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019年08月12日 08:5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8月12日第1754期 作者:记者查建国 仝薇

  本报上海8月9日电 (记者查建国 仝薇)8月4日,由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主办的“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突破性政策举措研究”研讨会在沪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就如何进一步促进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行深入交流。

  上海科学院科研处处长李万认为,要做好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对内需要梳理主要痛点和难点,对外需要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加以利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创新服务处处长陈宏凯介绍,近年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基础性工作。一是搭建技术转移市场,优化供需双方对接机制;二是选取有条件的高校院所开展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建设试点,做好技术转移相关工作;三是补齐技术转移人才的知识短板,规模化、体系化培养技术经理人;四是选取部分市属高校科技园开展科技园2.0试点,改变以往科技园收租运营模式,给高校教师和学生预留充足的创业空间。

  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党委副书记吴寿仁表示,进一步促进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应当从整体系统层面解决问题。一是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应用型研究立项机制;二是下大力气解决我国考核评价中的低质量专利申请问题,切实提高专利价值和技术成熟度;三是优化人才评价机制;四是加大对中介组织的扶持力度,真正发挥其在成果转化供需双方之间的桥梁作用;五是明确巡视范围和内容。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单晓光认为,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不及预期的现状,我们应做到尊重科技成果产出规律,改进和完善学科评估体系。同时,要实施分层分类管理,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教授宋河发认为,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首先要尊重客观规律,包括供需对接、信息流通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规律。其次,要注重解决源头问题,包括资源配置、科研人员的工资性保障收入、科研人员终身制等方面的问题。再次,应当正确理解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国家法律与政策文件之间的关系,现行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应当注意防范法律风险。最后,高校及科研院所应当防止科技成果管理碎片化,要建立汇集科技成果相关领域的专利池,利用科技成果转化打造新产业。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常旭华建议,我国高校及科研院所要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转变理念,从“交易规模导向”转向“规模和速度兼顾”;二是通过专利申请前审查和科技成果权利配置机制,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质量;三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基础性会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从单一的财务审计转向综合性审计,以应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价值波动性和创新的高风险性。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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