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政治的国家认同
2017年01月11日 08:3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1月11日第1128期 作者:朱丹

  作为一个当代学术话题,国家认同很大程度上是从一个更为宏大、深刻的“认同危机”中阐发出来的。在充满身份焦虑的背景下,国家认同的话题显然背负着人类在现代社会“寻根认祖”、确定自我存在的任务。然而,这样的思路并不利于安顿现代国家,也因此遮蔽了现代国家认同的政治属性。

  认同危机中的国家认同议题

  “认同”一词作为现代学术用语的流行,是与“认同危机”联系在一起的。20世纪50年代末,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埃里克·埃里克森以路德的救赎过程为例,揭示人类失去信仰、无法安顿自我时的痛苦与紧张。事实上,20世纪初期韦伯就已关注到现代社会对既有价值观念及秩序的解构。现代认同危机的根源就在于终极价值的缺失,导致人类找不到存在感、归属感。正如查尔斯·泰勒形象、细致的刻画,“世界彻底丧失了其精神的外观,没有任何事情是值得做的,对可怕的、空虚、某种眩晕甚或我们的世界与肉体发生断裂的恐惧”。

  无疑,这种身份归属迷失、信仰崩塌的现代性焦虑,对国家认同的讨论形成先入为主的重大影响,国家认同的具体议题设置被限制在现代认同危机的背景之中,似乎要成为挽救全球化冲击下陷于各种认同危机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在这种语境下,国家认同几乎要成为一种文化救赎的中坚力量。于是,国家认同也就成为一个包罗万象、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塞缪尔·亨廷顿在讨论美国的国家认同时认为,它应该包括民族属性、人种属性、文化及政治四个要素。安东尼·斯密斯也认为,“国家认同是多维的”,至少可以包括具有历史延续的领土、共同的神话和历史记忆、共同的大众公共文化、成员内部普遍一致的权利义务以及共同的经济生活。国家认同概念正如夸梅·安东尼·阿皮亚所说,像一匹“受伤的战马,驮着各种各样的语义行李疲于奔命”。我们有必要对它进行一次清理。

  认同的双重含义

  认同最普遍的含义有两重,其一是认同危机中所指的“归属”,个人存在的价值及意义所在,很大程度上是个人对团体的“身份”归属。在此概念下,对认同的双方——个人及团体均有强烈的要求,即团体内部个人之间高度的“同一性”与团体之间显赫的“差异性”。实际上,差异性与同一性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强调群体间的差异性,目的可能在增强团体内个人之间一致性的认同感。正如法国哲学家保罗·利科指出的,我们往往是“为了认同,必须进行区别;在区别时,人们进行认同”。以差异确立认同,往往表现为群体间的各种冲突。社会心理学家多米尼克·阿布拉姆斯等人指出,“社会认同理论从重视‘冲突’的理论家如马克思和韦伯,而不是从强调‘共识’的理论家如孔德、涂尔干、帕森斯、斯宾塞和默顿那里借鉴了更多的理论资源。”

  认同还有一种更“单薄”、更宽泛的定义,即“承认”或“认可”。从认同的对象看,不仅仅指团体、共同体,也包括非实体性的制度规范,甚至做法和措施。从支持的强度看,只需要接受、赞成即可,并不强求个人对此形成一种强烈的依恋和归属。但这并不是说,一种单薄的认同就没有价值,就很容易达至。关键在于,认同的对象是什么,达成的现实可能性是多大。

  国家认同的两种路径

  在讨论现代国家认同之前,有必要从梳理现代国家的基本特征出发。马克思认为在古代国家,“每一个单个的人,只有作为共同体的一个肢体,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把自己看作所有者或占有者。”只有进入现代,社会的多元分化趋于成熟,个人才能从古代国家的共同体中解放出来,成为独立的个人并由此构成“政治国家的基础、前提”。

