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以来,西方文艺作品中的中国形象或是被神秘化,或是被歪曲丑化,这种对于中国形象的片面或消极表述根源在于书写者自身文化价值理性的缺失。然而,在此类乱象之外,仍然有着秉承文化天下观的汉学家在为中国形象正名,荷兰汉学家高罗佩便是其中重要的一员。赵毅衡认为,在一定程度上,现代西方人对传播中国文化作出大贡献的要属荷兰人高罗佩,尤其是其《大唐狄公案》的创作与传播。
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高罗佩作为外交官辗转驻扎于东亚各国,其间接触到了大量中国文化,从此便醉心于专精的汉学研究。不同于以往的来华传教士,高罗佩的汉学研究兴趣较为独特,中国古琴与书画文化、中国古代刑律和中国儒释道思想都是他的兴趣所在。正是高罗佩异于他人的汉学研究兴趣,促成了他关于狄公案系列小说的创作。狄仁杰形象一反当时东方主义作品中对中国人形象的丑化,促进了西方人对中国更为客观和生活化的了解。20世纪80年代和21世纪初,高罗佩的狄公案系列小说两次经由国人回译“返乡”,并引发一系列二次创作,狄仁杰的形象为中国人津津乐道。高罗佩表述和传播中国形象的跨语际实践不仅促进了西方人对中国形象的认知与对中国文化的了解,还促进了中国文化的文化增值,真正以中西文化互鉴的方式做到了对中国形象的国际性建构。这些成就离不开高罗佩对中国形象表述背后的文化价值理性,要理解这一点,可从高罗佩面对中国文化的文化自觉、价值认同和理性超越三方面进行典型性考察。
基于文化自觉的汉学研究
高罗佩的汉学研究始于其学生时代的东方文化与语言文字学习,坚实的语文功底使得他能够克服语言文字的障碍。1935年后,高罗佩正式以荷兰驻东方各国外交官身份开始其外交生涯,促使其汉学研究由发轫走向成熟。不同于以往传教士出于传教目的的汉学研究,高罗佩的汉学研究更大程度上出于一种文化自觉,即站在世界人的角度研究中国文化,以传承、传播他民族优秀文化为己任。以高罗佩最初为宋代法医学著作《棠阴比事》做的译注和对清代无名氏所著《武则天四大奇案》的节选翻译为例,他译注的目的在于向西方介绍中国古代刑狱司法制度,而翻译的目的在于唤醒现代中国读者对小说优秀传统的文化记忆,证明其并不亚于当时西方流行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
高罗佩的文化自觉不仅体现在他对中国文化的态度上,还体现在他对待其他国家文化的态度上,如高罗佩曾极力反对战后日本减少汉字使用量和日文拉丁化的文字改革方案,认为这会破坏日本文字传承的日本文化。由此可见,高罗佩的文化自觉是源于自身文化理性的选择。狄公案系列小说的后期创作浓缩了高罗佩的汉学研究与翻译成果,在世界范围内极大地传播和发展了中国文化,重塑了中国的文化形象。
基于价值认同的文化传播
虽然高罗佩的汉学研究重心不在于中国经书典籍,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了解中国传统思想。相反,高罗佩对中国传统的儒释道思想均有研究,他本人对道家思想尤为推崇和向往。高罗佩向往老庄哲学中完美和谐的自然生存状态,以中国古代文人雅客出离世俗而“诗琴画意”的生活为理想追求,但现实的烦琐事务让其不得不关注儒家的入世思想。高罗佩对儒道思想的思考在其小说创作中体现得更为明显,小说中重塑的狄公是一个有着积极入世思想的典型儒吏,集儒家仁义礼智等优秀品质于一身,但为官断案的烦琐也会使其陷入疑惑,此时高罗佩往往会设计一个道家隐逸老者形象来指点狄公,助其走出困扰。高罗佩始终在创作中思考儒道思想之间的关联性,并将自己的思考投射至小说情节中,令西方读者也潜移默化地了解了中国儒道思想的特征。
高罗佩的研究者施晔曾提到,高罗佩本人并没有特别的宗教信仰,因此文化自觉的心态使他更能积极接受中国传统思想,并结合自身情况加以思考运用。高罗佩之所以能够向西方世界积极传播中国文化、客观呈现中国形象,是基于他对中国文化价值的认同,他认为中国传统思想中有能够让其获得启发的部分。高罗佩对中国文化的价值认同不仅体现在狄公案小说的创作中,还体现于他的中国古琴与书画研究和实践中。高罗佩视古琴书画为贯通中国儒释道思想的器物表现形式,以吟诗作画奏古琴为自己理解中国传统思想的实践方式。高罗佩对中国文化的价值认同体现在他的学术研究创作和生活实践中,他始终认同中国文化的价值观和方法论。
基于理性超越的形象重塑
如果说高罗佩的文化自觉与价值认同是他传承和传播中国文化、客观表述中国形象的基础,那么,他的理性超越则是其在全世界范围内为中国形象注入新活力的重要原因。狄公案系列小说是高罗佩传播中国文化的中坚载体,雅俗共赏的创作方式既包含其自身对中国文化的深刻理解,也使中国文化更加通俗化,打破了西方人了解中国文化的壁垒。在创作风格方面,高罗佩虽以中国文化元素为本,但在呈现方式上以西方读者更易接受的方式对小说叙事风格做出了调整。以狄公形象的塑造为例,高罗佩为狄公形象加入了更多个性化和生活化的描写,一反中国传统公案小说中扁平化、脸谱化的铁面无私判官形象,使狄公形象更加饱满。高罗佩明晰中西双方读者的阅读期待,在其系列小说中唯一一部有中文自译本的《迷宫案》中,可以发现中英版本间存在多处因文化差异而存在的描写调整,尤其是其自译本中加入了英文版中所没有的中国古典文学体例与诗化语言风格。除了语言文字创作以外,高罗佩还为小说关键情节自画插图,不仅以多种形式直观呈现了小说内容,还让西方读者认识到了中国书画的特点。
高罗佩的狄公案系列小说在西方的传播是成功的,连环画和电影等二次改编创作证明西方人乐于接受他所书写的中国文化与形象,而这一切离不开他基于文化理性的超越思想。要想在世界范围内传播中国文化,仅仅以文化自觉和价值认同呈现中国文化与形象并不够,还要有基于文化理性的超越思想,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上做出弥合文化差异的理性选择,帮助中国文化有机地进入他者文化圈而不发生形变,让西方世界透过狄公案系列小说管窥中国优秀文化。
高罗佩的文化价值理性开创了以狄公案系列小说为媒介的中国文化与形象双向传播的新局面。一方面,他的创作向西方展示了中国形象;另一方面,狄公案系列小说的两次回译“返乡”所引发的文艺作品二次创作热潮也唤醒了中国人的文化记忆。可以说,高罗佩为中西文化互鉴作出了不可忽略的贡献,他的文化价值理性思想与中国文化交流“和而不同”的传统思想不谋而合。高罗佩表述中国形象的跨语际实践值得当今中国文化外译、传播借鉴学习,有益于中国优秀思想文化的世界共享与认同。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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