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道德愤怒或加剧社会分化
美学者警示
2017年10月11日 09:1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10月11日第1306期 作者:本报驻波士顿记者 冯黛梅

  数据时代一切都可以数据化,包括情绪。心理学家认为,在数字科技的作用下,作为一个与人类文明共存的情绪表达——道德愤怒(moral outrage),无论从行为动机、行为体验以及行为结果方面来看,都在发生变化。有学者表示,网络技术公司对“注意力经济”的追求,鼓励了公众的道德愤怒,可能将加剧社会分化。

  数字平台有意推动道德愤怒

  一般意义上的愤怒,指的是人们自身受到错误对待产生的不快情绪;而道德愤怒则不同,社会心理学家将它定义为人们对他人受到不平等待遇产生的愤怒,这些人可能是完全陌生的人。

  美国耶鲁大学心理学助理教授M. J. 克罗科特(M. J. Crockett)对本报记者表示,网络技术本身是道德无感的,但是人们需要评估这种科技对道德愤怒产生的后果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学术研究需要更广泛地考察社交媒体对社会规范的影响。

  克罗科特曾在《自然—人类行为》期刊发表的《数据时代的道德愤怒》一文中表示,道德愤怒正在被数字媒体数倍放大、传播,并迅速对社会造成影响。克罗科特认为,从行为动机角度出发,网络为人们提供了更大的动机刺激。首先,人们可以从网络上得到更多关于不道德行为的内容。据调查,仅有不到5%的人直接目睹或经历了不道德行为,而网络上关于不道德行为的消息铺天盖地。有研究数据表明,更多人从网络而非实际生活或传统媒介上了解不道德行为。其次,情绪强烈的内容更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再次,网络平台刻意推广“道德愤怒”。克罗科特认为,网络平台为吸引更多的注意力、增加广告收入,会有意推广一些容易被转发的内容,而无视这些信息是否有益,甚至不考虑信息的真假。在他们看来,相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不法行为现象,具有“超正常”因素的现象更容易激起人们的强烈反馈。

  数字媒体不仅能改变道德愤怒的动机,还能改变主观体验。在日常生活中,对于那些做错事的人,人们会通过语言、肢体与他们发生直接冲突。但无论是语言还是肢体冲突,都会让施行惩罚者面临潜在的肢体风险。而在网络中,表达愤怒仅仅需要在电脑前敲几下键盘,甚至有些人只是简单地评论或转发。由于在网络上可以轻易地表达愤怒,因此,门槛远远低于现实生活。同时,现实中表达道德愤怒受制于物理位置,而网络愤怒则不受位置、时间等限制。

  表达道德愤怒的人们不仅主观上可随时随地表达或转发“愤怒”,而且客观上数字媒体平台的设计正在鼓励这种愤怒表达成为一种习惯。这种刺激—反应—结果的流程持续贯穿于所有情境。人们的习惯在流程不断巩固中形成,最终将导致并不愤怒的愤怒。克罗科特说:“就好比习惯吃零食的人并不是因为饥饿才吃,一个习惯性网络愤怒者并不是因为愤怒而表达愤怒。人们可能会在没有真正体验到愤怒情绪时表达愤怒。这会让愤怒的表达变得更普遍。”

  潜在非正常“名誉回报”诱惑

  现实中的道德愤怒会遭遇被报复的风险,但是在社交网络中却可以限制这一风险。它们可以通过系统形成一个“回音室效应”,即相似的信息和观点在一个封闭的圈子中被不断重复、放大、加强,形成一个基本趋于共同意见倾向的圈子。而在“回音室”里向具有相似想法的群体传播道德上的不赞同,遭到反击的机会比较低。除此之外,克罗科特认为,社交媒体还可以让表达道德愤怒的人们躲藏在人群中,这样面对潜在被报复的风险也会变小。

  另外一个表达愤怒的成本是“同情的伤感”(emphathic distress),指的是当惩罚、羞辱别人时会对羞辱对象造成伤害,但是反过来,当施行者看到对方受到伤害时,会产生同情,从而感到难过。网络似乎规避了这个成本,因为那个真实受到惩罚的人是不可见的,代替他的是一个代码,羞辱一个不真实的形象要比羞辱一个真实的人容易很多。

  网络道德愤怒面临的潜在报复风险很低,但是,另一个回报却是真实的。在克罗科特看来,人们可以从表达道德愤怒中得到的回报就是个人声誉的增加。即使人们这样做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回报,但事实上,当人们意识到有人在关注自己时,就越倾向于表达自己的愤怒。而且,网络社交圈子会让声誉回报大规模扩张。美国鲍登学院与南密西西比大学学者近期的实验研究发现,定义为捍卫别人公平正义的道德愤怒,其实是出于对个人利益的维护,是为了提高自己作为一个“非常好的人”的形象。潜在共谋的内疚感越强烈,提升道德愤怒感、惩罚第三方的欲望便越强烈。

  克罗科特担心,道德愤怒的发展趋势可能会加剧社会分化。有研究表明,惩罚别人的一个目的是让目标者看起来更加不人性。所以,如果数字媒体用科技手段加剧道德愤怒的传播,对目标个体或群体进一步非人性化,会加剧社会两极分化。克罗科特认为,美国的两极分化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加剧,社会信用广泛下降,“如果数字媒体依然加速这个过程,而我们视而不见的话,那我们面对的将是危机”。

  (本报波士顿10月10日电)

责任编辑:崔岑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