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层次:比较政治主体研究的方式创新
2021年08月18日 09:3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8月18日第2232期 作者:张建伟

  分析层次的理论展开方式,是比较政治学研究者时刻面对的重要问题。分析层次的不同选择,不仅决定了研究者的观察视角与研究对象,而且会影响不同研究方法的选择。自比较政治学诞生以来,其分析单元主要是国家,对不同国家的比较构成了比较政治学的内容主体。然而,随着现实政治的发展,比较政治学的分析层次开始出现向上与向下两种趋势,即超国家(supra-national)与次国家(sub-national)层次的出现,由此形成了超国家—国家—次国家三个不同的分析层次。与此同时,对不同层次之间的比较所形成的跨层次比较,也正成为新的方法选择,比较政治学的想象力由此得到了相应拓展。

  国家层次的主导地位

  从政治学诞生以来,国家就是政治学研究的核心对象。在古典城邦时代,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就奠基于对古希腊158个城邦国家(city-states)的分析与比较。到了近代以后,随着主权的出现及民族国家的形成,国家更是成为政治学研究的绝对核心,德国的政治学曾直接被称作“国家学”。

  从比较政治学的专著与教科书来看,国家都是最基本的分析单元。诸多政治学经典著作都是对国与国之间的比较,如摩尔的《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斯考切波的《国家与社会革命》、阿尔蒙德的《公民文化》等。从比较政治学教科书来看,无论是以方法为主还是以专题为主,这些教科书都有专门的章节来介绍与分析“现代国家”,以国别为主的教科书更是会直接介绍若干重要的国家。法国政治学家马太·杜甘甚至直接将其比较政治学的著作命名为《国家的比较》。国家之所以成为比较政治学的焦点,是由如下两大因素决定的。

  其一是由现代国家的现实价值决定的。现代世界是一个由众多享有主权的民族国家组成的体系。主权国家是构成国际体系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各国国内垄断暴力、制定法律、管理经济等事项的主体。现代国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承担着诸多治理功能,对每个人的生活具有重大影响,自然就成了政治学(尤其是比较政治学)的主要分析单位。

  其二是由比较政治学的学科定位决定的。除国家的现实价值之外,比较政治学的学科定位也决定了其必然将国家作为主要分析单位。政治学的二级学科一般为政治理论、本国政治、比较政治、国际关系四大领域。政治理论主要研究规范性的政治哲学问题,本国政治主要研究学者所在国家的治理体系,国际关系主要研究国与国之间的互动博弈,留给比较政治学的研究空间就是国与国之间的比较。从最初对西欧与北美先进工业化国家的比较,到二战后与亚非拉等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比较,比较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基本集中在国家层面。

  超国家与次国家层次的兴起

  随着现实政治的发展与国际格局的演化,传统的主权范式面临一系列挑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全球化与地区一体化的发展给传统的主权范式带来了挑战。全球化在增强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使经济分工与合作在全球层面展开的同时,也使各国间的经济竞争空前加剧。为吸引投资以发展经济,不少后发国家通过降低税率、抑制福利等措施来吸引跨国公司,这实质上体现出国际资本对传统主权的博弈优势。地区一体化的发展,同样使传统上属于民族国家主权范围内的诸多权力转移到跨国政治实体手中。比如欧盟各成员国的货币发行权、部分外交与军事权等传统的主权事项就转移到欧盟手中。

  另一方面,民族国家内部的分权化趋势也给传统的主权范式带来挑战。20世纪70—80年代以来,很多国家都推行了分权化改革。这些国家通过各种方式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一些传统的单一制国家(如英国、西班牙等)都变成了准联邦制国家。分权化改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政治经济的需求,但也给传统的主权范式带来不小挑战。极端者如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地区、英国的苏格兰地区都产生了强烈的分离主义诉求,严重威胁国家主权的完整统一。

  在上述背景下,以国家为主要分析单位的研究范式自然也就面临挑战。从方法论层面来看,以国家为主要分析单位的研究范式的最大问题在于“方法论民族主义”(methodological nationalism)或“国家整体性偏差”(whole-nation bias),它将民族国家作为唯一的行动单位,且预设了民族国家内部的同质性。实际上,这两点在现实政治中都不完全具备。为了应对上述挑战,比较政治学的分析层次不再以民族国家为唯一单位,开始出现向上与向下的双重趋势。

  向上的趋势主要指比较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在超国家层面(如国际组织)展开。超国家层面的比较主要是在各种国际组织之间展开,如学术界早期对冷战时期北约与华约两大国际组织进行的比较研究。近年来,对各种跨国组织的研究正日益成为研究热点,如对大型跨国公司的政治影响力研究、对欧洲跨国政党联盟的研究等。

  向下的趋势主要指比较政治学开始关注次国家层面的比较。次国家层面主要是对某个国家内部的次国家单位或不同国家之间的次国家单位之间进行比较,前者如对意大利南部地区与北部地区的比较,对我国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的比较等;后者如对英国的苏格兰地区与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地区进行比较,对我国的粤港澳大湾区与日本的东京湾区、美国的纽约湾区进行比较等。对同一国家内部的次国家单位进行比较,可以最大程度地控制历史、文化、政体等多方面因素,提高案例之间的可比较性。

  跨层次比较的创新尝试

  除了上述两种趋势,跨层次比较(cross-level comparation)也渐成趋势。跨层次比较是对不同层级的政治系统进行比较。法国比较政治学家马太·杜甘曾提倡根据规模大小来确定比较的研究策略,比如可以将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和某些袖珍国家进行比较。从政治和法律层面来看,大的城市和小的袖珍国家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但二者因规模相似而面临某些共性问题,因此可以将它们进行比较(比如香港与新加坡、武汉与瑞士)。

  从体量与规模来看,同样可以将中国、美国这样的大国与欧盟这样的国际组织进行比较,三者都属于经济一体化程度较高的经济体,区别在于三者的政治一体化程度不同:中国保持着大一统的政治模式,政治一体化程度较高;欧盟的组成单元(欧盟各成员国)都是主权国家,享有较大的独立性与自主性,因而政治一体化程度较低;美国是联邦制的政治结构,组成单元(各州)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介于中国与欧盟之间。通过这三个案例的有效比较,可以发现不同的政治模式影响经济发展的不同机制与效果。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宗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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