形成数据支撑的智能决策能力,并积极引导企业在生产中使用数字技术,提高生产的智能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其次,加快搭建产业转移项目库,汇集各地产业转移供需信息,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发展方向精准开展项目和企业对接。例如,泛珠三角区域投资项目库搭建于2010年,是数字经济与产业转移有机结合的产物,覆盖广东、广西等9省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目前,该项目库已汇聚超过2万个投资项目,覆盖多家产业转移园,改变了传统的单维度匹配模式,有效引导产业科学转移。最后,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企业、消费者等主体间的线上互动社区,构建需求反馈平台,优化数字政府服务。
载体建设:
产业转移园是重要空间载体
现阶段向外迁移的制造业多为低附加值行业或产业链中低端环节,利润空间相对微薄,对于生产费用变化更加敏感,数字经济的发展提升了其对数字基础设施的要求。产业转移园在共享基础设施、降低地租、提供丰富且稳定的劳动力等方面具备独特优势,构成产业转移的重要空间载体。此外,产业转移园多采用地方政府“两两合作、共同管理”的模式,享受更大力度的政策倾斜。2023年3月,广东发布《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高标准推进15个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和7个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计划总投资约2370亿元,进一步扶持产业转移园发展,实现粤东西北县域全覆盖,支撑产业在区域间有序转移和集聚。
为提升产业转移园吸引力,在优化常规基础设施基础上,一方面需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移动通信、大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等综合性、智能化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并从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方面提供帮助,引导企业数字化转型和使用新型基础设施,提高生产与管理效率。另一方面,探索产业转移园与园区企业联合运营模式,搭建园区企业与转出地、承接地政府的常态化需求沟通机制,提高转移园管理和经营效率。现有产业转移园仍存在产业层次较低、产业结构相似及重复建设等问题,但其在数字经济加持下表现出强大的发展潜力,有待进一步引导和培育。
机制保障:
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双轮驱动”
在传统经济形态下,基于要素成本差异的自发迁移多发生在低端制造业或产业链中低端环节,且多存在环境污染等负面效应,优化地方产业结构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效益相对有限。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是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两者并行不悖。承接地应根据发展定位和区域分工协作要求,优先承接符合当地发展方向、具备较高附加值及较低能耗污染的企业,积极引进产业链条长、发展带动性强的先进生产力。此外,数字经济梯度分化相对较弱,中西部地区发展势头良好。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文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八地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配套布局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推动部分高附加值产业梯度转移。因此,各地应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引导本土企业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往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拓展。以产业有序转移带动产业升级,优化地方产业基础,进一步提升产业吸引力,形成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产业转移面临转出地和承接地之间的博弈,新形态的出现增大管理协调难度和利益分配复杂程度。两地区在利益获取上的不对等容易催生“承接地热,转出地冷”的困境,亟须完备协调机制加以保障。一方面,地方政府间应构建高效的对话与合作长效机制,积极对接产业转移与协作需求,保障跨地区分布的产业链和价值链有效衔接,加快推动要素整合共享和产业共商共建。另一方面,“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有待完善,在投资、产值、税收、污染物排放等核心指标上合理分配,通过绑定利益链条形成稳定的产业共同体,激发政府合理推动产业转移的积极性。
数字时代,引导产业有序转移的政策支撑体系应旨在破除制约产业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矫正产业资源要素失衡错配。劳动力成本不再是地区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优势,政府应推动产业政策从重视成本优势转向大力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化,借助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改造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加强对产业转移理论和规律认识的基础上,结合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继续引导和促进区际产业有序转移。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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