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刚经》解经史来看,《金刚经》在中国的传播和注疏过程,体现出较为鲜明的佛教中国化特征。具体而言,无论是《金刚经》解经版本的选择、结构划分,还是解释风格、解释方向,都表现出与佛教中国化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
《金刚经》解经版本的选择与佛教中国化。早在唐代,《金刚经》就形成了六种汉译版本并行于世的局面。这六种译本分别是:后秦鸠摩罗什译本(简称罗什译本)、元魏菩提流支译本(简称流支译本)、陈真谛译本、隋达摩笈多译本(简称笈多译本)、唐玄奘译本和唐义净译本。但纵观《金刚经》解经史,大多数注本都选择罗什译本作为注疏对象,这种对解经版本的选择与佛教中国化发展是分不开的。
首先,佛教在中国化过程中选择《金刚经》作为般若经的代表性经典。众所周知,《金刚经》并不是最早传入中国的般若经典。早期汉译般若经典有《道行般若经》《放光般若经》和《光赞般若经》,它们是般若学“六家七宗”盛行时期的主要经典;后来鸠摩罗什新译的大、小品《般若经》,唐玄奘翻译的六百卷《大般若经》,都是质量很高、体系完整的般若经典,但它们在中国佛教史上的传播和影响却远不及《金刚经》。原因在于,《金刚经》在多方面适应了中国佛教发展的需要:一是《金刚经》文约义丰,篇幅适中,深得中国知识分子的喜爱;二是封建统治者的倡导,尤其是唐玄宗曾御注《金刚经》并颁行天下;三是《金刚经》在唐代以后,伴随禅宗的盛行而为佛教各宗派所推重。
其次,佛教中国化的发展选择了罗什译本作为《金刚经》的解经版本。比较《金刚经》六种汉译本,尽管流支译本有印度无著、世亲、金刚仙、功德施等论师的注疏,较好地保持了与印度佛教的联系,而玄奘译本的翻译内容完整性更强,补充了罗什译本中“三问缺一、二颂缺一、九喻缺三”的不足,但罗什译本在翻译风格上更胜一筹,其简约易读而又内蕴无穷的语言表达,更符合中国佛教追求简易、注重传心的发展趋向。从流传下来的《金刚经》注疏来看,除极个别外,多数都是以罗什译本作为解经底本,尤其是《金刚经》解经史上影响较大的唐宗密《金刚经疏论纂要》、明智旭《金刚经破空论》以及明成祖朱棣《金刚经集注》等均明确依据罗什译本来解经。这表明《金刚经》解经史与佛教中国化发展之间有着相互影响、相互推动的关系。
《金刚经》的结构划分与佛教中国化。《金刚经》的结构划分,最初有“二分法”“十二支法”(《金刚仙论》),以及“一十八住”(《无著论》)、“二十七疑”(《世亲论》)之说,但《金刚经》的本土注疏最终大多选择了“三分法”和“三十二分法”作为《金刚经》结构划分的通行模式。
《金刚经》的结构划分最早见于《世亲论》中的“二分法”,其划分依据是经文中的“前后两周说法”。《金刚仙论》是对《世亲论》的解释和发挥,其中提出了“十二支”,即十二分的结构划分。“十二分”将经文首先作了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三分的划分,然后再在正宗分中分出十分,总共“十二分”。南朝陈真谛又将“十二分”简化为“六分”,他在序分、流通分之外,将正宗分划分为四分,共计为“六分”。“十二分”和“六分说”遭到了吉藏的质疑和批评,原因是穿凿附会,不利于对经文的理解。他主张运用当时中土通行的“三分法”,即以序分、正宗分、流通分来解经,并且对三分又作了细分,即在序分中划分出通序和别序,在流通分中划分出佛说究竟分和欢喜奉行分,在正宗分中分出第一周广说分和第二周略说分。吉藏所用的“三分法”为东晋释道安首创,后来发展成为中国人解释佛经的通行模式。吉藏用“三分法”解释《金刚经》既符合中国人解经的习惯,又融合《世亲论》的“二分法”,实现了《金刚经》解释的本土化转向,影响深远。
在《金刚经》的流传过程中,对经文结构划分最为普遍的是“三十二分法”。“三十二分法”相传为梁昭明太子首创,唐以后常作为章节标题与《金刚经》的经文一起流通。从解经学的角度看,“三十二分”与印度《无著论》的“七义句十八住”和世亲的“二十七疑”说作用较为相似,都侧重于经文义理的分段式总结。辽人通理将“三十二分”与“一十八住”和“二十七疑”并举,他说:“三十二分满,一十八住圆,二十七疑遣。”(《金刚礼》)清人徐发说:“昭明三十二分,各标四字,亦如天亲(即世亲)标二十七疑。”从《金刚经》解经史来看,“一十八住”和“二十七疑”之说源自印度,自传入中国后就受到历代解经者的重视,但由于中印文化的差异,“一十八住”和“二十七疑”的分判往往只是作为学者解释经义的参考,而不是作为结构划分的主流,反倒是“三十二分说”随着《金刚经》的流传而成为主流。“三十二分说”的中国化分判是中国学者在“三分法”之外对《金刚经》结构进行细分的一大创新。
《金刚经》的解释风格与佛教中国化。《金刚经》在解释风格方面选择了简易化和方便化:一种是以禅宗为代表的简易化解经;另一种是以华严宗、天台宗等为代表的方便化解经。
禅解《金刚经》是宋代以后《金刚经》注疏当中的一种趋势。现存明成祖朱棣撰《金刚经集注》(以下简称《集注》)是坊间最为通行的《金刚经》注解,其来源是禅化解经的南宋杨圭著《十七家解注金刚经》。《集注》汇集了东晋以来五十三家注解,其宗旨是“明心见性”。《集注》并不追求条分缕析的科判,也不重视印度注解的典据,而是主张不拘文字,顿悟实相,符合禅宗追求简易化的风格。明以后的《金刚经》注解,如宗泐、如玘《金刚经注解》、曾凤仪《金刚经宗通》等均重视从禅宗立场注解《金刚经》,融合禅教、会通儒佛,发挥禅宗超越名相的简易风格。
