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强调,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不难看出,新质生产力不仅是一个新提法、新用词,更是一个内蕴丰富、立意高远的新战略、新部署。新质生产力与旧的、传统的、低效的生产力相对应,与新要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相互联系。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必须从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创新体制机制等维度,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力争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以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为基础
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微观基础是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既要激发传统生产要素活力,又要加快培育和壮大新型生产要素。
一方面,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不断完善要素配置机制。土地要素方面,东北地区要提高土地管理灵活性,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加强土地计划指标灵活管理,建立区域性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劳动力要素方面,东北地区要着眼于吸引、留住和用好人才,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在就业创业、安家落户、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提高对创新型、实用型人才的服务和保障水平。资本要素方面,东北地区要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重点解决既有投融资体系在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大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错配问题,更大力度支持新兴行业、创新领域、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技术要素方面,东北地区要发挥自身科研教育资源优势,通过着力打造哈长沈大科技走廊,提高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将科技资源更多地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另一方面,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大力推动数据等新型生产要素优化发展。数据作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正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也是东北地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新兴要素。东北地区要加大数据共享融通力度,树立“数据公有”“共享增值”的新理念,着力构建一体化的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统一规范标准,打破数据共享的技术壁垒和制度障碍。同时,东北地区要加快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充分挖掘工业制造业中大数据应用潜力,不断丰富数据应用场景,持续释放数据价值,有效对接实体经济需求,促进东北地区要素配置效率迈上新台阶。
以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依托
东北地区应依托自身科教资源优势,通过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事实上,东北地区在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卫星应用、石墨新材料、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以此为基础,东北地区要加快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提高研发投入支持力度,加大源头性技术储备,进一步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进而以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依托,为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一是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向传统产业要新质生产力。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转型,在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新型工业化全过程的同时,不断激发传统产业活力。结合东北地区实际情况,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能源、化工、医药、汽车、冶金等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大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以数字化制造助力东北地区优势产业“延链”“强链”,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使东北地区更好承担维护国家产业安全的重要使命。
二是做好连接、共享与协调文章,向新业态新模式要新质生产力。发挥龙头企业带动引领作用,促进上下游高度协作,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构建体现东北优势特色的现代产业集群,培育更多新业态。加快实现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探索共享出行、共享住宿、共享办公等领域的新产品、新模式,更好适应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加强区域协同与统筹谋划,充分发挥东北地区在我国加强东北亚区域合作、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拓展新质生产力发展空间。
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
第一,加快制度创新,理顺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关系。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的直接干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开办和运营成本。加快制定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具体举措,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释放活力,让优秀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大胆发展。
第二,加强政策创新,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优化完善减税降费相关政策,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完善金融政策,建立更加灵活多样的融资渠道,加大对东北地区新兴产业、初创企业、小微企业等的融资支持,同时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东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重点支持特色优势产业以及更具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大力推动产业升级和企业优胜劣汰。完善技术改造补贴、研发创新奖励、知识产权保护等创新保障政策,切实增强对先期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等环节的支持力度。
第三,加快“六型”政府建设,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创新型、担当型、廉洁型“六型”政府建设,既要支撑形成新质生产力,也要保障构建新的生产关系。一是加快东北地区法治型、廉洁型政府建设,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二是加快东北地区服务型、担当型政府建设,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切实提高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三是加快东北地区学习型、创新型政府建设,通过加强系统学习、自我革新,持续增强适应新阶段新要求的治理能力,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尽快形成政府、市场及社会力量多元参与、分工协作的治理格局,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构建新的生产关系进而推动东北地区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系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全面振兴研究院院长、研究员;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全面振兴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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