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
2020年12月02日 09: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2月2日总第2060期 作者:钟金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和完善,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为维护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结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政治制度的自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坚持党对选举制度建设的领导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建设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代表选举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

  2020年修订的《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对选举制度建设的领导,最主要体现在选举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和党的有关部门多次研究选举制度建设的有关问题,根据形势的发展、实践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提出修改选举法律的建议及意见,批转下发有关选举工作的请示、意见和通知等,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选举法》历次修改涉及的重要问题,都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名义向中央请示报告,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进行的,充分体现并发挥了党在选举制度建设中的重要领导作用。例如,2020年选举法修订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的要求,选举法将“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从120名增设至140名,人口不足5万的,代表总名额从少于120名增加至少于140名;“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从40名增加至45名,人口不足2000的,代表总名额从少于40名增加至少于45名。

  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具体实际出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在推进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建设过程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状况发展和完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例如,在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上,农村和城市人口分配比例从最初的8∶1,到1995年的4∶1,再到2010年的1∶1,就是基于城乡人口结构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作出的调整,实现了城乡人口选举权的完全平等。又如,在选举程序方面,基于我国人民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客观实际,将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规定从最初的“可以”改为“应当”,增强了选民对代表的监督。除此之外,在选民投票方式、乡镇人大代表总额等方面的规定,也根据实际变化作了相应调整。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价值观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和核心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选举是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主要渠道和途径,选举制度是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选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始终把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价值目标和实践追求。这一点在选举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一是在选举法及修改草案的调研起草过程中,通过网络、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了解、吸收和体现人民的意愿和要求。二是在选举法及修改草案的审议和表决过程中,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三是选举法的具体内容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原则,如县级人大实行直接选举、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等方面的规定,保证了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发展和完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建设,保证选举制度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感。一是在选举法制定及其修改、表决的过程中,恪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依据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进行,经过充分的审议,最后变成国家意志。二是在组织和开展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中,包括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投票选举等各个环节,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对扰乱、破坏选举的行为依法严惩,保证人大代表选举结果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三是对人大代表选举制度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的过程,是在我国宪法和现行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规定,并通过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的方式总结实践经验。

  坚持与时俱进和循序渐进

  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与社会经济政治发展同步推进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建设,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成果上升为法律规定,这已经成为我国加强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建设的重要经验。同时,在推进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原则,紧密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实际,充分考虑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和民主法治的进程,分阶段分步骤有针对性进行修改,一项一项地推进。如果条件成熟、认识一致,便作统一的规定;如果尚不具备解决条件或认识不一致,则继续探索,暂不作规定。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日益展现出巨大的优越性,推动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严重破坏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统筹修改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强化选举监督,使选举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在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征程中,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一定会更加民主、科学、有效,选举程序和选举办法一定会更加合理、规范、完善,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

责任编辑:陈静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