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法价值融合
2018年11月30日 08:5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11月30日第1586期 作者:记者袁华杰 赵徐州

  本报长春11月29日电 (记者袁华杰 赵徐州)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马新彦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中的价值定位与规范配置”,日前在吉林大学举行开题报告会。

  马新彦认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的重要任务和根本职责。该课题的主要目标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正在制定中的民法典,通过核心价值观与民法价值的融合,去除西方价值观的不利影响,使民法典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达者和承载者。马新彦介绍说,此课题旨在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法价值的融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法价值相连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验民法的价值理念、重构民法的价值体系,并将重塑的民法价值在民法典中进行规范配置。

  课题组认为,民法典的体系化包括内在体系和外在体系,内在体系是价值体系,外在体系是规范体系。课题组要注重研究新形势下民事权利的行使,加强对司法情况的观察,以既往案件为基础,反向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实,检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法典实现价值融合后的实践情况。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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