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看待学术文化中的优先原则
2021年02月24日 08:4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2月24日总第2112期 作者:本报记者 王悠然 实习记者 陈禹同

  在学术文化中,长期存在一种优先原则,即第一个记录某个发现的研究者或研究团队在声誉、奖项和职业前景上具备“赢者通吃”式的极大优势。从牛顿与莱布尼茨的微积分发明人之争,到如今广大科研工作者的普遍难题——怎样凸显研究成果的新颖性、突破性,优先原则成为一种催人奋进的激励机制,但也加剧了引发学术不端行为的潜在风险。如何全面看待优先原则给科学发展带来的利弊?面对改革的呼声,怎样合理优化优先原则?针对上述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学者。

  优先原则是把“双刃剑”

  荷兰埃因霍芬理工大学人机交互专业博士后列奥尼德·提奥辛(Leonid Tiokhin)和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进化人类学助理教授托马斯·J. 摩根(Thomas J. Morgan)等学者近期在《自然·人类行为》期刊上发表文章《改革措施可缓解优先权竞争对科学可靠性造成的损害》,力图化解科研实践中优先权竞争的负面影响,推进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

  摩根对本报记者表示,他所在的研究团队运用多重维测度评估科学工作在不同场景下的运转情况。研究结果表明,争夺优先权的科研竞争在某些方面的作用是正面的,但在其他一些方面则具有负面效应。优先权竞争可能会增加科学界的研究成果数量,提升科研工作者的工作效率。但是,科研工作者必须在质量与数量之间进行权衡,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在内容上信息量丰富,却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金。在面临快速完成工作以“拔得头筹”的压力时,人们最简单的应对手段就是牺牲工作质量。这种做法与科研工作者的个人利益相一致。他们可以通过增加发表论文的数量,提高自己在竞争者之前率先发表成果的概率,并因此更容易获得某个职位、某项津贴或其他奖励。然而,这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的做法,会对科研事业带来整体伤害。从长远来看,这意味着出版文献中会充斥着低质量的研究成果和误导性的研究结论,不利于社会发展。因此,优先原则作为一种学术风气可能会对科学的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美国纽约大学哲学系教授迈克尔·斯特雷文斯(Michael Strevens)对本报记者表示,除了会促使研究者在研究尚未成熟时就匆忙发表成果之外,优先原则还存在以下两个缺陷:一是加剧研究相似课题的不同团队间的竞争。他们各自为了成为第一个取得重大发现的领先者,造成许多无谓的重复劳动。二是需要耗费过多的行政力量去挑选竞争优胜者。在科研工作开展前,相关人士就要预先进行艰苦谈判,以确定成为“科学发现者”的标准,而成果产出后的贡献认定问题也有可能引发争议。但是,优先原则有一项正面功能,即可以鼓励科学界将资源投入到具有最佳社会回报的研究项目中,而这类项目通常是一系列本身具有重要价值的新知识融合体,或是将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社会效益的有效途径。

  斯特雷文斯认为,优先原则的正面功能可以让我们以更为积极的视角看待上述缺陷。工作的重合看似浪费,实际上可能对人类社会有重要意义。一个明显的例证就是新冠疫苗的研发,许多研究项目同时进行,以期其中至少有一部分项目能取得成功。在其他非特殊的情况下,重合工作依然可能是正确的选择。此外,挑选优胜者需要的行政努力,可能远远少于以更官僚主义的方式实现同等合理的资源分配所需要的努力。

  审慎改革优先原则

  为了检验优先原则如何影响科学发展,摩根所在的研究团队开发了一个基于进化主体的科研竞争行为模型。摩根告诉记者,模型显示,寄希望于保留现有激励结构来提升科研工作者的个体研究水平,可能不会产生大规模的群体效应。总体而言,针对优先原则进行的改革应当是自上而下的。例如,各大期刊可以将预注册和效力分析纳入实践,以督促研究人员在思考和设计研究方案上投入更多精力;研究资助机构可以对资金使用方式作出规定,通过增加启动成本的方式,激励产生更多高质量的研究。由于单个期刊或资助机构的影响力有限,相关组织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制定标准。

  此外,在通常情况下,一项研究如果能够用实验结果来支持某种假设,那么这项研究会被认为是有意义的,往往也更容易受到学界关注。相反,那些“零结果”(即实验结果不支持假设)的研究常常遭到忽视。对此,不少学者都提出应该修正这种现象。然而,根据摩根等人的验证,大力鼓励发表“零结果”的研究成果,反而会损害科学的发展。摩根表示,尽管这一结论与人们的预想不同,但其体现了研究此类问题的价值。因此,在推进优先原则改革时,只构思出看似不错的方案是不够的,在付诸实践之前,我们还需要对方案进行综合评估。

  优先原则所处的局面很复杂,它的优点与缺陷交织在一起。斯特雷文斯表示,在改革前,我们要充分了解优先原则的优点。另外,我们或许应当提倡围绕优先原则的体系进行改革,而非直接废除优先原则。比如,出版社应对来稿进行严格把关,以筛除尚未达到发表标准的研究成果。优先原则可以在许多方面得到改进,但我们需要对它的重大改革保持严谨审慎的态度。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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