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问题,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入新时代,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驶入“快车道”。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之所以取得开创性历史成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体系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基础上,首次提出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原创性贡献,也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实现法治化提供了新的方案选择。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开辟中国法治现代化新境界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开辟了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新境界。
回顾新中国法治发展史,我们党对法治问题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邓小平曾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新中国成立初期,如何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是国家治理领域的首要任务。我们党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动依法治国取得重大成就。
今天,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对法治国家建设规律的把握,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一点不容置疑。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叠加,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如果完全停留在旧的体制机制框架内,用老办法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或者用零敲碎打的方式来修修补补,是解决不了大问题的,必须将依法治国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布局的高度有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抉择,是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一次重大飞跃。从“方略”到“战略”,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社会主义法制”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再到“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表明我们党推进依法治国的思路越来越清晰,定位越来越精准,举措越来越到位。就影响国家治理的深度和广度而言,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全面升级版”,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不论在战略部署上还是在理论创新方面都可以说开辟了新时代法治现代化的新境界。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国理政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重要的规矩。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都需要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在新的历史阶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成熟定型的本质要求,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无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是立足于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和战略谋划,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实践已经证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国理政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
以法治现代化引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与其他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党风政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了党和国家战略布局的新高度,赋予全面依法治国新的战略地位和战略使命。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必须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在“统筹协调”方面,必须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辩证统一关系。法治之中有政治,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要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要坚持在法治框架内全面深化改革,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在“全面推进”方面,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严格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要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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