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言自然:一条拒止性的存在实现之路
2021年02月02日 09: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2月2日第2103期 作者:刘培功 闫阳

  “言”作为人文创制的名相,是由人文活动建构起来的人的存在方式。作为一种实存性存在,人“有其自然的分际”,只能在不断分化的进程中保有整全之一端。同样地,“言”也受到这种有限性的辖制。在老子的思想中,它是后发的、作伪的。但同时,人之存在又力求于自然与人文之统一中,以“一曲之士”而承载道之整全。概言之,“曲能有诚”。故而,在“言”与“道”的关系之间,名言的存在论意义得以发生。老子对“言”的关注实质上就是对这一意义的关注:“言”可以经由“希言”路径之转化而于人文中竖起自然源头之整全性意义,以达成人的存在之实现。

  《道德经》篇首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王弼注曰:“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指事造形”可视为《道德经》对名言体系的基本定位,即“名言”是经由人的创制,意在指示、裁定万物的人文活动。从“无名天地之始”到“有名万物之母”存在着“始制有名”的环节。这一环节意味着人从自然的整全中分化出来,开启了人文名言体系的发生进程。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万物从一种有其形质而无其名相的自然、自在的存在者,被纳入人的“名言”体系中,从而转变为一种被人文活动指示、表达的对象性存在。

  “名言”体系的出现意味着人要以自身独特的存在方式去理解、解释、表达天地万物,而这实际上是一种以人文方式去重建自然天地的活动。这一活动的发生本身是自然且必然的,因为人终究要从自然的历史阶段走向文明的历史阶段,文明是人得以为人“类”的存在方式。但在老子看来,其中存在着走向非法性僭越之风险。首先,老子认为,在这个从自然分化出人文的过程中,那个整全地显化着的无名之“道体”也就此分化了,其整全性、恒常性意义便被遮蔽了:“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二,“名言”体系还带来了一种“人文”的自大。人在以人文活动去重建天地之无限意义的时候,往往忽略掉以“一曲”而承全体的局限性,蔽于人文之一端,乃至丧失掉了人文之真意。由此,人便拘泥于形式化了的表象行迹之中,真性为之有蔽而不自知。

  故而老子认为:“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所谓“知止”,指要破除这种僭越,先要体察“名言”的有限性,知其应当有所“止”,而后知其所“止”之处,当“止”则“止”。如果不能“知止”,则不免流于“多言”。老子以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林希逸注曰:“守中,默然闭其喙也。意谓天地之道不容以言尽,多言则每每至于自穷,不如默然而忘言。”“名言”泛滥则多有作伪,作伪则虚妄心常兴起,真性不显,道体为之有蔽,离道愈远,故而在言语问题上当持“守中”的态度。“守中”与“知止”的意蕴是一致的,其旨皆在于破除内心的虚妄,不偏执于语言之“迹”,自然而然,当言则言,不当言则“默然闭其喙”。这实际上是一种解蔽的方式,通过“致虚”“守静”之道,涤除玄览,持守清净,以切近道体。

  老子基于“名言”体系潜在的危险,对“多言”进行批判,既提出了“知止”“守中”的工夫,又定下了做工夫的法门:“不容言”“贵言”,总之曰“希言自然”。“希言”即“少言”“毋多言”,是一种拒止性的消极表述,与“无为”“毋动”等表述如出一辙。之所以采用这种消极的表述方式,是为了捧出后面的“自然”。“自然”是天地万物的道法,万物真性本来如此,不须刻意用力。故而,一切主动性的操持修养皆已经离了“自然”。“自然”不是修来的、致来的,才说“修一个自然”,便已经失却了“自然”。“自然”只能“复”,将一切非“自然”的东西都止息掉,它便“自然”地呈现了。故而“自然”只能以拒止性的消极方式表述。当然,“拒止”是法门、是次第,归根结底还是为了“知止”“守中”。“止”虽然是不为,“中”虽然是不偏,却需要去“知”、去“守”。“希言自然”的工夫意义正在“知”与“守”上。这就牵扯出一个关于“工夫”本身内涵的问题:工夫固然以着力修持为本,但也应容纳拒止性的内容,而且须明了“拒止”与“修持”的不离不间。

  尽管老子批评“名言”的僭越,但他也无意于泯灭掉“名言”。《道德经》文本中的确多次出现“不言”或“无言”的说法,如“知者不言”“圣人行不言之教”等。但需明白,“不言”和“无言”是对“体道之人”“圣人”言,犹如孔子“天何言哉”“从心所欲不逾矩”一般,境界已到,无需做工夫,故而“无言”,但常人还需做一个“希言自然”的工夫。

  在老子思想中,语言问题的展开,是在语言与道的关系中发生的,故而谈语言问题,其旨在于复归于道。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道常无、法自然。那么复归于道的方式便不可能是有为的、主动的、刻意的。老子主张以悬搁的方式将言语等后天人文名相的东西止息,以促成虚静道性的自然呈现,使人重新回到道体的朴质中去。

  复归于无名的道,意味着与道体的统一,破除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在复归的过程中,要遵循道的准则,做到与道合一,道法自然。自然与道同一,道本身便是自然的存在。所以解决语言的有限性,也要遵循和复归于无名之道体,在运用语言去人文化成自然时,才有可以遵循的准则与标准,才不至于僭越。人要效法自然,效法道,才能破除自身的局限。不过,将人文名相悬搁起来,并不意味着老子要否定“始制有名”后的文明状态,并不是要使人回到原始的自然人的状态中去。所谓复归于道,其中“复”的含义和要旨并不意味着时间性、历史性的回溯,而是一种当下性的起复,是一种精神性的“回到”,即在现实的人文生活中,起复人的精神源头。复归并不是对之前所产生的文明全部进行否定,而是在保留其精神气质的前提下的本性回归,把自然状态下的天真于文明中保持下来,进而达到对自然与人文两种维度的重建,实现自然与人文之统一。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哲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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