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兼举 瞭望法治进程
——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治国情调查研究室团队
2023年01月11日 10:0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月11日总第2570期 作者:韩佳恒 张清俐

  2022年6月16日,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的一间会议室内,关心中国法治发展的学者、记者齐聚于此,翘首以盼。在这里,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查研究室承担编写任务的《法治蓝皮书》将要发布最新研究成果,解析新一年中国法治发展的动态。

  时至今日,《法治蓝皮书》已经走过了二十载岁月。其背后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治国情调研团队十几年来始终如一地扎根法治实践热土,研究成果锐意创新,忠实见证着、反映着、记录着并在一点一滴地参与推动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赓续法治国情调研传统 

  在现代学术谱系中,中国现代法学作为法学发展的“后起之秀”,尽管在发轫之初吸收借鉴了许多西方法学的研究成果,然而,对于这些“舶来品”是否符合中国国情,应用于中国法治研究是否会造成“水土不服”,中国法学工作者始终保持着基于对中国法治国情准确理解的理论自主和自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作为一个服务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决策的国家级研究重镇,为更好地向国家提供有效的立法建议,非常重视法律条文的落地情况。长期以来,法学研究所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中国法治发展的问题与走向以及实际需求,营造了法治国情调研的浓厚学术氛围,形成了法治国情调研深厚的学术积淀。

  20世纪9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视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并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史称“南方谈话”,有力推动了改革开放,我国经济飞速增长,社会各个方面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活力。与此同时,新的情况与问题也层出不穷,这决定了我国将完善立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推进了立法数量的大幅增加。2011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已从根本上实现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转变。法治是全社会“最大公约数”,法律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对于社会的平稳有序发展举足轻重。但此时很多法学研究者仍受埋头“书斋”做研究的“惯性”影响,深入了解实践的动力不足、方法不精,更缺乏来自实践的一手数据,对于法治发展的实际情况认识不充分,导致学界在很多领域话语权的旁落。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时任法学研究所领导李林研究员、陈甦研究员深刻洞察法治建设现实对学术研究的召唤,决定在所内组建一个团队,专门做法治国情调研。在此背景下,2008年,法治国情调研室应运而生。

  优秀的学术成果需要优良的学术团队作为支撑。众所周知,法学一般以部门法来划分,同一学术团队内部往往保持着部门法研究领域的统一。然而,相较于传统社会科学研究的“单兵作战”,法治国情调研室有自身独特的组织方式。“我们研究问题,希望不同学科的人从不同的侧面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谈到法治国情调研室的组织思路,团队负责人田禾将其归纳为“群狼战术”。作为一个跨学科的研究室,目前,法治国情调研室由田禾、吕艳滨两位研究员领衔,包括王小梅、栗燕杰、胡昌明、王祎茗、刘雁鹏共七名成员,他们来自刑法、行政法、法理、法制史等不同学科方向。然而,法治国情调研室“跨学科”的特点,并不止于调研室内部。除了七名固定成员,根据研究项目的需求,调研室积极邀请法学研究所的其他研究人员参与工作,甚至开展跨研究所的合作。自团队成立以来,调研室的每一个项目都是团队作战。所有人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集思广益、各显所长,探讨课题的切入角度与研究数据的收集来源等。中国社会科学院始终重视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建设。法治国情调研室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协作研究有效弥补了仅从单一领域切片化垂直审视问题可能存在思维局限性的弊端,大大延展了研究视野的广度,体现了对学科体系建设研究方法上的创新。团结、开放、包容、创新,这些优秀品质源源不断地为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注入活力,激发着学术领域的蓬勃生机。

  俯身基层窥察社会现状 

  走出半方书斋,扎根实践沃土。学界经常呼吁,社会科学的研究应该扎根现实社会的发展,“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法学也是如此,然而,长久以来,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部门存在着一定隔膜。甚至一些理论学者对法律实务工作者抱有偏见,认为实务部门的事务性工作没有“技术含量”,更愿意坐在屋中遣词造句,而怠于参与实地调研。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则秉承着“真实反映社会法治需求,打通法学学术理论与实务壁垒”的学术宗旨,坚持以实地考察和调研作为研究的基础。

