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彦春:中华文化外译与中国学者的历史担当
2018年10月19日 09: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10月19日第1556期 作者:赵彦春

  当下在翻译领域和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领域渐渐流行起一个关键词,叫逆向翻译。该术语出自图里(Toury)的“直接翻译”(direct translation)和“逆向翻译”(inverse translation)。所谓直接翻译,是指译入母语,即将外语翻译成译者的母语,逆向翻译指译出母语,即将译者的母语文本译成外语。其实,直接翻译、逆向翻译无异于伪命题,本不该成为学科术语,也不该成为学术问题,但在中华文化复兴和对外讲好中国故事背景下,逆向翻译这一术语愈加凸显,对译者和政策制定都有着消极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逆向翻译”进行逆向思考。现在学界议论比较多的是中华文化外译涉及译什么和谁来译这两个基本问题。我们且悬置前者“译什么”,而讨论“谁来译”这一问题。

  “逆向翻译”对从事外向型翻译的中国译者具有否定意味。宇文所安认为,译者始终都应该把外语翻译成自己的母语,绝不该把母语翻译成外语。霍尔顿也持同样的观点。很多中国学者也不主张中国学者进行逆向翻译,而主张由西方译者来译或采用西方译者加中国译者合作的模式。这些观点无非是表达:中国翻译家没有独立从事中译外的能力,在讲好中国故事和中华文化走向世界这一进程中只能充当配角。但这些论断是缺少事实与理性基础的。

  将中国人自己的母语译成外语称为逆向翻译,这一说法是值得商榷的。中国的政府文献和外宣资料外译主要是由中国译者完成的,中国在政治、经济等方面文本的外译乃至各种场合的口译绝大部分也是由中国人来完成的,那么冠以具有否定意味的逆向翻译这一名称真的合适吗?如果逆向翻译仅指经史子集、诗词歌赋的外译,而其他文本是正向翻译,显然也缺少必要的逻辑基础。为什么同样是“汉译外”,一部分是正向翻译而另一部分是逆向翻译呢?在此我们不妨设问如下:其一,英语本族语者的英语就一定比汉语本族语者好吗?其二,本族语者说英语,就意味着其语言能力强吗?比如都能进行文学创作吗?其三,翻译仅仅是语言能力或双语能力的问题吗?会两种语言就一定能做好翻译吗?其四,假如本族语者的双语能力都足够好,其“正向”翻译就一定好吗?

  在此我们且以宇文所安为例进行分析。宇文所安算是公认的学者和翻译家。2016年出版《杜甫诗集》(The Poetry of Du Fu)英语全译本。我们且考察其译文是不是就一定可靠。

  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I’ve scratched my white hair even shorter,

  pretty much to the point where it won’t hold a hatpin.

  原文为五言诗,译文与原文没有韵律上的类比关系,失之于形。原文是诗,译文不是诗,失去了文本的是其所是。即便仅就语义内容来看也有问题。原文的意思是:愁苦中搔头发现头发越来越少,连簪子都没法插了。原文中头发少是因为战争和生活的愁苦所致,而英译文表明头发短是搔所导致的,即“even shorter”是“I’ve scratched”的结果,而“pretty much to the point”加强了与“scratched”之间的因果关系。此译显然是拘泥字词而忽略语境的结果,造成杜甫形象的怪异。我们再看一例。

  李白斗酒诗百篇。

  Li Bai makes a hundred poems out of one quart of ale.

  原文是说李白饮酒作诗才气过人,饮一斗酒,就可以赋诗百篇,而译文的意思是“李白用一品脱的爱尔兰啤酒制造了一百首诗”。译文丝毫表现不出李白的豪放与才情。再说唐朝的李白如何能喝到啤酒且是爱尔兰啤酒呢?

  我们不否认西方汉学家为传播中华文化所作的贡献,也不一概否认他们的翻译和所采用的翻译方法,笔者只是想考察其译文是否真的可靠,是否真的比中国译者优秀,中国学者翻译中华文化是否就只能畏手畏脚且被西方学者标上“逆向翻译”的标签。

  我们再看看历史上在汉学领域作出过重要贡献的翟理斯(Giles)。笔者曾在《三字经英译集解》《三字经英译课堂》中系统分析了翟理斯的错误。首先,《三字经》每行三个字、诗行押韵合辙这些凸显性特征在译文中全然缺失,原文是三字经而译文只是《三字经》的散文化解释,译文失去了原文的身份即是其所是。而其书名却叫作Elementary Chinese:San Tzu Ching,可谓名不符实,再说对不懂中文的外国读者而言San Tzu Ching没有意义。短短的一部《三字经》其译文随处都有错误。笔者归纳为逻辑错乱、语义悖谬、句法怪异、史实错误、任意枝蔓等十二类,而每一类中都有许多错误的例子。比如将“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译为He who is the son of a man, when he is young, He should attach himself to his teachers and friends; And practise ceremonial usages. 此译句法不正确,语义不明晰,也十分拗口。首先是He who is the son of a man这一结构不能作为主句主语即“He”的同位语,孤悬于句外,可判定为句法错误。与句法相关的,便是语体问题了。“he”为男性,肯定会是某人的儿子,所以“He who is the son of a man”用词累赘、冗余,其意义不过就是“he”。可见,翟理斯如此处理不仅犯下了语法错误,而且语义上也很冗余。就历史方面而言,错误迭出,比如,“光武兴,为东汉。四百年,终于献”是接续前文西汉历史的,说汉朝时间是四百年,而Giles的译文是Then Kuang Wu arose, And founded the Eastern Han Dynasty. It lasted four hundred years, And ended with the Emperor Hsien. 根据翟理斯译本,“it”前指的是“the Eastern Han Dynasty”这说明东汉是四百年的历史了。再如“古今史,全在兹”这个译例中翟理斯为何将“古今史”译为“The Seventeen Dynastic Histories”,实在找不到对应关系。在《三字经》的某些版本中,此行原文是“廿二史”,指的是二十二部正史。如果要以朝代代表中国历史亦无不可,但是根据中国的历史年表,可以数出中国历史上一共有83个王朝,559个帝王。

  翟理斯译文属于非自主文本的庸俗而错误的字词解释。内容层面的错误,造成形意界面的破损;形式层面的缺失,使翻译失去诗学意义。

  分析可见,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任我们不能交付给外国人。中国学者应该承担起历史的责任,以诗译诗,以经译经,重铸经典,斯道极轨。

  中国的双语学者任重而道远。中国学者之所以要承担这一历史使命,是推介中华文化优秀成果的需要,是建构中华文化话语体系的需要,也是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需要。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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