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结构性变迁的法哲学分析
2016年05月31日 10:3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作者:关保英

  摘要:我国行政法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诸多方面在传统行政法管理理念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和突破,其中一个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其结构性的变迁。主要表现为:行政法体系的变迁、行政法构型的变迁、行政法源流的变迁和行政法模式的变迁。行政法所发生的这种结构性变迁常常会使一国行政法形成新的时代精神。一定意义上讲,我们对行政法结构性变迁的研究,目的在于能够梳理出该国行政法新的精神面貌,从而提醒我们,行政法结构性变迁对我国行政法治会提出一些挑战,因为结构性变迁虽然是行政法规范的问题、行政法实然的问题、行政法形式的问题,但它终究要影响行政法治问题、行政法应然问题、行政法实质问题等。

  关键词:行政法 结构性变迁 时代精神 行政法治

  作者关保英,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1701)。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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