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方式呵护营商环境
2020年03月25日 00:4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3月25日总第1893期 作者:

  内控合规是企业防范重大风险的重要武器。纵观国内外案例,没有用好这个武器的比比皆是,所以我们有必要厘清营商环境对于企业风险防范的价值与意义。

  我们要认清营商环境与企业风险管理的关联性。一方面,作为企业而言,对风险的管控是其可持续发展关键,把握这个关键离不开营商环境。同时企业的合法经营能否实现,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所处的营商环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营商环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风险管理效果。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所以“以法治方式呵护营商环境”是企业进行风险防范的必修课。另一方面,从营商环境的营造来看,良好的法治化的营商环境需要市场主体主动积极地参与维护。只有各类市场主体主动以法治的要求开展各类市场行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才能形成。

  依法治企是企业防范重大风险的有力武器。每个企业的发展都需要良好的法治秩序。无论企业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方式和发展道路,法治保障是其共性需求,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武器。基于这个共性的需求,企业的发展要有一以贯之的法律风险防范的指导思想。以中联重科的风险防范为例:一方面,以战略需求作为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的着眼点和评判标准,可以有效防范战略风险。另一方面,在企业文化体系中植入法治文化元素,可以强化依法治企的效果,也可以有效保障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动力源。有了这个武器,才有了中联重科发展路上打赢风险防范的一个又一个胜仗。

  企业的发展要有适合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组织体系。风险防范不是单打独斗,必须有一套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特点的风险防范体系,发挥体系的保障作用。以中联重科为例,中联重科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包括建立了“统一领导、分层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纵向组织体系,“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法律风险防范横向组织体系。

  企业的发展要确立适合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基本方法。法律风险防范的具体方法,因所处营商环境的不同而不同,因企业自身发展的特点不同而不同,企业应认真分析,找到适合自身发展所需的方法。以中联重科为例,中联重科确立“点、线、面”三位一体的法律风险防范思路,确立“要素识别—危害评估—策略选择—防范控制—监控跟踪”的法律风险控制基本流程,抓法律制度建设,夯实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基础。

  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发展,积极推动所需法治环境的营造。以中联重科为例,为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中联重科积极参与到政策的调研与建言献策中来。比如,深入研究融资租赁销售模式中的法律问题;积极参与和推动全国法院系统的异地执行机制的升级;积极推动“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司法解释的出台;推动的破坏工程机械GPS案件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库等。

  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指标综合排名跃升至全球第三十一名,这表明我国采取的政策措施成效显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明确了法治与营商的本质性联系。作为市场主体,在受益于法治呵护下的营商环境的同时,也须严格依法治企,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力。

  中联重科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 孙昌军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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