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正东:《资本论》的经典意义在于自觉运用唯物辩证法
2018年04月27日 08:5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4月27日第1440期 作者:唐正东

  我们可以从很多角度来研读《资本论》并形成不同的学术思想或观点。所有解读模式都可能在某一层面上丰富和深化我们对《资本论》的理解,但同时也难免存在因强调某一维度而弱化或忽视其他理论维度的局限性。因此,当我们说《资本论》的意义在于物化批判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承认这是这一著作的应有之义,但紧接着,我们还得追问如下问题:这是否就是《资本论》的最核心意义?这一著作中所展现的物化批判、价值形式的辩证法、劳资之间的阶级斗争、历史事实之间的逻辑链接、生产价格理论的科学性等思想要素,是否可能在一个更基础的理论层面上被统一起来?这应该是我们今天谈论《资本论》的经典意义的学术语境。基于此,我认为,这一经典意义在于马克思对唯物辩证法所展现的客观规律的自觉探寻与彻底运用。

  商品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内在矛盾

  从表面上看,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确特别强调商品交换价值的重要性,这不仅可以从《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的“货币章”中找到根据,而且,即使是《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似乎也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但仔细分析,我们就会发现事实并非这么简单。且不说《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进入“资本章”的第一句话就是“在货币作为货币的完全的规定性上理解货币特别困难”,即使是在“资本章”的正文部分,马克思在谈到资本与劳动这两种特定商品的交换时,也特别强调劳动这种商品的特殊使用价值的重要性,甚至把它提升到了理解资本主义价值增殖过程的最重要因素的层面。在《1863—1865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甚至说出了这样的话:“在这里,使用价值的形式规定本身,对于经济关系的发展,经济范畴的发展,成为本质的事情。”他能有这样的观点,显然不能用只是偶然的思想火花来加以解释。

  事实上,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中,虽然马克思在第一章第三节“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和第四节“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中,的确只是强调了交换价值这种价值形式的重要性及其所凸显的拜物教效应,但那只是因为这两节是专论交换价值及其效应的。而在本章的一开头即第一节中,事实上马克思所论述的是包括使用价值在内的商品的二重属性,并且在紧接着的第二节中,他又展开了对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的阐述。更为重要的是,在第二章“交换过程”中,马克思十分明确地指出,商品本身是不会自己跑到市场上去的,必须由商品占有者把它带到市场上去。因此,尽管商品本身是天生的“平等派”,但商品占有者必须要考虑所买东西的使用价值或所卖东西的交换价值。也就是说,对于处在交换过程中的商品而言,它必然处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内在矛盾之中,并且这种矛盾还会以买卖之间的矛盾形式外在地表现出来。而当马克思在第三章中论述商品的流通过程时,这一内在矛盾的观点又得到了进一步的具体化。他指出,以货币为中介的商品流通过程与一般的商品交换过程不同,商品的卖者在出卖自己的商品后并不一定会直接买回自己所需的使用价值,而只是与货币相交换。商品的买者也一样,并不需要通过直接出卖自己的商品,而只要通过货币来购买自己所需的使用价值。也就是说,当不同的商品都只是跟货币相交换的时候,尽管在本质层面上都只是因为它们具有交换价值才可能发生这样的流通过程,但在外在形式上,所有的商品似乎都表现为使用价值,似乎只有货币才以交换价值的形式存在。

  基于唯物辩证法的政治经济学

  马克思的这一观点直接为当货币转化为资本时,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向特殊商品即劳动力商品的特殊使用价值的过渡创造了理论条件。我们知道,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就是建立在劳动力商品的这种特殊使用价值基础上的。在其晚年的《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马克思甚至说,在他的《资本论》理论体系中,使用价值起着一种与在以往的政治经济学中完全不同的重要作用。那么,试想,如果马克思在解读商品时真的只是专注于交换价值维度的话,那么,他真的能够在解读剩余价值时阐明这一概念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吗?从一个单一维度的交换价值概念,应该是无法推论出具有内在矛盾维度的剩余价值概念的。除非我们也像有的国外学者那样,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围绕商品价值的论述与围绕剩余价值、利润等的论述,指认为分别对应于前资本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两种不同的理论阐述,或者直接把它们认定为分别是围绕价值体系和价格体系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阐述。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游离于价值之外的剩余价值概念的科学性又何从谈起呢?

  如果只从交换价值的单一维度来解读马克思的商品概念,那么,《资本论》中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理论就会被界定为对由交换价值的统治性所凸显的实在抽象或客观抽象的批判,以及由此而延伸出的对资本通过建构这种实在抽象而获得的统治权力的批判。国外不少从哲学维度切入的学者的确是从这一角度来展开理论论述的。客观地说,这种解读对于推进资本在日常生活等微观层面的统治权力研究是有促进作用的,但同时也弱化或忽略了对资本在阶级对抗等宏观层面的权力布展问题的研究。在缺失了剩余价值维度的前提下,是否真能对交换价值所建构的实在抽象进行深刻的解读,这是一个需要认真面对的理论问题。而如果能够沿着唯物辩证法内在矛盾运动的线索来把握《资本论》中的商品、货币、资本、剩余价值、一般利润率、经济危机等范畴,那么,在我们面前所展现的,就是一个以探讨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历史必然性或客观规律为己任的马克思的形象,而不只是一个以交换价值的抽象统治为切入口来阐明资本逻辑的政治文化效应的哲学家的形象。在欧美学界严格的学科分工体系的背景中,哲学家在社会批判领域被赋予的理论任务大多跟揭示资本的文化效应有关,而与阐明资本逻辑本身的丰富内容,尤其是经济矛盾运动的内容却无直接关系。但马克思并非这样的哲学家,他在《资本论》中所凸显的哲学维度,恰恰是与阐述资本主义内在矛盾运动规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使命紧密相连的那种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维度,这也是他在哲学方法论上始终坚持并自觉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真正原因。

  《资本论》基于唯物辩证法所展现出的那种探询和运用客观规律的自觉意识,对于我们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自觉摸索与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规律以及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都具有重要的方法论启示及指导意义。如果我们都能以摸着石头过河即摸规律的自觉意识来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那么,我们的社会主义实践就能达到越来越游刃有余的程度并且将取得更大的建设成效。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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