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范畴的本体论诠释
2022年03月08日 10:0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作者:黄文艺

  摘要:政法范畴是中国政治分类学的智识性产物,是中华法律文明传统的标识性范畴,蕴含着一整套独具特色的治理哲学。从古代“政刑”到现代“政法”,政法范畴先后融汇了古典礼法哲学、近现代世界法治思潮、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之精髓,逐步具象化为一个有独特组织体系、规则体系、话语体系的权力场域。作为良政范畴的政法,包含了一系列有关如何运用法治治国安邦的深邃思想,开释出了法安天下、奉法强国、法顺民心、法乃公器的良政愿景。作为善治范畴的政法,积淀了一系列有关如何处理法治和其他治道关系的深刻智慧,展现出了法治和其他治道分工协作、互济互补、相融相合的善治模式。 

  关键词:政法  政刑  礼法  法治  良政  善治 

  作者黄文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 100872)。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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