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尽管我国的法学研究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法学研究的学术机制仍需不断改进,以更好地发挥法学研究在繁荣法学和推进法治方面的作用。为此,应当处理好法学研究的创新性与有效性之间的关系,法学知识的外源性与学术人格的自主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关于法治问题的分科研究与综合解决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法学研究 法学知识 法治建设
作者陈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100720)。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