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良法善治的理想下,如何实现法治与效能的并行共进是政府治理现代化必须面对的大问题。不同于西方语境中基于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互动所形成的“法治—效能”张力,中国政府治理中的“法治—效能”关系内生于法治建设与效能建设相交织的政府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因此,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府效能建设既相互依存,又引发了行政自制与权能扩容、刚性法律与动态治理、封闭结构与开放系统、个体权利与技术特权等多重紧张关系。既有的法治评估、包容性法治与技术规制调适框架对规则、程序与证据等关键统合要素均有不同程度的遗漏或疏忽,而法社会学、元治理思想和循证决策理念所提示的反思型治理,有潜力对政府治理的规则、程序和证据实现理论统合,对于化解内生于政府治理的“法治—效能”张力具有更强的解释力。
关键词:良法善治 政府治理 法治 效能 反思型政府
作者范柏乃,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教授;林哲杨,浙江大学中国组织发展与绩效评估中心研究员。(杭州 3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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