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诠释学产生以来,理解和解释一直被认为是专属于心智的。然而,除了心智,人的肉身是否具有诠释的特性?是否可以建立一种 “肉身诠释学”(carnal hermeneutics)呢?对于这个问题,当代著名哲学家理查德·凯尔尼(Richard Kearney)把赌注押在了肯定的回答上,力图建构一种“肉身诠释学”。
肉身的诠释特性
凯尔尼提出肉身诠释学,其最基本的根据是肉身具有诠释的特性,即肉身也可以进行理解和解释。首先,肉身是理解和解释的发源地。我们作为人,是一个有生命的存在,而作为有生命的存在,首先就是肉身的存在。没有肉身的存在,我们的思想、我们的行动,一切都无从谈起。而且生命力在于肉身的触摸和品尝,我们在肉身的触摸和品尝中理解和解释世界。所以,诠释学开始于肉身,生存彻头彻尾地是诠释学的。
凯尔尼指出,我们的身体是通过感觉来理解和解释世界的。自柏拉图区分感性与理性以来,传统哲学的主流观点一直尊崇理性而贬低感性,感觉成了低级的东西。然而,与传统的主流观点不同,肉身诠释学把感觉纳入诠释学的范围中来,重视感觉在理解和解释世界中的重要作用。依照肉身诠释学的观点,身体的感觉不是感觉自身,而是“感觉为……”,体现了海德格尔诠释学的“作为结构”(as-structure)。这个身体的“感觉为……”就是理解和解释世界。在肉身诠释学那里,嗅觉、味觉和触觉与肉身更接近,是肉身感觉的最典型体现。这三种感觉虽是原初的感觉,但它们并不是初级的、低级的和粗陋的感觉,而是首要的感觉。这些原初的感觉是最深处的理解和解释,在有语言之前,我们就已经开始理解和表达,感觉已经成了感性,已经在用感觉理解和解释世界了。
其次,肉身的生命力在于理解和解释。在肉身诠释学那里,触觉是第一感觉,它在逻辑上是生命和判断的原初感性样式。除了指甲和头发外,身体彻头彻尾的是触觉。因为触觉属于整个身体,所以它是普遍的感觉,能够通过其他感觉触知所有事物。触觉一直在进行理解、解释、认知和评价。尽管我们可以闭目塞听,不闻不尝,但我们总是在触摸和被触摸着。我们的生命、生存和生活就是触摸:我们不断地接触自然环境、外物、生物、他人,我们从生到死、从头到脚都感受着痛苦和快乐、欢愉和悲伤。因而,触觉“是通向世界的大门,永远不会关闭。这是同意存在、响应召唤、答应他人、来到世界的第一站。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它也是疼痛、苦楚和伤感的第一站”。虽然在肉身与外界的接触中往往会暴露自身、遇到危险,但没有危险,就没有生命,也就没有生存,更没有值得过下去的生活。
从诠释学的基本原则出发,我们的肉身不仅是理解和解释的发源地,而且也要求一种理解和解释的艺术,肉身诠释学的宗旨正是从哲学上来探索作为理解和解释的身体。
肉身诠释学的理论资源
凯尔尼的观点绝非无根无据,古今的许多哲学家对人的身体及其诠释功能的探索为肉身诠释学提供了理论资源。在古代,亚里士多德分析了触觉的感知作用,在凯尔尼看来,这是肉身诠释学第一次革命性的突破性进展。
在古希腊,无论是唯物主义者德谟克利特和恩培多克勒,还是唯心主义者柏拉图,都毫无例外地坚持触觉是最低级的感觉,因为它是无媒介的感觉。与之相反,亚里士多德指出,在所有感觉中,必然存在着中介物,中介物或媒介(Metaxu)是存在于感觉器官与外界对象之间的传递物,它把外界对象传递给感觉器官,正是它把感知者和被感知者结合成一个共同体。正因为如此,触觉并非是直接的,它有自己不可缺少的“媒介”形式。作为一个媒介,肉体给予我们空间来辨识不同种类的体验——热和冷、软和硬等,并向心灵传递信息。
