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
2020年07月15日 09:0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7月15日总第1967期 作者:叶少芳 刘婵娟

  从普遍意义上说,预防措施、科技和医疗水准当然至关重要,但社会文化和伦理的作用同样不能忽视。坚持传统文化观念,让传统文化和伦理与科技控制手段有机结合,科技伦理才能最大程度发挥作用。我国科技伦理深受传统文化影响,并且特征显著、思想丰富,“以道驭术”“经世致用”“诚信治学”“知行合一”等伦理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指导和调控着技术活动。

  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全局性、全域式的特点,对于各行各业的治理体制建设都具有总览性的指导意义。聚焦到科技伦理领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这就要求,基于新时代我国科技伦理发展新特点,直面科学研究实践具体问题,彰显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把国家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助力科技伦理治理能力提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创新伦理治理模式  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科技伦理意识是重视、建设、发展科技伦理规范的前提。因此,培养浓厚的科技伦理意识,树立科技伦理理论自觉至关重要。当前我国科技伦理教育活动逐步开展,但活动规模、质量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需要加强教育活动载体建设,创新活动开展方式,营造良好的科技伦理文化氛围。完善科技伦理教育体系,要从学生时代抓起,“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学术生涯起步阶段、科学研究的入门时期,夯实科技伦理基础知识,树立坚守科技伦理信心,将科技伦理教育贯穿学生培养的全过程,培养科学技术与科技伦理兼备的优秀人才。具体而言,需要完善和加强科研工作机构伦理委员会建设,保障伦理委员会工作职能,理顺监督检查、争端处理、申诉报告和惩罚赔偿等伦理审查体制机制,以此有效推动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工作顺利进行。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而科技伦理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科技水平和科研发展程度的重要表现。它可以为革新治理模式,提高治理能力,把国家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等提供一定的支撑。从国外科技伦理治理角度看,当前国际上有两种主要科技伦理治理模式被大多数国家所使用。一是“先做再说”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建基于先行原则,在一定时期内节约成本,跻身于学科前沿。但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科研“跟跑者”角色和国家科技水平整体较低、科技思维不成熟、科学技术不发达阶段。一旦科技领先或有所突破,对社会伦理等产生较大影响,外界高度关注、有所质疑和稍有反对时,这种治理模式往往采取不惜牺牲最前沿科学进展,禁止一切相关科研活动,“打补丁式”“亡羊补牢式”的“禁围堵”政策,以此消除质疑应对危机。长此以往,势必阻碍科技进步发展。二是“边做边说”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是典型的适应性治理体现,建基于“防范原则”,强调科学研究与社会双向沟通,寻求“社会解决方案”,着力于不断完善伴随科研发展和应用的风险评估与监管。这种治理模式对于科研“领跑者”角色有明显的优势作用,是欧美等国家普遍采用的科技伦理治理模式,能够有效应对现代科学的不确定性和技术的两用性等问题。这种治理模式的应用也使得欧美等国家应对科技伦理问题时处于较主动的地位。

  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变革,就我们国家而言,应创新优化升级现行治理模式,坚持“预防为主”的治理原则,树立“负责任创新”的治理理念,以此推进科技伦理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首先,“预防为主”的治理原则,就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这就要求全面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持科技伦理先行,有效防止科学技术带来的恶果,并采取多种手段综合应对已经产生的科技伦理问题。“预防为主”的治理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伦理先行,重在预防,从源头上加强治理。主要方式是防治结合,对已经出现的科技伦理问题,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全过程全周期综合治理,切实做好科学研究与科技伦理协调发展、良性互动。其次,“负责任创新”的治理理念把伦理考评放置于科技研发环节的最初阶段,强调科技伦理的上游参与,致力于科技伦理全程介入,改变了科技伦理一贯的事后评价行为,真正实现了科学研究中的负责任。“负责任创新”的治理理念在思维架构和理念上突破了传统伦理架构局限,从更为宽阔的视角尝试消解科学研究与科技伦理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引领科技伦理治理模式的革新。

  在人类技术文明全新时代,我们既坚持“预防为主”的治理原则,深化“负责任创新”的治理理念,转型和发展科技伦理治理模式,又应构建伦理、技术与社会的有效合作、和谐共生关系。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推动我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更好更快发展。

  重视传统伦理文化  构建现代治理体系

  伦理先天富有丰富的文化属性,不同国家、民族、地域形成的不同社会所呈现出的伦理问题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发掘和弘扬我国传统伦理文化思想,可以为寻找与科学研究及其应用相适应的理念文化、探讨和建构中国特色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推进国际伦理治理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从普遍意义上说,预防措施、科技和医疗水准当然至关重要,但社会文化和伦理的作用同样不能忽视。坚持传统文化观念,让传统文化和伦理与科学控制手段有机结合,科技伦理才能最大程度发挥作用。我国科技伦理深受传统文化影响,并且特征显著、思想丰富,“以道驭术”“经世致用”“诚信治学”“知行合一”等伦理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指导和调控着技术活动。如对技术活动范围予以限制,重视养成科研人员科学素养和自律意识,强调伦理对技术的导向,推崇科研道德修养等。

  在这次疫情防控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人民在疫情防控中展现的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负责任大国形象,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赞誉。中国传统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经由传统文化自信,凸显科技伦理作用。应对日益加剧的治理挑战,伦理的发展逐渐形成内涵于文化属性的科学学科。在国际伦理治理大背景下,我们应该做到积极参与国际伦理治理实践,回应中国现实,发出中国声音,完善中国特色科技伦理制度体系。以此来推动科技伦理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客观地意识到,科技本身是把双刃剑,新技术、新成果带来的既有“第一生产力”,也有“社会破坏力”。其科研成果既可以给人类带来无穷的幸福,也可能由于伴随着不菲的经济利益而伤害他人。如果缺乏行之有效的监察机制,研究者就可能铤而走险,违背科学原则、社会伦理、法律规范。对科学研究活动及其应用,一方面要引领科学研究的探索和导向,另一方面要加强科技伦理调控和规制。这样既可以保障“第一生产力”的充分发挥,又能达到对“社会破坏力”的成功规制,从而实现科学技术研究的趋利避害,增进人类福祉。当前,我国正在由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转型的过程中,科技水平高低是科技强国成败的决定性因素,而科技伦理是科技发展的核心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讲,轻视科技伦理,科学研究不能持续推进;忽略科技伦理,科学技术也将不再“科学”。因此,要树立科技伦理理论自觉,加强科技伦理治理,提高科技伦理治理能力,发挥传统伦理文化的作用。在此基础上,逐步改变我国科学研究与科技伦理发展不平衡的局面。总体而言,通过推进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必将树立起“负责任”的科学研究大国形象,构建出伦理正义的中国特色科技伦理治理程序和体系,最终促进我国科学研究事业健康、持久、可持续发展。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医学伦理委员会及其伦理审查能力建设研究”(19A2X01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温州医科大学健康与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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