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馨磐:一带一路——让文化翻译“走出去”
2017年07月21日 07:5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7月21日第1253期 作者:邹馨磐

  今年5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此次论坛达成了多项合作协议,开辟了区域乃至全球合作的新模式。这次盛会不仅在经济领域“收获了丰富成果”,而且在文化方面也结出了累累硕果。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推进,各国之间物质、能源、资金、人口等因素的流动也日益频繁起来,这对我国翻译事业,尤其是对外文化翻译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大鼓舞和促进作用。

  那么,让文化翻译“走出去”需要什么条件?笔者认为,首先需要一个和平、稳定、繁荣的世界,而这正是一带一路所期望的美好前景,同时也是文化输出不可或缺的重要背景,文化翻译“走出去”也有了一条砥砺前行的好道路。

  有一个好环境,有一条好道路还不够,我们还需要有可以拿得出去的“好东西”,也就是需要我们翻译出来介绍出去的东西。这恰恰是从我们的民族土壤中、从我们的时代浪潮里开出来的最鲜艳、最顽强、也最赋有生命力的“花朵儿”。像《诗经》《楚辞》《唐诗三百首》、四大名著等等,早已有了若干译本,但是除了那些大语种外,我们应该把它们翻译成小语种。况且,在进入20世纪乃至21世纪后又创造出那么多璀璨夺目的文化精品。

  “受众意识”的概念同样适用于文化翻译“走出去”,即选材贴近受众,内容、形式与诉求手段贴近受众,用受众认同的方式翻译和宣传中国作品。

  翻译人员的培养和训练也是文化翻译“走出去”链条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新时期,翻译人员肩负着文化沟通、知识交流和思想引介的特殊使命。一带一路的文化翻译,更需要一种集体主义的“制度化翻译”。这种翻译模式由来已久。在先秦时代,释道安首创译场制度,之后鸠摩罗什完善了译场制度,并开“集体翻译、集体审校”的先河。到了唐代,玄奘在长安设立译经院,组织优秀翻译人员在大慈恩寺、北阙弘法院、玉华宫等地集体翻译佛经。历代的朝廷大都有钦命的翻译官,专门负责相关的翻译工作。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对外传播自己的声音,也有众多的翻译机构、报社、杂志社等,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献身于浩大崇高的翻译事业中。叶君健主编的英文版Chinese Literature就是其中的典范。对于文化输出战略来说,“制度化翻译”是必不可少的,但此类翻译模式容易导致一些负面效果,比如限制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导致译文僵硬等。因此,一带一路背景下文化翻译“走出去”不能仅仅依靠“制度化翻译”,还需要适当地配以“市场化翻译”。所谓“市场化翻译”,顾名思义,就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客户负责,追求利益最大化,实现市场价值目标的有竞争的翻译活动”。“市场化翻译”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在翻译中自然不能忽略。但归根结底,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它们都应该是“精品翻译”,只有将这两种翻译模式结合起来,我国的“文化翻译走出去”事业才能走得更加长远也更加顺利。

  除此之外,对传统翻译理论的继承和新翻译理念的创造,对翻译主体翻译过程心理认知的描述等等,也是我们应该着重关注和探究的。我们应该努力让汉语成为世界翻译的中介语。在翻译世界里,有这样一个现象,那就是有些翻译作品不是从原作中译过来的,而是从其他译本转译过来的。这样的现象不只是出现在个体之中,更是一种普遍现象,甚至具有时代特征。比如,在汉代,佛经从印度传到中国,从梵文被翻译成汉语之后,日本学者又以中文为范文把佛经翻译成日文。显而易见,中文在那时是作为翻译中介的。但颇为有趣的是,近代以来,许多西方著作是从日文被翻译成中文的,此时日文又充当了汉语翻译的中介语。到了当代,英语成为世界上最流行的语言,同时也是最重要的翻译中介语。每年都有无数的翻译作品通过英语而被“转译”。因此,在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把我国的文化作品译介出去,而是要努力让汉语成为翻译世界里的中介语。这是一个任重道远的工作,同时也是一个让人倍感振奋的使命。

  (作者单位:北京语言大学)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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