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经石峪刻经是著名的佛教摩崖刻经,位于泰山南麓斗母宫东北一公里处。所刻经文为《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节文,自“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起,至“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止,隶楷书,偶有篆意草情,四十四行,字径五十至六十厘米。因年月久远,加之溪水冲刷,沙石磨损,现仅存一千余字。因刻经无题记与刊刻年月,故学界对于书者及镌刻年代长期存有争议,或认为东晋王羲之书,或认为北齐人书,抑或唐人或宋元人所书。泰山经石峪刻经究竟出于何人之手?其镌刻年代又是如何确定的呢?
众说纷纭
隋唐、宋元时期的文献典籍尚未对泰山经石峪书经人进行考述,甚至欧阳修《集古录》、赵明诚《金石录》等对刻经皆阙而未录。关注经石峪书经人问题,最早始于明代。书法家孙克宏在《古今石刻碑帖目》中云:“泰山之阳刻《金刚经》,字大尺许,相传为王右军书。考其笔法,与邹县北齐韦子琛刻经同出一手,其亦为韦氏无疑。”明代学者王世贞及弟王世懋,对于经石峪刻经年代有着不同的看法,王世贞云:“俗传王右军书,非也,然笔力古劲,非唐人不能作”,王世懋则认为刻经乃宋元人之笔。然而,书者具体是谁,二人均无指实。
至清代,对泰山经石峪刻经的关注开始增多。乾隆《泰安府志》记载:经石峪,“石广坦数亩,流水覆之,有无名氏刻金刚经,其上字大如斗”。乾隆《泰安县志》认为,经石峪刻经“笔力古劲,非唐人断不能作”。
首次对经石峪书经人明确指实的,当属乾隆年间著名的今泰安籍金石学家聂鈫。他搜讨泰山金石之文达二十余年,凡诸记载所未详者,逐加考验,以辨讹补阙。在其所著《泰山道里记》中,对泰山经石峪刻经作了详细载录,认为该刻经与徂徕山《大般若》刻经笔法相似,因徂徕山刻经上有“齐武平元年王子椿造”题字,故推测泰山经石峪刻经亦出自北齐王子椿之手。王子椿,《北齐书》《北史》等正史阙载,其名字多次出现在徂徕山摩崖刻经、光化寺摩崖等石刻中,其题衔为梁父县令、冠军将军。
经石峪刻经的书者与镌刻时代言人人殊,但不论是旧传之“王右军说”,还是孙克宏的“韦子琛说”、王世贞的“唐人说”以及王世懋的“宋元人说”,无不缺乏真实可靠的佐证,甚至出于凭空臆想。而聂鈫经过实地考察,采用比较研究法,将泰山经石峪刻经与地域相近且有年代名氏可考的徂徕山刻经进行比较,认定其书法若出一手,故泰山经石峪刻经的时代当为北齐,书者应是梁父令王子椿。
聂鈫在石经研究中采用了类比的方法,这是极具睿智的。在他的视野中,泰山石经不再是孤立的存在,而需结合同类题材石刻进行对比、审视,故其“王子椿说”虽未臻完善,但后世阮元的“唐邕说”、李佐贤的“僧安道一说”,都是借鉴了聂鈫的研究思路,虽结论不同,但方法传承却宛然具在。
该时期另一位著名的金石学家钱大昕亲赴泰山考察后,对聂鈫的看法表示认同:“今验其字迹古劲,与徂徕二刻如出一手,当亦出子椿笔,宋元人不能如此淳朴也。”民国《山东通志·艺文志》也沿袭此说:“世传此经为北齐王子椿书,以徂徕山映佛岩书体验之,应是也”,“子椿好佛,自泰山徂徕及宁阳山谷多有其迹,固是尔时之风尚,要其书法实为北朝之冠。”
清代学术大师阮元在《山左金石志》中亦载录了泰山经石峪刻经,依据吴玉搢《金石存》的记载,并将该刻经与邹县尖山晋昌王唐邕题字的笔法作了比较,推测经石峪的刻经者并非北齐王子椿,而是同时期的唐邕。阮氏云:“无年月,八分书,在泰安县泰山石经峪。右刻字径尺余,年久磨灭,存者无几,拓工以一纸拓一字,未详文义,因取《金刚经》核对,只存二百九十六字……今邹县尖山摩崖亦有晋昌王唐邕题字,笔法与此相同,或出邕书,未可知也。”
阮元之后,王昶《金石萃编》并未载录泰山经石峪刻经,仅记录了徂徕山映佛崖的两处摩崖,但对书丹人问题闭口未谈。道光元年所刊冯云鹓《金石索》,亦未载录泰山经石峪刻经。
