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行动方案
2021年04月15日 09:1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4月15日第2147期 作者:姜秀敏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遇到新挑战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协定谈判(BBNJ)即将成为全球海洋领域的新一轮利益调整,全球海洋治理秩序正处于深度调整期。中国应加快制定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行动方案,获得国际规则制定、议程设置及话语权,为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促进全球海洋治理新秩序的形成提供行动指导。

  时代背景与历史进程

  海洋作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拓展空间,是全球治理的重要议题。以海洋为主题的国际合作和国际争端不断升温,海洋事务在我国内政外交中的权重也日益增加,国际社会推动全球海洋治理的进程进一步深化。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国际社会举足轻重的政治力量,中国自身发展的动力和国际社会的需求决定了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成为必然。中国有意愿、有责任、有能力在全球海洋治理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为全球海洋事业的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从认识、接受全球海洋治理的概念、规则,到有限参与融入全球海洋治理当中,再到全面参与全球海洋治理重要议题和领域,直至近几年提出主动深度参与、积极引领,我们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历史进程。以党的十九大为时间节点,可以将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历程大致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十九大之前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更多表现为相对被动、有限的参与;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并向世界宣告中国将坚定不移地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建设,开启了海洋强国建设的新篇章,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进程步入新的阶段。

  总之,我们在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过程中,准确把握了几个重大关系,科学统筹了内政与外交、安全与发展、全球与区域、能力与意愿、权利与义务,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维,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道路。

  学术使命与关键议题

  在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背景下,当前及未来一定时期内,中国应如何定位、如何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在哪些领域参与全球海洋治理?需要具备哪些制度保障和能力支撑?这些问题的回答和解决,都迫切需要一个统领全局的整体性行动规划方案,作为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行动纲领。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重大学术使命,即站在时代高度、国家需求、人类共同发展的学术前沿,因应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对人文社会科学的使命要求,基于全球视野高屋建瓴地制定出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行动逻辑、理念引领、角色定位、行动方案及其实施路径,回答海洋命运共同体思想指导下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等目前学术界尚未系统解决的关键问题。

  第一,为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精准定位。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中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中应该采取何种行动逻辑、扮演何种角色,是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需要切实面对的第一课题。第二,为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确立行动准则。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应该遵循何种行为规范,海洋权益维护要达到何种程度,需要一个整体性的尺度、原则和衡量标准。第三,为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指明行动路径。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具体应该如何行动、参与哪些治理领域、采取何种手段、通过何种途径,亟须加快制定出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具体行动方案作为决策蓝本。

  推进方案规划与实施

  未来,我们要推进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行动方案的规划设计并保障落实,为加强海洋强国建设、维护国家核心海洋权益、提高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能力以及推动构建全球海洋治理新秩序提供战略准备。具体而言,规划与落实行动方案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行动方案作为国家的战略规划,需要完善的国内制度予以支撑。第一,突出党政体制下的上级“政治势能”,凸显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的顶层制度规划,进一步明确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及落实参与行动方案的制度建设纲领。第二,梳理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海洋管理部门、环境管理部门、渔业管理部门等涉外海洋管理体制,建立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对接机制。第三,加快契合中国利益的国际法在国内层面的制度转化,因应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现实需要,对国内涉海法律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通过一系列的国内制度支撑,为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行动方案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其次,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行动方案的实施还需要建立一定的运行机制。第一,建立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激励机制,国家应在财政、人事、政策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充分调动涉海政府机构、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积极性。第二,完善全球海洋治理的信息共享机制,在国内层面整合海洋监测、海洋气象、海洋环境、海洋科研等数据和平台,逐步扩大与其他国家的海洋信息共享,提高全球海洋治理的现代化水平。第三,对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程度、效果、可能存在的风险等进行研判,为制定相关政策决议提供咨询,为我国从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到引领全球海洋治理的角色转变提供理论支撑。

  再次,应推动全球海洋治理规制的变革,促进各主体按照规则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第一,总结全球海洋治理规则发展与变革趋势及背后原因。第二,将“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全球价值观、“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观、“正确的义利观”等中国理念注入全球海洋治理规则理念和制度体系中,超越传统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为全球海洋治理贡献中国智慧。第三,积极利用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北极理事会等全球海洋治理平台,在BBNJ、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规章制定、公海保护区的法律制度构建以及极地治理领域提供中国方案,进一步增强中国在相关国际条约规则制定的议题设置、缔约谈判等方面的能力。

  最后,加快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平台整合与新平台建构,打通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渠道和途径。第一,加强中国对已有全球海洋治理平台的利用,加强中国在国际海洋议事协调和海洋争端解决方面的参与度。第二,加强中国对国际多边对话合作机制平台的利用。借助金砖国家峰会、二十国集团、达沃斯论坛、博鳌论坛等国际多边对话合作平台,寻求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扩大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影响力。第三,积极搭建全球海洋治理的学术交流平台。支持并鼓励国际海洋渔业发展论坛、国际海洋生态论坛、国际海洋经济合作论坛、海洋信息国际论坛、国际海洋创新发展论坛等海洋领域学术论坛的发展,打造全球海洋治理学术论坛的国际名片,增进各国高校、科研机构、智库间的广泛合作。第四,牵头成立全球性、综合性的政府间海洋组织。随着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程度的加深,中国应有条件地、适时地发起成立类似“世界海洋组织”等国际政府间海洋组织的倡议,以此撬动全球海洋治理秩序的变革,发挥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引领性作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新时代海洋强国建设”重大专项课题“海洋强国战略下的海洋文化体系建构研究”(19VHQ01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宗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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