亚里士多德高度评价了触觉的作用。他认为,虽然触觉只是人所具有的五种感觉之一,但是它与其他感觉不同,触觉贯通所有其他感觉,同时也是其他感觉的必要条件。因此,触觉是最基本、最普遍和最全面的感觉。触觉表达着肉身的一般“感知”,正是对差异、对立面和他异性的感知,构成了我们原初的诠释学感性,即我们通过肉身识别和区别的能力,不仅与外部可感物“接触”,而且用“触觉”把外部信息传递给我们的内部理解力。
在当代,大陆哲学对肉身及其感知能力作了许多探索,尤其是现象学家在恢复身体之哲学地位方面所做的杰出工作为肉身诠释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现象学的创始人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二卷中,把人的身体作为意向性,作为主动和被动的综合体,作为主要和次要的感性,作为构成精神现实的生命体,从感知方面对身体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突破了从柏拉图到康德的理性与肉身二分传统。胡塞尔认为,感性知觉离不开人的身体,身体是一切知觉的介质。我的身体成为我的感觉的方位性零点的载体,以身体为中心,我直观到空间和全体世界,因而通过身体的感觉,我构成了感性的外界世界。
胡塞尔开创的肉身现象学道路被梅洛-庞蒂继承下来。从反对传统哲学的身心二元论出发,梅洛-庞蒂指出,身体既不是生理学等科学意义上的物质存在,也不是唯心主义哲学意义上的精神存在,而是一种“身体—主体”存在;既不纯粹是一个客体,也不纯粹是一个主体,而是一个“客体—主体”。梅洛-庞蒂认为,这种具身化存在的内在结构就是我们的体验。正是身体的体验,最终向我们揭示了“有感觉能力的主体和被感知的世界”。因为在梅洛-庞蒂那里,身体的理论也是一种知觉的理论。我们把握了自己的身体,“应该用同样的方式唤起向我们呈现的世界的体验,因为我们通过我们的身体在世界上存在,因为我们用我们的身体感知世界”。
虽然被看作当代文本诠释学的代表,但是保罗·利科在其思想发展的后期试图把诠释学与现象学结合起来的努力,推进了建构肉身诠释学的可能性。利科提到了一种肉身“自身的诠释学”,把人的肉身定义为“自我与世界之间的媒介物”。他指出,人的身体既是“一个他者中的身体”,又是“我自己的身体”。正是在这种双重性中,我们完整地体验到我们的身体。同时,这个带有双重性的身体也成为诠释学的身体:一方面,我们通过它来体验我们自身,体验我们的生命力,同时给予肉身以不变性和持久性,使自我有栖居之所;另一方面,身体也向外体验着世界,使世界向我们显现,因此它是我们存在于世界既受苦又行动、既感伤又实践、既抵抗又努力的处所。而把以上两点联系起来的是身体的触觉,我们肉身的“感觉最典型地表现在触觉中”:触觉既证实我们自己的存在不容置疑,也证实外部事实不容置疑。
针对以文本为中心的传统诠释学,凯尔尼提出的肉身诠释学为当代诠释学的发展开拓出了一个新的方向。通过重新考察感觉与解释之间深入、复杂的关系,肉身诠释学指谓的诠释学“感知”,从传统的“解译神秘信息”意谓,直接扩展到识别、辨认的最原初的肉身形式。可以说,肉身诠释学并未抛弃传统的意义诠释学,而是用一种听、触、嗅的肉身实践智慧来补充和丰富其内涵。因而,就肉身诠释学和传统诠释学的关系来说,两者是互补的关系,肉身诠释学不过是对传统诠释学一直忽视的领域和主题的补救。诠释学不仅需要研究远离肉身的文本和语言,理性地理解和解释二者,而且也需要返回到肉身,感性地理解和解释我们自身与世界。无论是文本,还是肉身,都是“有意义”之物,都需要我们“弄清意义”。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当代西方诠释学的身体向度探索研究”(19YJA72001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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