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女性得到承认的起点
2022年03月08日 09:0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3月8日第2362期 作者:石红梅

  在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强调自身自由和民主的权利,普遍强烈地要求得到平等的对待,希望自身价值被别人所“承认”。在一定意义上说,承认是个体之间认可的最高境界。对于女性来讲,随着时代的进步,在社会公领域,譬如政治参与、就业机会和收入等方面,承认似乎已充分展开,但是涉及私领域,譬如在家庭内部,尤其是家庭成员间,女性真正以一个独立个体存在,并在此基础上展现出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关系,还是一场漫长的革命。我们可能会问,为什么女权主义者总是要提及家庭?这是因为性别、生育、家庭内部的劳动分工以及由此引起的承认,是困扰女性发展的核心议题,家庭是女权主义实现女性解放可供选择的重要空间,是女性得到承认的起点。

  承认是个体独立存在的前提

  黑格尔首先将“承认”一词引入哲学探讨。他认为主体的劳动行为经常会伴随着“趋向冲动的‘自我的分化’”。自我在他者中认识自己,他者和自我之间有着内在关联,这是自我同一性的表征。人们的斗争不仅有为外在利益的斗争,还有为人的地位和尊严的斗争,即为获得承认而斗争,这是人类精神发展的必然。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认为,自我意识是一种主体存在,是一种互主体,只有当自我意识互相承认的时候,自我意识才能理性化。后来,米德的社会心理思想通过对自然的认识理论证明了黑格尔的“承认”观点,同时将主体之间的自我意识发展成系统理论。哈贝马斯进一步指出,人的个性化和社会化是不可分割的过程,离开人与人交往过程中的互相承认,规范就不复存在。近来,霍耐特采用了黑格尔思想中的主体间以斗争为核心的发展方式,同时也继承了米德的社会心理学思想和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形成了他的承认理论。他认为,在实践中,主体交往的主要形式是为了得到承认而进行斗争。通过承认的不同形式,一个人才能将自身看成独立存在的个体,认同自己的存在。

  个体女性作为完整的个人,与男人男性一样,得到承认是其成为一个独立存在的前提。众所周知,自女权主义19世纪在欧美诞生以来,迅速成为西方近代启蒙价值体系中富有创造力的思想和实践运动,它所掀起的思想风暴就是使女性得到承认,即建立起女性的人格主体,使人们认识到女性是具有独立认知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个体,而并非男性的附庸和社会的工具。女权主义运动旨在促使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和独立,深刻改变了人类社会上千年的父权制以及男权中心的组织和运作原则,在男女平等和女性解放理念指引下推动了人类社会的现代转型。

  家庭是承认的逻辑起点

  黑格尔“以家庭内部的相互作用的例子,把家设想成相互的行为方式的实存性的中介”。在他那里,家庭是承认最早形成的场所,也是承认形成的主要机制。霍耐特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其承认理论的逻辑起点也是家庭。对于霍耐特来说,承认的关系并不是单一的和相同的,他把爱的关系作为本源性的关系,认为作为家庭的基础的爱,是内在于主体的,主体在这种关系中掌握了自我和他者的平衡,从而形成了一种持久的承认关系。进而言之,“这种承认关系为主体互相获得基本自信的那种自我关系提供了根据,所以,它不论在逻辑上还是在发生学上都优先于相互承认的其他任何形式”。家庭对于诸多社会关联的形成,如互动、主体自治、独立性、互惠性、互助性,都非常重要。家庭是承认关系形成过程中最重要的场所、环节、机制或途径。承认的最初形式、逻辑起点、经验起点、必要因素、基本特征等,在家庭这里都已具备。家庭也是最早形成社会规范的地方。在家庭制度和习俗的基础上形成的自由的规范,后来发展成为一种现实的自由。在家庭的承认实践中,“不仅形成了自我,而且对家庭成员来说,还形成有意义和和谐的经验的世界”。

