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018年06月29日 07:5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6月29日第1482期 作者:记者明海英 高莹

  本报武汉6月24日电 (记者明海英 高莹)6月23日,以“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的第四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在武汉举行。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从加强社会治理体制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以及健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防控、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治理四个体系等方面作了全面部署,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与实践描绘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法治是规则之治,是国家制度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治理常态化、长效化的根本保障。”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认为,新时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需夯实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增强社会规则意识。对于立法机关而言,在立法和政策制定中要为公众参与和意见表达提供充分机会,切实落实法律和公共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对于执法机关而言,在强化严格执法的同时,更要强调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应通过司法裁判,化解矛盾,传播法治价值,为治理规则的完善升级积累经验,推动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网络社会治理成为与会学者热议的焦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教授徐汉明提出,网络社会治理的法治模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网络社会治理要素、治理结构、治理程序、治理功能纳入法治范围及运行轨道的法治理论、制度与实践。学者应梳理我国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总结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建设有益经验,构建中国特色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制度体系,推动网络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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