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共同体思想诠释
2020年09月29日 09:0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9月29日第2021期 作者:胡小君

  共同体是马克思在论述人类社会发展时使用的基础性概念,体现了人的社会性本质。从历史序列来看,马克思使用的共同体概念包括最初的“自然共同体”、以资本主义国家为代表的“虚幻共同体”以及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真正共同体”。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马克思着力批判了体现阶级统治、资本逻辑和物的依赖性的资本主义“虚幻共同体”,阐释了走向“真正共同体”的条件与路径。

  共同利益是马克思阐释共同体产生发展的根本视角。从人猿揖别开始,人类为了在发展过程中脱离动物状态,需要以群体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因而在共同劳动过程中结合形成了氏族、部落等形式的“自然共同体”。这一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对“自然共同体”的依赖性比较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联系也仅限于“自然共同体”内部,彼此利益高度一致。但“自然共同体”并非一成不变,它是随着生产力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的。步入阶级社会后,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又形成了多种形式的“自然共同体”,如亚细亚生产方式下的农村公社、中世纪的行会、日耳曼所有制下的“马尔克”等。在这样的共同体中,人们并未摆脱人的依赖性关系。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分工的出现,劳动者与自己存在的客观条件相互分离,原先劳动者既是生产者又是生产工具所有者的关系走向解体。个人从自然共同体中解放出来,脱离了人身依附关系而成为“自由的人”,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小共同体也随之消解。在这种情形下,人们进入了以资本主义国家为代表的“虚幻共同体”。马克思之所以将资本主义国家指认为“虚幻共同体”,原因在于分工和私有制导致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相互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对立阶级,阶级的“特殊利益”与共同体的“共同利益”矛盾凸显。马克思指出:“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但是这种“虚幻的共同体形式”并不代表共同体全体成员的利益,它代表的仅仅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资产阶级通过宪法形式,名义上平等地赋予全体国民以民主、自由等权利,为资本主义国家这一虚幻共同体披上了华丽的外衣,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蒙蔽性,其实质依然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特殊利益”。

  共同体是人和社会存在的基本方式,也是人进行社会交往的基本环境。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交换成为共同体成员主要的交往活动,追求交换价值成为共同体成员进行物质生产的主要动力。在商品交换过程中,货币取得了相对独立的形式,它使得人与人的交往成为偶然的东西。随着货币和“自由人”劳动力商品的交换成为现实,货币就取得了资本的形式。当货币成为资本,它就独立成为一个异于个人的“货币共同体”,在表现形式上凌驾于任何人。“资本是一种肯定与否定的消解的力量,不断否定着与其不相适应的东西”。正因如此,资本在资本主义社会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人们所创造的社会生产力不再受人们控制,而为资本所控制,成为追求资本增值的工具。在货币共同体中,现实的个人拥有的只是一种抽象,因为它“对于个人只是外在的,偶然的东西……个人满足需要的手段”。个人在货币资本的统治下,逐渐沦落为依赖于物而存在的人。货币成为人们相互交换的直接目的,个人的生产和交换集中依赖于货币。正是在这样的境况下,人与人的关系被物与物的关系所取代。

  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共同体所造成的种种异化现象之后,把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真正共同体”设立为价值目标。但是,从“虚幻共同体”走向“真正共同体”绝不是自然而然的过程,不仅必须消除使人异化的阶级压迫、资本控制、私有制和分工限制,从根本上讲,还需要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作为保障。“真正共同体”即人类获得解放的共产主义社会。而人的解放的首要前提在于人们的物质生活需求,在量和质两个方面同时得到充分满足。只有生产力的高度发达才能为共同体所有成员提供必要的生活资料,共同体的物质财富才能惠及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否则,在共同体中就会出现“极端贫困的普遍化”现象,人们又会陷入为了争夺生活必需品而恶斗不止之中。然而,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并不会自动导向“真正共同体”。这是因为,真正共同体的实现,经济社会形态的改变,是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为基础,以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为变革方向。但是,只要资本主义社会还存在阶级对抗,只要资本主义社会的利益还是特殊的利益而不是普遍的利益,只要资产阶级社会还是私有制社会,那么,真正共同体就不会实现。

  马克思认为,“无产者只有废除自己的现存的占有方式,从而废除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才能取得社会生产力”。也就是说,未来真正共同体的实现要基于私有制的消灭。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将消失,二者将趋于统一。这时,共同体的生产资料将实现由整个社会直接占有,共同体的成员将作为自由的个人联合起来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相适应,共同体的生产将不再遵循商品经济的原则来追求交换价值,而是根据共同体成员的需要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生产,进而最大化实现使用价值,最终实现共同体所有成员共有共享。由于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共同组织生产,因此真正共同体能“使社会的每一成员不仅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足以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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