“安道一说”
道同年间,今利津籍金石学家李佐贤在《石泉书屋金石题跋》中首次提出,泰山经石峪刻经的书者为北齐僧人安道一。道光十九年仲秋,李氏过邹县,考察尖山、葛山、铁山、冈山等摩崖刻经,又于同治十年率其子李贻隽亲赴泰山经石峪调查《金刚经》的残存情况,得前人所未得,共计八百八十五字,从而纠正了阮氏《山左金石志》“只存二百九十六字”之误,把刻经的著录与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并将考察、考证结果一并写入《石泉书屋金石题跋》中。
李佐贤经实地考察后,发现泰山经石峪刻经与邹县小铁山刻经、葛山刻经,字体大小、结体、笔法相同,认定均出自北齐僧安道一一人之笔。之后,此种说法渐成主流,诸家著录多承袭李佐贤“安道一说”。如魏源在《岱山经石峪歌》的注文中云:“泰山经石峪摩崖,隶书《金刚般若经》,字大于斗,雄逸高古,与徂徕山水牛洞及邹县铁山《文殊般若经》如出一手,皆为北齐僧安道一所书。”
北齐僧安道一究竟为何许人也?其名字最早见于阮元《山左金石志》的记载。阮氏跋《小铁山摩崖残字八种》云:“一刻东岭僧安道一著经,凡八字一行,在宁朔将□之右。安道一已见北齐尖山摩崖,此与宁朔将□一行连属,故仍列此。”又跋曰:“齐搜扬好人平越将军、周任城郡主簿大都维那闾长嵩,凡二十一字,分三行,在东岭僧之右。”阮氏又跋《尖山摩崖十种》云:“安道一,又见后周小铁山题名,自称东岭僧,应是一人也。”在这里,阮元已认定“东岭僧”乃“安道一”。
李佐贤曾到刻经现场踏访,且考辨精详,他在《石泉书屋金石题跋》中或称“僧安”,或称“僧安道一”,但最终还是确定为“安道一”三字。他说:“铁山之经考系僧安道一书,则经石峪字亦属安道一书应无可疑,尖山齐刻经亦有安道一题名。”
如此看来,安道一乃北齐时期一位僧人出身的书法家。据史料记载,他为了宣扬佛法,北齐天宝四年至北周大象二年间,在山东、河北等地进行了近三十年的刻经活动,但只在邹县尖山、铁山、东平洪顶山等少数地方留下了自己的题名。泰峄山区的摩崖刻经的书者由李佐贤最终考证确认,也是他首先把刻经书丹与“安道一”三字挂起钩来。在此之前,把“安道一”作为人名看待的是阮元,但阮元并没有谈到安道一的身份和作用,他只是注意到刻经题记中有这么一个常见的人物。然而,也正是从阮元与李佐贤开始,人们才普遍确定了“安道一”这个名字,默认了安道一在刻经活动中的组织、书丹地位。
此外,还有一些碑学家如包世臣、康有为等人,他们从书法艺术的角度对泰山经石峪刻经予以鉴赏评析,但并未涉及书者问题。如包世臣在《艺舟双楫》中云:“泰山经石峪大字与《瘗鹤铭》相近,而渊穆时或过之。”康有为亦对泰山经石峪刻经推崇备至,在《广艺舟双楫》中称:“经石峪为榜书之宗,白驹谷辅之。”
新中国成立后,泰山经石峪刻经持续为学界所关注。郭沫若曾在1961年5月8日游泰山,观经石峪刻经,见经文中的“世”字皆不封口,认为是避李世民之讳,故将刻经定为唐人所书。他后来觉得不妥,不能仅凭一字而断定年代,故回到北京后便给当时的泰山管委会写了一封信,并赋《访泰山经石峪》诗一首,复定为北齐人所书。其诗云:“经字大如斗,北齐人所书。千年风韵在,一亩石坪铺。阅历久愈久,摧残无代无。只今逢解放,庶不再模糊。”诗歌虽短,但概述了泰山经石峪刻经的年代、规模、历史变迁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的保护情况。
1986—1990年,山东石刻艺术博物馆对山东境内的北朝摩崖石刻群进行了考察研究工作,并于1990年10月同山东省书法家协会联合举办了中国北朝摩崖刻经书学讨论会,认定泰峄山区的泰山经石峪、尖山、葛山等绝大多数刻经都是由北齐僧安道一组织镌刻的。最终,李佐贤的说法得到认同。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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