  女性与家庭的形成和发展密切相关。一是从生理特征来讲,女性总是与生育相伴。人类社会长时间以来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人口生产,由生育带来的个体与家庭成员日常生活的时间和空间的可及性,使得女性与家庭的联结非常紧密。二是从传统性别分工来讲,女性与家务劳动相随。存在于私(家庭)领域的家务劳动是劳动力存在和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由家务产生的活动使得女性与家庭成员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关系。既然家庭是承认形成的最早场所,那就意味着女性作为独立主体首先在家庭中生成,其承认关系是在家庭中先得到确认,之后才推及社会、国家等层面。家庭凭借自身的力量形成了一个自治的生产场所,其中各种活动都会出现,在家庭中所确立的成员间的平等关系是女性得到承认的重要体现。基于此,女性在家庭中是否基于爱的关系形成一种承认关系,这种承认是否推进了主体间的互动、互惠、互助,从而使家庭成员间相互尊重、相互认可,这些都直接决定了产生于家庭内部的规范,向外生成一种自由世界的可能。

  女性为得到家庭承认而斗争

  长久以来,女性为得到社会承认所进行的斗争,或默默无声,或茫然若失。究其原因,症结点是在承认的起点上出了问题,女性在家庭内部就没有得到承认。针对在家庭中与女性最相关的生育议题,是将生育视为增加人口的功能性或工具性行为,还是将其看作女性生命的体验和经验?生育功能可否与女性生存和发展机会进行交换?为了社会整体生存和福祉,是否可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生命及社会正义?进而有待检视的问题是,人是手段还是目的?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映射了女性在家庭中是否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否具有平等的主体间关系,是否获得承认。

  针对家庭中的家务劳动问题,当夫妻双方同时从事公领域的工作,而妻子承担较多的没有报酬的家务时,会模糊情感付出与价值创造二者的界限;当丈夫从事公领域的工作,而妻子长期在家中从事家务劳动时,如果妻子的劳动得不到家庭内部成员和社会的承认,就容易使女性陷入自我怀疑和自我否定。女性的生存境况和承认理论要求我们要特别关注家庭这个日常生活的场所。应该说,一切经济关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和意识形态建构都离不开家庭,源头都在家庭。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生育与家务两方面因素的牵制,女性在职场上总要在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之间做出选择,父权制和意识形态会强化女性承担更多家庭责任的选择倾向,由此引起的女性承认和自由选择愈发艰难。女性选择能够兼顾家庭生活的工作被视为理所应当,而男性如此这般则会被嘲笑。因为社会更认可男性养家糊口的角色,男性也在这种社会认可的工作中获得自信,甚至逐渐自负,于是渐渐忘记女性在家务中创造的价值,女性也会因此产生抱怨和自我轻视,由此陷入恶性循环。实质上,在女权主义理论看来,家务劳动直接参与了公共领域的生产与再生产。一方面,女性通过生育活动与教养子女,直接为社会生产活动提供主体;另一方面,女性长期承担烦琐沉重的家务劳动,为社会生产提供充分的前期准备与后勤保障。但长期以来,家务劳动的价值遭遇贬损。而所谓的“男主外”和“女主内”的家庭性别分工不仅对女性是一种压迫,对男性同样是一种压迫。由此可见,在家庭内部,女性还未真正获得进入承认主体的资格,女性和男性在家庭内部还未互相承认,这样就导致不论是女性还是男性,其行为自由的维度被忽视或被限制。

  对于家庭的重要性,马克思在《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给出了精辟的回答。他说,家庭“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一切后来在社会及其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对抗”。家庭作为独立个体与主体对等关系生成的最早场所,是女性得到承认的起点。对于女性而言,如若在家庭内部未取得承认,那么其向外争取平等机会、自立自强,定会遇到困境,最终会被打回到原点。对此,我们要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对于男性而言,他们不仅仅是男性,而且是母亲的儿子,女儿的父亲,女性主义向来不是女性的特权主义,而是与男性在物质和精神上拥有真正平等和能够相互支撑的情谊。女性解放的目标不只是女性的解放,也不只是女性的政治解放,而是全人类的全面解放。

  (作者系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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