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看待市场力量与政府调控
2019年05月20日 09: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5月20日第1695期 作者:本报驻华盛顿记者 王悠然

  1946年,美国经济记者亨利·赫兹利特(Henry Hazlitt)的著作《一课经济学》(Economics in One Lesson)问世并迅速成为畅销书。赫兹利特在书中介绍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并提出经济学可以浓缩为一个简单的道理:市场价格代表了一切事物的真实成本。

  2019年4月,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经济学教授约翰·奎金的新书《两课经济学:市场为何良好运转,又为何严重失灵》(Economics in Two Lessons: Why Markets Work So Well, and Why They Can Fail So Badly)。奎金分析了以《一课经济学》为代表的经济学说的合理之处和缺陷。为什么市场价格经常未能反映出个体选择对整个社会而言的全部成本,对于这一经典问题,奎金在书中也试图给出自己的回答。在奎金看来,自由放任主义或政府干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不可取的,将市场力量与政府调控结合起来才更有助于经济良好发展。

  “一课经济学”不切实际

  据奎金介绍,《一课经济学》的思想基础大体上来自于法国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弗雷德里克·巴斯夏1850年的作品《法律》(La Loi)和《什么被看到、什么未被看到》(Ce qu’on voit et ce qu’on ne voit pas)。同时,对于主张政府积极干预以预防和缓解经济衰退的凯恩斯主义,赫兹利特在《一课经济学》中给予了批评。《一课经济学》畅销多年的一个原因是,赫兹利特以非常清晰易懂的方式阐述了捍卫自由市场的理论。赫兹利特在微观经济学范畴内研究了特定市场上的价格机制,但忽视了外部性(externality),即某一经济主体的行为可能会给与该行为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人造成损失(负外部性)或带来收益(正外部性),此时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不完全体现其真实成本。

  在经济学中,“机会成本”指的是做出某一决策时舍弃的其他选择中价值最高的一项,它包括但不限于金钱成本。“一课经济学”认为,市场价格决定且反映了机会成本。按照这个思路,公共政策没有改善的空间,去除一切政府干预后的收入分配体系应该是最优的。然而,这种理想化的市场均衡蕴含多个前提条件,而真实的市场并非如此运作。

  奎金提出,在“一课经济学”的理想化模型中,一切产权皆为对土地和资本的私人所有权,而且这种私人所有权是自然分配的,在政府活动之前就已存在。但事实上,我们不可能将某些产权或人的先天特质与其所在的社会经济框架割裂开,任何产权都始于政府决定赋予一个人使用特定产品、资本或想法的权利。同时,这种权利能否被转让给他人、能够以何种方式转让,这些也在政府的管控之中。

  价格未必等于机会成本

  奎金谈到,市场失灵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市场价格未反映买家和卖家面对的真实机会成本,另一类是特定交易的全部或部分机会成本由买家和卖家之外的无关者承担。市场竞争不完全时会出现第一类市场失灵。第二类市场失灵与负外部性有关,其关键在于因某种经济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在该行为中并无决定权,无法向行为主体要求赔偿。虽然经济活动也会带来正外部性,但外部性理论的奠基人之一、英国经济学家庇谷认为,负外部性往往占上风,因为私人部门缺乏主动创造正外部性的明确驱动力,而负外部性意味着将一部分成本转嫁给他人,在无政策约束时会使自身获利增加。

  庇古的观点遭到了英国经济学家科斯的质疑。科斯提出,如果产权定义完善,市场价格依然可以与机会成本相符。例如,假设一家工厂有权向一条河流倾倒未经净化处理的污水,河流下游用水者可以向这家工厂购买清洁水源的产权,然后禁止工厂倾倒污水;相反,如果下游用水者有权阻止工厂倾倒污水,但可从别处获得清洁用水,工厂也可以向下游用水者购买排污产权。对此,奎金表示,外部性问题常涉及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的公共资源,“排污权”或“不被污染权”并不能真正属于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否则我们只是在转移污染而非从整体上减少污染,最终仍会威胁所有人的健康和安全。

  奎金认为,“一课经济学”的吸引力部分来自于其满足了人们以一个简单方案解决一系列复杂问题的愿望。人本能地倾向于回避可能危及自身优势处境的事实,靠不受监管的商业活动致富的人没有意愿去思考和分摊负外部性,自由市场的最大受益者更希望将经济危机、失业、收入不平等等问题归因于政府错误干预经济而非市场本身的局限性。

  (本报华盛顿5月19日电)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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