法治国情调查研究室团队展开学术研讨 作者/供图 

法治国情调查研究室团队开展实地调研 作者/供图 

  走进基层,窥察社会现状。时刻抱持谦卑、开放的心态是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的秘诀。“转变学风,反对到基层给别人转述概念。”谈到如何开展实地调研工作,田禾深有体会,“就像毛主席说过的,有一些人,下车伊始,就哇啦哇啦地发议论、提意见,这也批评,那也指责。这是不对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是学者就颐指气使,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实地调研过程中,时常能在田间地头看到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与乡亲们相围而坐,谈笑风生。调研尾声,大家还会相互挥手,依依惜别。真挚热切的学术情怀,潜移默化地拉近了学者与民众的距离。

  最让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成员印象深刻的,是一次前往杭州村落的调研之旅。向导将风尘仆仆赶来的学者领入了一个村民的家中。环顾这间朴素的农舍,静静摆放在桌子上的一本书吸引了大家的目光。拿起一看,竟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释义。书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批注,厚厚的大书因为长时间翻阅已起了毛边。经深入交谈后,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惊奇地发现,这本书的所有者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了解颇深,甚至某些独到的见解超过了很多专家。不仅如此,平日里这位村民还在向省里各个厅局申请信息公开。当被问到为什么要去了解这些,面前这位稍显瘦弱的中年人挺起了脊梁,眼中光彩熠熠:“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但我就是爱好这个事,我就是想了解政府手中掌握的信息和我们国家在哪方面是什么情况。”这次调研给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很大感触:做调研,一方面是了解实际情况,另一方面要向别人虚心学习。“人民群众特别厉害,民间也是卧虎藏龙!”

  随着调研地域范围的不断扩展,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的足迹遍布全国每一个省份,深入到机关、学校、农村、工厂等社会的各个领域,深入基层开展工作也遇到过重重困难。奔波的劳苦常常使学者们在颠簸的车辆中沉沉睡去……除去路途的遥远、环境反差巨大带来的身体不适,实地调研需要克服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因语言习性不通所带来的交流障碍。“有时候你问他家里有几口人,他可能反而回答‘庄稼收成挺好’,令人啼笑皆非。”田禾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将交谈过程全程录音,在调研结束后大家聚在一起反复播放琢磨词句的含义。回忆起关于语言沟通的趣事,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还对贵州遵义的一次调研记忆犹新。当被问及村里最容易发生的纠纷是什么时,被召集来的十个村长目瞪口呆,纷纷摇头。陪同调研的当地领导拍拍桌子:“就是问你们平时有没有打架啊。”“哎哟,是打架啊!”顿悟的村长们笑开了怀,“有呢,天天都打……”“纠纷”与“打架”这一选词的不同所导致的词意理解效果差异,也给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带来了新的启发:在基层调研的过程中,适时舍弃那些“高深”的学术用语,要用民众的语言来沟通。平实的话语一下子让调研的根扎到了老百姓生活的土壤里。

  谁能在实践的原野上躬行践履、勤耕不辍,谁便能收获社会经验的累累硕果。广东中山将乡镇的“三天人大代表”变为三百六十五天代表,人大代表按领域、专业和专题切实履职尽责,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模式,使乡镇人大从边缘化走向了社会治理的中心;宁波市江北区首创“全生命周期”政府服务办理模式,并把企业个人办理的多件事集成为“一件事”,实行“一件事”集中办理,有效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将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的地方法治“亮点”总结提炼出来,作为一套创新模式及时上报中央,获得了各地的认可并得到推广。此外,调研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制度落实的差异化问题,也为法学理论研究带来了新的视角。笃行实践的丰富经验证明,深入基层调研工作,能为法学研究者带来许多学术研究的增长点,真正“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才更具有生命力。十多年来,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记录着基层优秀经验,发现着制度落地运行的瓶颈,撷取先进经验,挖掘发展痛点,担当着中国法治发展变迁的参与者、协助者、守望者。

