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当人们关注“哲学事件”的同时,还需要深入到对哲学的日常发展过程的研究,这才是对哲学发展全过程的和全面的研究,才可能避免重要哲学思想发展的遗漏和产生哲学思想发展链条的断裂。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书写以及教学就是要讲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中每一崭新观点、思想产生的“背后故事”。
■19世纪70年代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素描)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书写中,我们遇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既反映了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现状,也反映了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新的特点。
“哲学事件”
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
客观的历史事实和“哲学事件”共同构成了一定哲学思想或一定时期的哲学发展的“背后故事”。作为哲学形成和发展基础的不仅有客观的历史事实,还有哲学生活或“理论实践”方面的事实。本文把这一方面的事实称为“哲学事件”。具体说,所谓“哲学事件”特指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关的各种大的活动,如在重大哲学问题上发生的争论、围绕重大哲学问题举行的重要会议、对重要哲学思潮开展的有组织的批判、重要著作的出版和重要学术组织的建立等。“哲学事件”可能引领了哲学的一定发展方向,也在其中深化了对某一哲学问题的认识。这些事件、活动由哲学问题引起,有哲学家的广泛参与,对一定时期或长远时期的哲学发展发生了或可能发生重要的影响。然而,当人们关注“哲学事件”的同时,还需要深入到对哲学的日常发展过程的研究,这才是对哲学发展全过程的和全面的研究,才可能避免重要哲学思想发展的遗漏和产生哲学思想发展链条的断裂。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书写以及教学就是要讲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中每一崭新观点、思想产生的“背后故事”。只有讲好这些故事才能够讲好一定的哲学,才能够理解一定的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是思想史,要求从历史的事实中发现、发掘出思想,要求从事实、事件的连续中把思想的连续揭示出来。在谈到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的几个特点,谈到马克思主义“往往被人忽视的那一方面” 时,列宁认为“忽视那一方面,就会把马克思主义变成一种片面的、畸形的、僵死的东西,就会抽掉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会破坏它的根本的理论基础——辩证法即关于包罗万象和充满矛盾的历史发展的学说,就会破坏马克思主义同时代的一定实际任务,即可能随着每一次新的历史转变而改变的一定实际任务之间的联系”。20世纪初的俄国,“因为具体的社会政治形势改变了,迫切的直接行动的任务有了极大的改变,因此,马克思主义这一活的学说的各个不同方面也就不能不分别提到首要地位”。列宁以上论述告诉我们,要理解和发现一定时期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一定主题(即被提到首要地位的那一方面)和一定概念、范畴、观点和理论的形成,就必须考察作为其根据和根本条件的客观历史形势(它通过经济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具体方面表现出来)、无产阶级行动的条件和实际任务。就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来说,在已有的一些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著作中,历史事实往往只是形式化地被作为理论、思想形成的一般背景放置在理论、思想陈述的前面,而缺乏事实与理论的有机连接。这里存在的简化,可能不是对事实本身的简化,而是分析环节上的简化,是书写者思想懒惰的表现或认识能力问题。
非主流思潮及相关因素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著作是记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如何发展的著作。它的一个基本过程,也是它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同一切错误思潮的斗争,包括同一切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斗争。这些“斗争”,当然只是一种概括的或简单的说法,就其过程来说,它包含研究、对话、批判等具体环节。理想的结果是,把包括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在内的一切错误思潮消灭掉,但思想、理论的东西与实体性的东西和制度性的东西不一样,它不是一下子就能够被彻底消除的。所以,客观上有一个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同错误的、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东西长期并存的过程和时期。错误的、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存在,就成为马克思主义的一种“生存环境”,斗争成为马克思主义生活中的常态和存在与发展的方式。斗争对斗争的双方都会产生影响。对于马克思主义发展来说,积极的结果是从对方获得对自己发展有益的资源,获得激励自己发展的力量。
从专门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规律问题角度来思考,我们必将遇到马克思主义发展中的“相关因素”问题。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相关因素”的“规律性现象”是对主要现象和基本现象的补充,是一种“副现象”。它们是: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提问、马克思主义与方法的关系问题的提出、马克思主义与哲学的关系问题的争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诞辰和逝世周年纪念性话语等。这些带有哲学意义的规律性现象要不要或者可以不可以写入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著作呢?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的理论目的在于发现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发展的规律出发,它们是应该写入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著作的。
谈起事件、人物、思想、流派等“相关因素”在著作中的“写入”,其意义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不分事件、人物、思想、流派的性质,只看其历史影响,在著作(与历史同义)中“记上一笔”;第二,具有价值选择和褒贬意味,“写入”著作意味着对一定事件、人物、思想和流派的肯定;第三,通常意义上的“内容包含”。没有这些因素就没有内容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就不能完全地和客观地说明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
两种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哲学家们以标准的(或专业性的)哲学语言、思维方式和表达形式在有关著作和活动中直接显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另一种是以非哲学的语言、思维方式和表达形式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大理论成果中特别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间接显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以该形式存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需要通过哲学家的解读、阐释与发挥而得以呈现。我们不能把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种表现形式与它的两种形态混淆起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种形态,分别指毛泽东哲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哲学思想。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种表现形式,是指其中每一形态的两种具体表现形式。它们中的每一形态都有两种具体的哲学表现形式。这两种表现形式按其表现的直接性与间接性而划分。人们往往习惯于从语言、思维方式和文本的表面性质判断一种思想是否为哲学,而忽略或否认在一般理论体系中或在非直接是哲学文本或活动的背后深藏的哲学思想。这是对哲学表现的一种误解。
在当今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两种表现形式,它们分别是现实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的和常态性的表现形式。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国家主导思想体系功能的发挥,一般是与作为国家主导思想体系总体,即马克思主义联系在一起的,是融入在这个总体中的。这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容和性质上具有的与政治的关联性。要认识这个总体中的哲学并将它呈现出来,需要哲学家的解读、阐释和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另一种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哲学的常规表现形式,是以哲学的自身存在和表现形式而存在和表现的哲学。就形式而言,它在社会主义国家和非社会主义国家无特殊性可言。它就是作为学科和专业而存在的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容和性质上具有的与学术的关联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两种表现形式的存在是客观的。它们是一种形态的哲学的两种表现形式。它们各有所长,因而各有其存在的理由。它们不是对立的,而是互补的,并且这种互补性不只在于它们的形式方面,而且在于它们的内容方面。存在于国家主导思想体系中的间接显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由于更接近于社会生活现实,并且在哲学创新方面往往有突出表现,因而一方面对于那种作为一种学术存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具有启发和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也在内容上不断补充和丰富以直接形式存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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