《金刚经》解释的另一风格走向则是方便化。在《金刚经》解释中国化的过程中,台贤教门在注解《金刚经》时更重视以文解义,通过详细的科判分疏、层层的抽丝剥茧来解释经义。唐宗密所著《金刚经疏论纂要》融会印度世亲、无著、功德施三论及当时流行的《青龙疏》《大云疏》《资圣疏》《尘外疏》等诸多注疏,辞精理极,代表了贤首宗在《金刚经》解经史上的最高成就。《疏论纂要》以世亲“二十七疑”科分解经,并兼及《无著论》和《功德施论》,传承了《金刚经》的印度注解,同时又兼顾中国化佛教儒佛会通、教禅一致的特色,使得晦涩难懂的印度注解逐渐为中国人所接受,表现出贤首宗方便解经的风格。近人江味农所著《金刚经讲义》,是一部百科全书式《金刚经》解经之作。《讲义》运用了天台智顗的科判方式,从名、体、宗、用、相五方面对《金刚经》经题进行了解释;在解释正文部分,沿用了序分、正宗分、流通分的传统科判方式,对经文义理层层分解,详细疏释,以便通过文字分析最终悟入实相。江氏采用了教门“借教悟宗”的方便通经方式,与禅宗解经的简易化方式迥然不同。江氏重教轻禅态度鲜明,他批评“《五十三家注》等,驳杂不纯,不足观也”(《金刚经讲义》),也可以反映出其对教门方便化解经的重视。
《金刚经》的解释方向与佛教中国化。《金刚经》解释的总方向是中国化。《金刚经》解释的中国化是佛教中国化发展当中的一个缩影,也是佛教中国化发展中的一个必然结果。
首先,《金刚经》解释的中国化表现为判教顺时化、信仰民间化和义理本土化。在《金刚经》解经史上,天台智顗将《金刚经》判为不了义的“通教”(《金刚经讲义》);贤首宗智俨把《金刚经》判作 “大乘空始教”(《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略疏》);而江味农则明确判定此经为“至圆极顿之教法”,赋予其由入门到解脱的整个功用。这种对于《金刚经》从不“了义”到“了义”的不同判别,体现出《金刚经》解经史中判教的顺时化现象。
自唐代至明清,伴随着《金刚经》解经史发展,有众多《金刚经》“持验记”产生并与《金刚经》一起流通,持诵、抄写、为他人解说《金刚经》,既可以积功德,也可以借以修养身心,使得《金刚经》信仰带上了强烈的民间信仰色彩。而在上层知识分子中间,对于《金刚经》的解读也一改印度佛教重逻辑推导、抽象晦涩的风格,积极融合儒道思想,使得《金刚经》在义理解释方面产生了本土化特色。考查《金刚经》解经史,以宗密《疏论纂要》、朱棣《金刚经集注》、智旭《金刚经破空论》等为代表的解经之作,均偏向于将“空”与“佛性”“如来藏”等实体思想相结合,将“空”实体化,使得《金刚经》在中国的解释,由强调“缘起性空”逐渐转向“佛性实有”,从而将《金刚经》由谈空之经转变为说有之经。在这一过程中,《金刚经》的解释也就在义理方面完全本土化了。
其次,《金刚经》解释的中国化并不排斥印度原典,回归印度原典是推动中国化的手段。在《金刚经》的注疏过程中,《金刚经》在印度最有影响的注解都先后被翻译成中文,元魏菩提流支首先翻译了《世亲论》和《金刚仙论》,隋达摩笈多翻译出《无著论》,唐义净翻译出《世亲论》的异译本,唐地婆诃罗又翻译出《功德施论》。早在隋唐之际,天台智顗和嘉祥吉藏的《金刚经》注疏便开始关注印度注解,到唐宗密《疏论纂要》较为完整地融合了《世亲论》《无著论》和《功德施论》,再到明代朱棣《金刚经集注》中广泛征引《金刚仙论》,以及大量的明清注疏对于“一十八住”和“二十七疑”的推崇,都可以看到印度注解对中国解经思想的影响。即使是在近人江味农《金刚经讲义》和丁福保《金刚经笺注》中依然会回到印度注解,尤其是《世亲论》《无著论》和《功德施论》三论。这说明了佛教中国化,从来没有脱离印度原典,相反回归原典推动了《金刚经》解释的中国化发展。从对《金刚经》精神的把握来看,印度注解重视“住”和“疑”,即“安住”和“断疑”的功夫,而中国的《金刚经》解释重视“明心见性”,正是继承了从“断疑”到“安住”的印度佛教精神,进而发展出禅宗“无住生心”的中国佛教精神。
佛教中国化是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后,经过一系列的文化选择逐渐实现本土化发展的过程。从《金刚经》解经史来看,中国佛教最终选择了《金刚经》作为般若经的代表经典,在解经版本上选择了以罗什译本为底本;在结构划分上以“三分法”“三十二分法”为主流;在解释风格上形成了以禅宗为代表的简易化和以台贤宗为代表的方便化风格;在解释方向上展现了中国化和回归印度原典并行的趋势,《金刚经》解释中的种种选择和趋向体现了佛教解经对佛教中国化发展需要的回应,也是佛教中国化深入佛学思想解释层面的具体体现。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金刚经》解经史与佛教中国化问题研究”(16BZJ01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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