  探索创新发展的新路径 

  学术成果影响力的提升离不开向外发声的稳健平台,作为法治国情调研室研究报告发布的重要依托,《法治蓝皮书》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世纪之交,中国的法治发展正在经历从广泛移植境外理论和制度向适应中国实际推进法治发展的过程,迫切需要掌握中国法治发展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客观展示民主法治取得的成效,另一方面则检验各项制度的实际实施效果。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领导和专家们经过研究决定编写法治蓝皮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立足中国法治发展现状,分析各领域的法治发展状况,向国内外客观展示中国民主法治成效,也向有关方面提出面临的问题和需要着力发展的方向。

法治蓝皮书成果展示 

  200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开始发布《法治蓝皮书》。然而,《法治蓝皮书》在初创时,遇到了许多难题。多年后,不少参与蓝皮书早期工作的专家学者依然对当年的艰辛起步记忆犹新。2022年,在法治蓝皮书系列成果发布会上,李林回顾蓝皮书创办二十年的历程,感慨地说:“初创时,《法治蓝皮书》可谓‘四缺’——缺经费、缺人手、缺调研资源、缺经验。为此,我们曾数改组织模式、几易皮书主编。”作为蓝皮书早期的发起者之一,陈甦谈道,法治蓝皮书的选题十分重要,不仅要准确,更要发现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和成就、现存的问题、发展趋势等,这些都是蓝皮书编写的重点难点。

  在初创的摸索中,定位不准始终是困扰编写组的一大难题。起初《法治蓝皮书》的主要内容是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而与两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和发布的数据相比,作为学术机构的解读缺乏权威性与新意,且解读延迟,时效性弱。另外,当时的报告偏重于对个案的分析,缺乏普适性事件的分析,更有把一些纯综述类文章一并纳入书中的现象,导致《法治蓝皮书》自身特色不够清晰。由于上述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直到2006年,《法治蓝皮书》一直未有大的起色,在蓝皮书系列中也并不突出。

  现实困境鞭策着编制思路的调整改进。2008年是蓝皮书编写的转折之年。这一年,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接手编制《法治蓝皮书》任务后,他们充分吸收前代学者在不断求索中形成的经验,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紧扣国家发展战略,敏锐地捕捉到现实法治实践课题的潜力趋势,另辟蹊径,重新规划了战略定位。田禾说,“要用一手数据,要搭建一个实务界与学术界沟通交流的平台”。由此,《法治蓝皮书》承载起发布、宣传推广实地调研过程中所发现的各领域各地区法治创新经验的重大使命。

  除了对《法治蓝皮书》定位作出大刀阔斧的革新,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求实创新的学术态度还体现在选题的高标准、严要求上。首先,选题在学术上必须是一个“真”问题,而不是凭空臆想出来的问题。其次,这个问题是与法治相关的公权力部门关注的问题。再次,选题需要与民生紧密相关,是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最后,选题要利于传播。这样的四个标准说起来简单,真正落实到实际中却有着不小的难度,但这始终是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一以贯之不断努力的方向。田禾认为:“只有奠定好这个选题方向,才能实现上下联动,才能将秉承创新跟基层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体现法治的要求,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如今,经历了顺利转型的《法治蓝皮书》打出了自己的品牌,闯出了一片新天地。目前,法治蓝皮书“家族”已推出了《中国法治发展报告》《中国地方法治发展报告》《中国司法制度发展报告》《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卫生法治发展报告》《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珠海法治发展报告》等一大批优秀学术成果,其中多项报告的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在皮书系列中,《法治蓝皮书》在全部600多本蓝皮书的评选中,连续数十年获得一等奖。作为“国家队”,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推出的研究成果令人耳目一新,对推动地方法治同样大有裨益,《法治蓝皮书》成为许多地方院校学习借鉴的对象。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郭雳教授指出,“法治的进步既体现在整体的推进,也体现在细节的突破……从这一角度来说,《法治蓝皮书》是对二者很好的结合”。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吴慧教授对《法治蓝皮书》取得的成就作出肯定:“《法治蓝皮书》以科学的方法、鲜活的素材、客观的数据来记录中国法治发展的进程,是名副其实的兼具社会影响力、决策影响力、学术影响力的学术精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原社长谢寿光高度评价《法治蓝皮书》:“《法治蓝皮书》是我们蓝皮书系列的精品,是蓝皮书学术研究与智库研究相融合的一个典范,是当代中国法治进步的忠实记录者,现在已经成为国内外研究中国当代法治进步的必备参考书。”

