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日关系得到新发展
2018年10月31日 08:5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10月31日总第1564期 作者:本报记者 张君荣

  今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10月25—27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安倍晋三时指出,双方要遵循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确立的各项原则,坚持和平友好大方向,持续深化互利合作,推动中日关系在重回正轨基础上得到新的发展。安倍晋三表示,希望通过此访,双方能够开启化竞争为协调的日中关系新时代。

  合作进入新阶段

  40年前,中日两国老一辈领导人作出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决断,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为两国关系确立了根本指引和遵循。今天,中日友好合作给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2017年,两国人员往来突破1000万人次,贸易额超过3000亿美元。

  外交学院教授周永生认为,新形势下,中日两国在双边领域相互依存日趋加深,在多边层面也拥有更加广泛多元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关切。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教授沈海涛表示,当前中日关系正超越传统中日友好合作,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

  在沈海涛看来,中日开展多领域的务实合作,进一步充实了中日双边经贸联系,增加了中日两国共同利益,拓展了双边合作的空间和可能性,未来中日双边关系的基础将更加牢靠。中日双方保持友好合作关系,不仅对稳定全世界的整体政治经济格局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维护当前世界多边体系和多极化发展趋势也具有重要意义。

  共同防范金融风险

  百金买屋,千金买邻。作为彼此搬不走的邻居,中日拥有开展合作的绝佳条件。中日两国经济互补性强,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开展互利共赢合作,不仅有利于各自经济发展,也有利于地区和世界的稳定繁荣。中日两国央行此次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成为一大亮点。

  经国务院批准,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签署了中日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维护两国金融稳定,支持双边经济和金融活动发展。协议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4000亿日元,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在周永生看来,此次中日货币互换协议规模相比始自2002年的中日货币互换协议规模,提升了近10倍。通过货币互换,既可以推动中日两国民间企业扩大相互贸易和投资,也可以提升中日两国对第三方市场的贸易和投资水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长张季风认为,此次中日两国签署的协议具有重大意义:第一,可以共同防范金融风险。一旦发生区域或全球层面的金融风险,中日之间本币互换机制可以帮助双方化解和缓冲相关风险。第二,具有隐含的战略意义。此次协议合作在客观上推进了人民币国际化,减少了美元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三方市场合作潜力巨大

  在会谈中,习近平指出,共建“一带一路”为中日深化互利合作提供了新平台和试验田。中方欢迎日方更加积极地参与新时代中国发展进程,实现两国更高水平的互利共赢。安倍晋三表示,“一带一路”是有潜力的构想,日方愿同中方在广泛领域加强合作,包括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

  2015年6月,中国政府同法国政府正式发表《中法关于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联合声明》,首次提出了“第三方市场合作”这一概念。沈海涛表示,迄今为止,中国已与法国、韩国、德国、英国等10多个发达国家达成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共识,在基础设施、能源、环保、金融等优势互补领域开展了机制化合作,在一系列重大项目上取得了务实成果。

  5月,中日双方签署《关于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备忘录》,同意加强两国第三方市场合作,在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机制下设立跨部门的“推进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工作机制”。9月25日,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成为两国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良好开端。10月26日,中日两国政府在北京召开“第三方市场合作论坛”,两国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签署了50余项合作协议。

  周永生认为,中日两国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必将成为中日务实合作的新支柱。中日两国具有资金优势和技术优势,双方积极开拓第三方市场,能够更好地帮助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多方共赢。

  在张季风看来,第三方市场合作这种国际合作新模式,能够有效对接中国的优势产能、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从而达到“1+1+1>3”的效果。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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