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访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岳经纶
2016年03月25日 08:0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3月25日第933期 作者:本报记者 李永杰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社会充满活力、安定和谐。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岳经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一表述不仅反映了党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对社会治理实践的新认识和新要求,也为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新的方向和新的视角。

  《中国社会科学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对社会管理领域有哪些探索与创举?

  岳经纶:为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基础,十八大把“法治保障”作为新的元素加入社会管理格局。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概念的提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使用“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社会治理概念和思维的提出,标志着对旧的以政府为单一管理主体的社会管理思维的超越,体现出党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复杂性社会管理的新理念和新思维。“十三五”规划纲要更是强调了社会治理格局的“共建共享”原则。“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概念的提出,丰富了社会治理格局的内涵,体现了新一代领导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了社会治理创新对民生发展的重要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报》: “十三五”规划纲要不仅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做出了最新论述,还指明了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这对社会治理工作者来说,意味着什么?

  岳经纶:这些最新论述,要求社会治理的实务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深入探索如何推进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建构和运行。

  全民共建共享是社会治理格局的新内容,也是我们党对当前社会治理格局特征的新认识。我认为,建构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以全民共商为起点、以全民共建为基础、以全民共享为目的,把社会治理与公众参与、公众责任和民生改善相结合,既要重视公众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又要重视对社会主体的培育,还要重视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构起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您看来,应如何实现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岳经纶:建构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首先要重视公众对社会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政策的参与。要重视群众的首创精神,要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主动性和积极性,在重大公共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吸纳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保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其次,要重视社会组织的培育,壮大共建的主体。社会治理就是要超越政府单一主体以公权力为手段的社会管理模式,实现多元主体的共同治理。为此,需要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的治理主体作用,让社会组织(广义上还应该包括市场主体)与政府主体一道,平等参与对社会的合作共治,共建文明和谐的社会。

  最后,要重视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大力发展社会服务,让公众分享社会治理创新的成果。社会治理创新要以人为本,要重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回应公众需要,让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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