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环境对国家战略的重要性
2016年04月01日 08:0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4月1日第938期 作者:陈诗一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高速增长,中国现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由于我国采取粗放型发展方式,能源污染密集型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占比过大,单位GDP能耗不仅高于欧美发达国家,甚至高于巴西等许多发展中大国,粗放型发展带来的弊端十分明显。传统增长方式难以为继,一系列能源环境问题环环相扣,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现状,深入研究“能源—环境—经济”问题,就显得十分紧迫。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共融

  面对发展过程中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党的十八大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为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共融,我们需要从全局角度出发,在吸收借鉴发达国家历史经验教训的同时,以发展的眼光合理预测未来国际国内能源环境形势的变化,积极应对中国未来发展中将会遇到的种种“能源—环境—经济”问题挑战。

  在我国经济发展阶段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国家战略,包括“一带一路”战略倡议、自贸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一体化等。这些战略和规划试图通过对外开放和对内改革,转变国内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实施这些国家战略,不仅关乎中国当前经济发展,也涉及中国长远发展,关系到未来全球战略布局。因此这些国家发展战略,要统筹考虑能源环境因素,要从国际国内两个维度来进行能源环境问题规划,尤其是“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要更加重视国际维度。

  国家发展战略要统筹能源环境问题

  “一带一路”战略倡议对中国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它以对外基础设施投资为契机,通过产品、资本的输出和产能的转移,增加中国国内相关产业的出口,缓解国内的产能过剩和环境污染压力。中国与中亚能源管线、海上丝路能源枢纽、中俄油气管线、中巴能源走廊、中缅能源通道和周边地区电网等的规划建设,都是实现中国与毗邻周边地区的能源互联互通,共同开发丰富资源,并推动区域共同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强中国进口能源的多元化,保障能源安全,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要慎重考虑能源环境问题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重要地位。中国走出去的产业要制定较高的环保标准,对相关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在建设及运营生产过程中注重环保因素,注意把环境保护思想贯穿始终。一方面,这是为推动国内企业向中高端制造业转型发展服务;另一方面,也是基于中东中亚地区复杂的地缘政治环境的考量。中国对外建设项目和投资企业的行为,关乎中国的整体国际形象,要尽量规避相关国家借中国投资项目环境污染问题大做文章。

  在国内如火如荼的自贸区建设进程中,应加强对相应环境问题的研究。美国主导实施的TPP体系将对入关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进行限定,这是新国际经贸规则体系下,将碳排放及环境污染等绿色贸易壁垒纳入非传统贸易壁垒的新动向。自贸区建设,作为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国内改革、适应国际经贸新局面的重大举措,理应在相关方面深入研究,为将来中国可能遇到的经贸壁垒提前谋划、扫清障碍。

  在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一体化等战略规划之中,能源环境制度建设和政策导向应扮演重要角色。这些区域经济最为活跃,是未来中国经济重要的增长极,同时其能源环境问题也较为突出。

  解决能源环境问题需要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

  在以上国家发展战略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推行基于市场机制的能源和环境规制政策,同时发挥传统行政命令式节能减排政策的优势,保障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

  第一,进一步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切实提高能源生产和使用效率。目前除煤炭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外,石油化工、电力等产业的市场化程度不高,造成能源要素配置效率不高、资源错配与浪费,进而导致能源的高强度使用和过度污染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有效的减排必须以提高能源效率为前提。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能源价格改革,让市场机制成为配置能源资源的主要手段。目前,生活用电的阶梯型价格改革正在有序推进,这将改变我国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价格倒挂的不合理局面。对石化制成品的价格改革,应该在石化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的前提下,逐步放松价格管制,这样才能有效发挥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

  第二,尽快实施环境税制改革,试点并推广污染排放权交易。尽管学术界一直建议征收环境税,但因为担心企业负担加重,加上各国还没有从国际金融危机中完全复苏,以及中国经济又处于下行阶段,因此中国还没有开始征收环境税。对于碳排放交易,我国目前已相继在深圳、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湖北、重庆等地建立了7个碳交易市场,这些试点拉开了我国碳交易从无到有的序幕,我国有望在今年启动全国碳市场,碳市场排放量可能涉及30亿—40亿吨。从环境政策的执行来看,环境税的征收由于不涉及产权的界定,执行起来相对比较容易,但是碳排放交易政策在二氧化碳总量减排上更为有效,两种政策组合执行的效果将更佳。

  第三,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在节能减排中的引导作用。政府干预在中国现阶段发挥着市场机制所不能发挥的作用。如对车辆限行、对某些重排放企业关停等,在北京等大城市雾霾消减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污染严重区域的地方政府可以制定长久的地方发展产业政策,通过引导低碳、节能、绿色产业的发展,抑制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的膨胀,促成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经济转型,同时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多年来,我国微观层面能源效率不断提高,但是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却不断攀高,因此,政府需要从宏观层面来控制总量减排。例如, “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8%—10%的目标就十分合理。未来,二氧化碳也宜尽快实行总量减排。

  实现经济转型是保证中国经济中高速增长的重要条件。中国的环境承载力已经达到了极限,节能减排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合理的能源环境政策既可以促进经济转型,又可以推动节能减排。更重要的是,它可以使国家发展战略得以顺利推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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