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律大国转向法治强国
2017年05月15日 08:1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5月15日1206期 作者:记者李玉 查建国

  本报上海5月11日电 (记者李玉 查建国)5月10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上海大学人文社科处联合主办的“人文社科高端讲座”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林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难点问题”发表演讲。

  李林认为,当今中国的法治建设处于巨大转变的时代,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从建立法律体系向建设法治体系转变,未来关于宪法法律实施、遵守、保障、监督的法律职业角色会更为凸显。同时,依法治国的历史使命是从法律大国向法治强国的转变。法治强国不仅是通过法治实现国家强大,而且将法治作为中国未来强大的指标之一。

  谈及全面依法治国的路径依赖,李林表示应注重“四个坚持”,一方面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另一方面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同时还要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及坚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全面展开。

  李林认为,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加强建设法治政府,首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以立法形式巩固改革成果。其次设立政府行政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他说,“全面依法治国已经被提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它不是一个纯技术问题或者纯法律手段问题,放在改革思维下来看,全面依法治国是在宪法框架下、法治轨道上进行的一种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改革。”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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