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传播转型的调适与创新
2020年07月16日 09:1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7月16日第1968期 作者:徐亦舒 凤仙

  媒介影响已经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等众多领域。互联网的全面崛起已然引发政治沟通在话语、形态、机制乃至体制等方面的剧变。面对全新的传播格局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政府在推进职能转变的同时,政府传播也面临转型。

  攸关国家传播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当前,国家传播治理已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而政府传播是政治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与国家传播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

  数字与互联网技术更迭引发传播革命,直接引发传播格局与传播权力结构的变动。就政府传播而言,整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都需要改进。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直接的政府传播渠道尚未做好应对新传播环境的准备。另一方面是间接的政府传播网络同样陷入转型困境。误导性信息、网络谣言、网络舆情等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参照,一度威胁到政府形象与公信力,关系到社会整体稳定。

  中国政府传播有着自己的演进历程。一方面,在直接渠道上,历经政府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到政府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的确立,以及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建立政府网站、开通政务微博等。这些行动展现了中国政府传播随着中国国家治理的需要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不断走向开放和多元化。另一方面,在间接传播渠道上,主流媒体一向是政府传播的关键性渠道,是“党的喉舌”“政府的喉舌”以及“人民的喉舌”,通过将政府议题有效转化为媒介议题,再进一步转化为公共议题,从而实现有效的政治沟通和舆论引导。

  当下,这两个渠道都遭遇了困境。一是传统的政府传播实践常常发生在特定政府部门(宣传部门),未能形成跨部门协作。新时代的政府传播早已不单单是宣传问题,它涉及信息公开、舆情应对、网络监管以及公共服务提供等,这些都需要政府不同机构部门间的配合。二是政府传播转型局限于政府组织本身,未能形成政府组织、主流媒体、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等多方联动,渠道被窄化。比如,主流媒体的转型必将直接对政府传播造成影响。因此,政府必须主动介入和推动地方“新型主流媒体”的锻造。三是从更加宏观的层面来看,政府传播转型还需要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尤其是国家传播治理现代化的需求。

  在当前的网络社会背景下,积极利用复杂而多样的媒介平台以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国家机构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的能力,都是完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就政府而言,要对政府传播进行有效的调适与创新,推动政府传播转型。

  处理好机制与体制双重挑战

  当前中国的政府传播正处于新一轮的转型调适进程中,转型的成败关键在于处理好两重挑战——机制创新和体制调适。

  首先,在机制层面,政府传播内嵌于政府部门,是政府行政的一部分,本身即需要处理好行政机制与传播机制之间的冲突。新媒体环境下,这种冲突更加凸显,政府机构长期行政实践形成一整套完备规则,这套规则规定了政府的制度结构、政治时序、议事程序等。比如,新传播环境下舆情千变万化,传统的机构在时间机制上显然无法与之匹配,从而导致回应滞后,造成网络谣言滋生、蔓延的问题。因此,从政府传播的机制层面来看,政府传播需要在技术吸纳、组织重构、职能配置、政策创新以及观念调整等机制方面进行有效创新,重新调适政府与社会在时间节奏、话语形态、行动逻辑等方面的关系,从而构建起新的传播平衡。

  其次,从体制层面来看,政府传播以主流媒体作为关键管道,在体制上坚守“党管媒体”的原则,这是我国政府传播的政治要求和保障。当下的政府传播不单纯是一个自上而下单向度的信息传达,已经变为双向甚至多向度的立体式政治沟通。现实的传播实践在很大程度上向我们展示了互联网环境下个人被“激活”,打破了大众自传播与机构化传播间的传统平衡。因此,在必须坚守“党管媒体”基本原则不动摇的前提下,政府传播亟须适应当下的传播生态,在“守土”与“调适”之间找到体制调适道路,从体制层面激活政府传播的活力与动力,进而重建政府传播与大众自传播间的新平衡。

  当前的政府传播已经是一个立体的政治沟通,需要从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电子政务、互联网治理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性传播治理。从具体实践来看,首先,党和政府需要有效参与“新型主流媒体”的创新设计,通过有效的政策工具和强化财政支持引导,重新激活政府与主流媒体之间的传播链条。其次,要建立融媒体政府传播体系,充分利用各种社交媒体自建传播通路,探索多种形态的政务传播,如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短视频等,补充大众媒体传播渠道上的不足,构建政府机构与社会大众直接对话沟通的新机制。最后,强化互联网治理,各地政府要形成一整套完备的互联网内容、安全以及基础设施的监管机制和制度。

  总之,无论是党政官员和工作人员,还是媒体管理者、工作者以及传媒教育者,都应意识到政府传播变化的到来。与此相适应,必须在“守正创新”的转型逻辑下,本着国家传播治理现代化的治理需求,积极调适政府原本单一的话语、形态、方式、逻辑、范式等传播模式,从而确立体现新时代特色、充满活力的政府传播新模式。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传媒学院;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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