  个人相对于共同体的自由、独立,成为区别古代国家与现代国家的本质特征,由此也决定了现代国家的诸多鲜明特征。第一,正是因为现代国家中个人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彰显,由此也从根本上改变了权力的运作方式——权力必须得到公民的承认或认可,才具有合法运行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认同是现代国家才提出的一个现代问题。第二,国家的亲缘、文化色彩淡化,抽象的政治国家凸显。在一个多元分化的背景中,血缘和地缘关系淡化,十分迫切地需要对国家进行抽象,使其成为一套能由全体公民共享的制度安排。通过抽象,现代国家也就成为基于现代社会发展需求而建构起来的一套用于保障个体与社会权益的制度体系,政治—法律成为界定现代国家的核心因素了。第三,政治国家依然可以具有牢固可靠的凝聚力。正是在政治意义上,哈贝马斯才能断言,在“没有了宗教的或形而上学的后盾的情况下”,“现代法的基础是一种以公民角色为核心、并最终来自交往形成的团结”。

  在严格区分古代国家与现代国家的前提下,可以清楚地看到两种国家认同的概念及路径。传统国家首先是一个共同体,国家认同是身份的赋予或归属,可以称为文化的国家认同。这种国家认同在现代社会依然强劲地保持存在。现代国家是一套制度、价值,国家认同往往是个人选择建构的结果,可以称为政治的国家认同。这种国家认同具有自身独立的价值和建构路径,并不能代替前一种国家认同,两者并行发展。至此,我们就把具有鲜明政治含义的国家认同从具有厚重文化情感含义的国家认同中清理出来。

  政治的国家认同

  政治的国家认同保持着严格的自我克制,其对象严格限定在现代国家的制度体系内,不做过于抽象、广泛的探讨,不将特殊群体的身份认同、宗教文化信仰纳入其中,这也符合现代国家的政治特点。正因为其严格的自我限制性品质,在现代政治语境下的国家认同才能保持其独立性,才能更清楚地看到国家认同的自我发展逻辑。

  从根本上说,政治的国家认同来自于现代社会与古代社会的断裂。这种断裂在于传统国家是人们所共享的文化共同体,而现代国家是安顿公民权利义务的公共政治制度。现代国家在承认公民有丰富多元的文化、利益前提基础上,对进入公共政治决策的问题有着严格的限制,由此形成的政治制度体系必然具有区别于一般私人决策、社会团体内部规范,具有自身的独立性。如果国家的制度体系及其运行过程不能摆脱特殊个人、社会群体的渗透控制,无论这种渗透是以利益,还是文化的名义,那么,这样的国家制度本质上均是褊狭且有失公正的。因此,立基于政治—法律制度体系的国家认同具有与生俱来的独立性。诚如罗尔斯所言,现代国家制度体系之于公民是“生而入其中,死而出其外”的终生政治体验,密切关系每一个公民的切身重大利益。只要一种制度体系能够公正处理好公共事务,赢得公民的国家认同是可以期待的。

  同时,政治的国家认同有可能发展出新的政治文化,这种立基于现代政治生活的政治文化可以作为一种新的、独立文化成分进入既有文化体系。国家认同是对国家法律制度的赞同、承认,这必然隐含着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公民之间关系等基本政治生活内涵的重大价值判断。虽然这种价值判断不必然要求个人做出整体价值观念的承诺,但在政治生活领域内,现代国家认同会提出人作为自由、平等公民的伦理要求。这种国家认同的伦理要求具有鲜明的现代性,即公民作为社会合作体系中的一员所蕴含的公民—公民关系;国家对社会合作所产出的利益和负担进行权威性分配时所蕴含的公民—国家关系。

  这种伦理要求就是现代政治的国家认同对现代文化的贡献。如罗尔斯所言,现代政治的根本性问题是:“一个自由而平等的公民——他们因各种合乎理性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而产生了深刻分化——所组成的稳定而公正的社会之长治久安如何可能?”显然,这样的政治生活体验是“一种新的历史经验现象”,这是现代国家建构的独特背景,也是现代国家认同的独特背景。政治的国家认同就是人们在应对现代政治新的问题中形成的新经验,并作为一种新的文化因素融入现代整体文化中,成为现代社会应对现代问题的文明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责任编辑:韩慧晶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