  深耕数据锚定法治建设前沿 

  如果有人问:“你知道什么是法治吗?”很多人往往一脸茫然,即使能大体说出一些脑海中模糊的印象,如需要好的法律、法律文件应该公开、法应该得到执行等,但如果进一步追问当前法治现状的好坏,人们大多难以回答。长期以来,法治发展状况如何,主要依靠的是抽象、定性的判断方法,缺乏体系化且具有客观结果的支撑,难以掌握法治发展的长处与短板。法治作为一个宏观的概念,如何对其作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是进行法治国情调研无法回避的基础性问题。

  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将目光投向了数据这一要素领域。数据在自然科学的学术研究中往往作为一个重要的手段被广泛使用,但在社会科学中应用较少,而数据与生俱来的直接性、客观性恰好契合解决“法治评价难”的需求。“经过从‘好与坏’这样主观性、随意性极强的判断标准,转换为‘有没有’的客观且具备可操作性的指标,评价指标就会变为一个个极为具体、裁量空间极小的选择题。”团队的吕艳滨研究员提出。

  研创法治指数不仅直击法治评估的痛点、难点,更顺应了时代大潮的趋势。随着科技的进步,大数据、多媒体、移动资讯平台等应用方兴未艾,置身于信息化时代为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进行法治量化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大数据具有数量巨大、类型繁多、时效性强的特点,正确收集、解释数据能够确定现实坐标,预测未来变化趋势。将法治进行量化,以数据作为研究的抓手,可谓正当其时。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这一决定传达出党中央对法治指标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不同于传统公权力机关自评,作为具有相对独立地位与非官方身份的“第三方”进行评估,能更好保证结果的客观性,化解“关起门来自己说自己”的弊端,有助于在政府与公众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桥梁;同时从专业视角出发进行规范审视,也确保了评估的权威性。

  法治指数是用模型或者指标体系来评测法治状态的一种数据结果,致力于成为公众易于理解,能够全面客观反映国家或区域法治全景的量化成果。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指标体系的架构有着严格的标准。首先,必须依法设定指标。法律是评判一切行为对与错、好与坏的准绳,因此,评估指标的设定必须从“法”中找依据。其次,要突出评估重点。法治成效从学理上讲体现在社会运作的方方面面,相关法律的要求也纷繁复杂。如果不进行合理筛选而笼统纳入指标考核,则严重影响评估效率。唯有秉持以问题为设计导向,始终与国家发展战略及当前重大任务结合,以专项评估为切入口,才能使评估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再次,注重操作性,主要依赖客观数据。对法治发展的评估过度依赖公众满意度评价,极易出现偏差,因此,应坚持客观评价为主的原则,以满意度评价为辅助,评估相关部门应为必为,将“好不好”转化为“有没有”。最后,遵循循序渐进原则。法治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对法治的评估应由易到难,引导各类机关向更高水平发展。

  “政府透明度指数评估”是“用数据说话”具有鲜活生命力的生动体现。为了把握各级政府政务公开的实际状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2009年,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以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为视角,围绕政府网站运行基础状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房屋拆迁信息的公开,选取49个较大的市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调研、测评和分析。“最开始设定的标准比较低,当时大多数政府连网站都没有,建立了网站的先给十分,即使这样第一年评价也有政府在百分制的标准中只得了几分。”田禾回忆道。这份报告的发布在全国引起了爆炸性的轰动。法治国情调研室团队并没有止步于此,连续十四年持续关注着国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动向,指标标准也朝着引导政府公开更优、更好的方向不断优化,记录、推动着政府信息公开的进步。如今,随手打开一个政府网站,人们都能快速获得想了解的政策与服务,简洁、翔实、便捷、高效是人们最大的感受,“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也已深入人心。实际上,能够深度参与推动中国法治的发展事业,记录中国法治发展的点滴进步,参与国情调研的每一位成员都有着深深的自豪感。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法治运行成果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风向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庄严宣告,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铺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已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扎根法治实践的深厚土壤,高擎数据利刃,法治国情调研打通了理论法学与实践法学相联结的关键脉络,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我国法治发展的壮阔历程。未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治国情调查研究室团队将继续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与成效,讲好当代法治文明建设的中国故事。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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