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绿色金融拉动民间绿色投资
2015年02月11日 08: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2月11日第704期 作者:记者张君荣

  本报讯  (记者张君荣)2月9日,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举办第六场生态金融系列讲座。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理事、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表示,党的十八大强调要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这个“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制度,激励民间资本对绿色行业进行投资。

  马骏估计,未来5年,中国至少有年均2万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绿色投资需求,其中85%—90%的绿色投资需要民间资本的融入,这就需要创建绿色金融体系。具体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通过调控、补贴等措施,提高绿色项目的产出价格、降低绿色项目的投资成本,同时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吸引私营投资者的投资兴趣;二是改变消费行为,如果有更多的消费者选择购买环保产品,就相当于给绿色企业补贴,既提高了企业利润,也提高了企业投资和再生产的能力。

  马骏还介绍了国际上一些可资借鉴的绿色金融制度经验。一是绿色贷款和绿色信贷,二是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三是绿色ETF、共同基金,四是绿色债券,五是绿色银行,六是绿色保险。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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