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但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消除绝对贫困之后,我国需要持续解决好农村相对贫困问题,实现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统筹利用好城乡的各种资源和要素,尤其要持续充分发挥科技在助力脱贫与乡村振兴中的关键作用。为此,必须着力构建科技助力乡村发展的长效机制。
科技引领“三农”发展方向
国内外乡村发展的实践表明,科技是“三农”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同时引领“三农”发展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在人才”,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更要依靠科技力量。贫困地区的普遍特点是地处偏远、教育落后、农民发展能力不强,即使有好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等要素,也难以得到很好的开发和利用。因此,通过科技扶贫让贫困群众掌握一些实用技术,“依靠科技的力量来开发、利用原来不能利用的资源,使现有的资源利用得以延伸”,无疑是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是有机统一的,科技发展不仅有助于脱贫,还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第一,发挥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安全环保法治化,加快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从而有利于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第二,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科技的作用,改变农村信息不通、人手不足、管理粗放的治理困境,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第三,以科技促农业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等多环节的现代化发展。比如,在农作物生产管理环节,使用现代管理技术促粮食作物更高产,优化生产流程,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在农作物加工和流通环节,以现代物流体系和现代化仓储水平,为产品的储藏和保质提供良好的环境。在农作物销售环节,依托数字经济,充分发挥电商和直播等平台优势,为贫困地区农作物销售建立稳定渠道,有效促进农村居民增收。
科技助力乡村发展实践
进一步总结和推广科技助力乡村发展的实践模式,既有利于巩固和完善现有的科技助农模式,也为其他地区更好获得科技助力提供经验借鉴。当前,科技在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农产品营销、乡村治理等方面有诸多模式值得推广。
科技助力产业发展模式:科技人才驻基层。在科技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最为核心的要素是人才。当前,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了院士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小院、农业创新驿站等创新模式。科技人员能够立足农业农村发展的现实需要,将科研成果与乡村发展有机结合。这种模式,一方面有助于丰富科研创新实践,同时更有助于传播科技,促使农民学习和掌握新技能,不断提升农业生产中的科技含量,为农村产业发展、农民持续增产增收提供新的支持。另一方面,在科技人才的带动下,优质科技资源和要素不断向乡村集中,为缓解乡村资金、人才缺乏的现状,促进农村产业项目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通过科技人才驻村帮扶,在科技力量引领下汇聚各方力量,合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科技助力商品营销模式:互联网促新基建。农村要脱贫致富,既要看生产,更要看销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们更能强烈感受到农产品流通阻滞所带来的严重影响,也看到了网上直播带货、线上电商销售化解农产品滞销的强大力量。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农产品销售,具有销售链条短、成交速度快、流通费用低等特点。随着我国加快推进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数字乡村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将为农村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改变,科技赋能将催生更多适应乡村振兴需要的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这些都有利于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
科技助力乡村治理模式:数字智能提升治理效能。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精准高效的乡村治理。在实践中,数字技术和大数据等科技已经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通过农民工就业信息发布平台、精准扶贫信息系统、乡村发展微信群等方式,快速及时为群众传递各种信息。信息化、数字化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实际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数字化应用可以更好地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和信息化管理,有助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就业、产业、医疗、教育帮扶等方面进行数字化管理和动态监测。数字技术在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同时,也有助于地方政府对乡村治理水平进行持续跟踪与绩效评估。
促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为了进一步发挥科技在脱贫与振兴中的关键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科技助力乡村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第一,构建普惠型与专用型并重的科技产品供给机制。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首先要有切实可用的科技产品。在种类繁多的科技产品中,对乡村发展而言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是普惠型的科技产品,比如有着广泛应用场景的互联网技术和电商直播经营;二是农业农村发展专用的科技产品,比如,优质抗病抗倒伏的粮食种子。在科技助力脱贫与乡村振兴过程中,既要着力提高农业农村专用型的科技产品供给,让农民掌握更多的新农资和新农具,更要积极推动城乡普惠型的科技产品在乡村落地生根,使新的生产经营活动成为农民新的收入增长来源。
第二,构建综合配套的科技应用落地机制。要让科技真正广泛应用于乡村绝不是单一科技部门的事情,而是需要各方合力,构建创新研发与技术推广联合体、生产经营等多维度综合配套体系。合理配置人、财、物等各类资源和要素,将科技转化为促进“三农”发展的具体生产力,让传统生产要素借助科技赋能更好地融入现代产业链之中,进而更好推进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首先,要充分保障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相关科技的供给。其次,将科技内化为农业劳动者的技能构成,不断提升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和科技运用能力。最后,为驻村工作队、返乡创业人员等提供财政税收、金融信贷与保险等方面的帮扶政策,为科技助力乡村发展提供综合保障。
第三,构建科学引导与激励有效的评价机制。科技应用要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全面持续展开,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全方位支持,离不开社会各方的参与共建。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科技助力评价机制与评价体系,合理激励和引导各方投入,既可以实现科技助力乡村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更好评估科技助力乡村发展的实施效果,持续构筑和提升科技助力脱贫与乡村振兴的良好生态。引导科技产品要与农村发展基础和生产生活条件相适应,与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农民接受能力和真实诉求相适应,与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相适应。对从事农业科研与农技推广的相关人员形成有效激励与正向反馈,形成合作共赢的良性循环,从而建立科技助力乡村发展的可持续机制。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多维视角的2020年以后我国相对贫困问题研究”(19ZD05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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